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质量兴市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遵府办发〔2010〕146号 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遵义市质量兴市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日 遵义市质量兴市活动实施方案 开展“质量兴市”活动,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区域经济发展,走质量效益型道路的重要途径。按照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贵州省质量振兴意见》和《遵义市质量振兴实施意见》的总体要求,全面推进“以质取胜”战略,全面提升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和环境质量,按照贵州省全面开展“质量兴市”活动的要求,结合遵义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密围绕 “三新一强”、“一建双创”、“三个发展”等重大战略举措的实施,坚持“以质取胜”,促进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实现经济发展和结构、质量、效益的统一,全面提升城市形象和竞争力,促进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健康发展。 二、总体目标 从2010年起至2014年,经过5年努力,实现全市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产品结构基本体现我市经济特色,主要产业整体素质、企业技术水平和质量管理水平基本适应市场竞争需要,初步形成一批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骨干企业和品牌产品,全市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和环境质量超过全国平均水平,支柱产业及重点产品(含工程项目)质量达到全国先进水平。 (一)产品质量。 1.提升产品质量水平。重点工业产品国家级和省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平均合格率达90%以上,食品类产品抽查合格率达95%以上。 2.积极实施名牌战略。创建一批品牌企业和名牌产品。力争到2014年,全市中国名牌产品达到4个,贵州省名牌产品达60个。 3.加强企业依法生产监管。实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产品的持证率达98%以上,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管理率、强制性认证管理和市场准入制度管理产品的企业持证生产率达98%以上。产业政策规定限制发展和责令淘汰产品,得到有效清理。 4.加强食品质量管理。食品生产企业全部通过生产许可证审查,持证生产率达100%,将日常巡查和监督抽查相结合,对食品生产企业实施动态管理,建立食品生产企业档案,获证企业和纳入监管范围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建档率达100%。 5.提升管理水平。具有一定经济规模(年产值1000万元以上,年税后利润15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80%以上通过质量体系认证,50%以上的小型企业通过ISO9000标准或通过质量体系认证。 6.加强农产品质量管理。积极调整农产品结构和农业结构,实施标准化生产,加强农业标准体系建设,积极开展有机产品、危害分析和临界控制点(HACCP)、良好农业规范(GAP)、农业技术标准化操作规程、绿色食品和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广泛实施“龙头企业+基地+标准+农户”和“专业合作组织+标准+农户”的示范区建设模式。在粮食、油菜、辣椒、茶叶、竹业、中药材种植、蔬菜、水果基地开展农业技术标准化操作规程试点,确保各产业有1-2个试点通过GAP认证,必须有1-2个良种茶叶育苗基地通过GAP认证。在畜禽、水产养殖业,推行良好兽医规范(GVP)认证1-2家,必须有1个以上良种猪的繁育基地通过GVP认证,至少有1个生猪屠宰场通过HACCP认证。培育和发展3个以上具有地方特色、在全省乃至全国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名牌农产品,力争到2014年培育地理标志保护产品15个以上。 7.加强标准体系建设。全面推行企业生产标准化,基本消灭无标生产现象,产品标准覆盖率持续保持在95%以上,建立覆盖企业技术产品标准、管理标准、工作标准的企业标准体系,主要行业30%的产品按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到2014年获“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达10个以上。 8.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特种设备产品质量符合相关安全标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率、重点监控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重大隐患整改率达100%,较大以上事故全部结案,建立特种设备事故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体系。 9.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强化计量检测、监督,减少计量违法案件,使列入国家重点管理目录的“燃油加油机、计价器、衡器、水表、电表煤气表等六大类”计量器具的检定率达到100%、其它在用计量器具检定(周检)率达90%以上,在250个大型集贸市场(超市)设立公平秤方便群众复秤,营造诚信计量环境。 建立以产品和服务质量记录为主要内容的质量信用体系和失信惩戒制度,进一步完善质量档案,重点企业质量档案建档率达100%,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建档率达100%。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的查处,开展重点区域、重点市场和重点产品的专项整治。基本清除区域性制假售假现象,消费者和名优企业投诉大幅减少。 10.加强创新能力建设。推动企业加快技术进步,积极鼓励企业创新,加大研发政策扶持力度,推动建立行业性、区域性技术创新体系,加强产学研市场的有机合作,提升企业的新产品开发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积极推动企业节能减排工作,加强能源计量器具管理,淘汰高能耗、高污染的落后产品和工艺设备,积极推动开展节能、节水、环保产品认证,加强计量检测体系建设,在用强检计量器具的受检率达到90%以上。 加强质量检验机构和计量检测机构的建设,检验机构取得相关资质,保证检验检测能力满足当地经济发展需要,力争在5年内创建1-2个在国家行业中领先的检测项目。 11.跨国境产品质量保障。 加强进出品产商品监督管理,实施知识产权边境保护,严厉打击走私等违法犯罪活动。 (二)工程质量。 推动工程建设,竣工交付使用的工程质量达到国家规范或标准要求。省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和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验收合格率达100%,其他工程建设项目验收合格率达到100%,优良率达到45%以上。 (三)服务质量。 全面推行服务质量国家标准及各行业制定的优质服务标准。主要服务行业(交通、旅游、医疗卫生、商贸等)中的骨干企业服务质量达到国家标准,实现服务质量制度化、程序化、标准化,主要服务行业的服务质量达到国家和省级相关行业标准,用户满意度明显提高,创建一批优质服务机构,建成五星级酒店2家以上,5A级景区1个以上。力争到2014年培育和发展10个以上在全省有较高知名度的旅游服务业品牌。 (四)环境质量。 环境得到明显改善,积极推行企业清洁生产,稳步推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发展循环经济,促进新型工业发展。 逐步淘汰产能过剩,污染严重的生产企业,工业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GB3095-1996二级标准的天数占全年的比例达到85%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99%以上,进一步巩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级森林城市取得的成果。 三、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区、市)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成立相应工作机构,负责本地质量兴县(区、市)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宣传培训、考核检查等工作。建立政府、部门、企业三级工作机制,明确企业的主体责任,结合实际制定质量兴县(区、市)实施方案,把任务分解到年度,把责任落实到单位及企业,组织抓好落实,切实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明确职责分工。 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部门职责和全市“质量兴市”活动工作目标,制订具体年度工作方案,并督促、指导各县(区、市)做好各项工作。各部门务必密切配合,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共同推进“质量兴市”工作。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承担、履行“质量兴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起草实施方案、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及时推广质量振兴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和典型事例,表彰先进,推动“质量兴市”工作深入开展。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质量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坚持依法行政。指导和帮助企业建立标准、计量检测和质量管理三大体系,深入推进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帮助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提高产品质量水平,积极推动食品行业工业化、现代化的进程,引导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和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坚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制度,开展产品质量认证,加强质量监督,从源头抓好质量。大力实施名牌带动战略,积极培育和发展工业名牌产品,积极开展农业标准化工作,完善农业标准化体系建设,加大标准实施推广力度,打假治劣、扶优扶强,依法规范质量行为。大力推动地理标志管理和执法工作,积极帮助和指导开展地理标志申报,加强地理标志管理和保护工作。 市工业和能源委员会:负责工业企业质量振兴工作,将质量工作目标纳入工业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围绕提高产品质量,实施企业高起点的技术改造,推进技术创新、机制创新和管理创新,推进工业产品产业结构调整,完成淘汰落后产能、节能减排工作任务。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围绕规范和繁荣市场抓好质量工作,认真贯彻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依法规范市场主体行为。加强市场监督管理,引导和支持企业争创著名商标和驰名商标,加强市场商品质量抽查工作,依法查处商标侵权、虚假广告、假冒、仿冒及经销掺假产品等违法行为,大力推动地理标志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申请工作,积极帮助和指导开展申报工作。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乡规划局:强化对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规划、勘察、设计、施工、验收全过程质量管理,严格市场准入、人员执业资格、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和交付使用关,加强建筑市场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切实提高工程质量。按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质量要求,对在建工程质量实行竣工验收备案制,未经竣工验收或验收不合格和未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的工程不得交付使用。积极引导建筑企业推行ISO9000标准,健全工程项目质量管理制度,实行工程项目法人责任制、合同管理制、招标投标制和工程监理制。加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确保工程质量。加快星级酒店建设,力争到2014年建成五星级酒店2家以上。 市水利局:加强全市水利水电工程设施、水利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管,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切实提高工程质量。水利工程质量实行项目法人(建设单位)负责、监理单位控制、施工单位保证和政府监督相结合的质量管理体制。加大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完善重点水利工程质量档案建设,竣工验收合格率达100%。 市农委:狠抓产地源头、农业投入品、农产品生产过程等关键环节,确保农产品质量与安全,促进安全、优质、高效农业发展。推广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和农业标准化技术,保证农产品符合质量安全标准要求,广泛开展农业标准化工作,以国家优质农产品出口基地、农业科技推广、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农业商品生产基地、农业综合开发区、无公害生产基地、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生产基地为重点,推广农业标准化成果,推广应用优质出口农产品标准,大力实施名牌产品带动战略,培育和发展地方特色的农业名牌产品和企业,积极推进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检测体系,促进安全、优质、高效农业发展。 市卫生局:加强医疗、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组织实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确保食品安全。制定医疗、食品安全应急预案,组织实施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防止或者减轻社会危害。依法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保证医疗安全。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结合市人民政府“七个一”重点工程规划,积极配合市中药办和有关部门,加大对制药企业的发展扶持力度,力争2014年1-2个新药产品投入市场化生产。 严格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质量监管,认真做好保健食品、化妆品和餐饮服务环节的安全监管工作,依法查处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违法行为,切实规范保健食品、化妆品和餐饮服务环节的生产经营行为。 市环保局:加强环境监督管理,防治环境污染,积极推进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提高区域生态环境质量,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生态文明,促进全市社会经济与环境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市科技局:提高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能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加大专利核心技术保护,规范专利产品市场,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以提高产品质量和档次为目标,大力支持新产品研究开发,扶持高新技术产业,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帮助企业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加快科技进步。加快推进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建设,推进中药材GAP认证,协助推进地理标志认证。 市旅游局:提高旅游服务质量,加强对导游的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改善旅游服务设施,认真执行国家和省相关服务质量标准和行业标准。力争到2014年建成5A级景区1个以上,培育和发展10个以上在全省有较高知名度的旅游服务业品牌。 市城管局:提高行业服务质量,大力推行服务承诺制度,强化行业自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相关服务质量标准和行业标准,强化质量意识和服务意识,改善服务设施和条件,提高质量管理水平。 市交通局:建立完善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网络,加强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从业单位质量保证体系建立和运行情况的督促,组织交通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验收合格率达100%,保障交通建设工程质量。 遵义海关:建立辖区内我国境内出口食品的出口商或代理商的备案制度、向我国境内出口食品的境外食品生产企业注册制度和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和出口食品原料种植、养殖场的备案制度,建立完善出口食品生产企业质量档案。 遵义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依法组织实施辖区内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和监督管理、出口商品原产地证签证及管理工作。建立出口企业档案及其产品质量档案。 市粮食局:加强对粮食收购、储存环节的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粮食进出库检验制度,对储备粮进行定期抽检,对每年新收购的粮食进行原粮卫生抽检检测,确保粮食质量。 市公安局:依法严厉打击制假贩假、侵犯知识产权、汽车检测质量等违法犯罪活动,为有效开展“质量兴市”工作营造良好的治安环境。 市财政局:为开展“质量兴市”工作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 市委宣传部:宣传“质量兴市”工作要求和成果,为开展“质量兴市”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引导全社会重视质量,支持质量工作,提高全民质量意识。 (三)调整产品结构,提高产品质量。 大力实施名牌发展战略和地理标志保护,大力支持企业争创名牌产品,对获得国家、省各部质量奖和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的企业给予奖励和扶持。 (四)围绕农业产业发展,加强农产品标准化建设。 以农业“六大基地”、“七个百亿”工程建设为重点,培育优势产业,发展特色产业,完善农业标准化体系,促进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 (五)加强建筑、旅游等行业工程质量建设,确保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 (六)建立激励机制。 建立完善质量奖励制度,对在“质量兴市”活动中促进质量提升取得实效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提高质量工作的参与程度和意识。加大质量兴市工作考核力度,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七)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为保障“质量兴市”活动的顺利开展,建立专业行政执法队伍,严厉打击违法行为,保障群众及合法企业的正当权益,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提高职能部门人员素质,提升办事效率、办事水平,公开办事程序,切实开展便民服务。 (八)加大法制宣传教育普及程度。 加强社会参与程度,通过新闻媒体、报刊杂志、网络、社区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质量兴市”活动的意义和相关内容,开展质量专业知识专栏,提升质量知识的普及程度,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质量,人人重视质量的良好氛围。 四、实施步骤及工作要求 “质量兴市”活动时间跨度长,涉及面广。为全面有效的完成目标任务,分四个阶段组织实施。 第一阶段:明确领导机构,建立联席机制。 (一)工作时间:2010年4月至12月。 (二)工作要求:加大“质量兴市”活动的宣贯力度,树立质量法制观念,形成政府重视,社会参与、部门协作的良好氛围,成立工作机构,明确工作任务,责任分解落实到位,建立有效的联席督促机制。 第二阶段:落实工作任务,全面提升。 (一)工作时间:2011年1月至2012年12月。 (二)工作要求:围绕”质量兴市”活动国家评价标准的相关要求,按照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和环境质量等重点工作的相关要求,全面开展工作,分解目标任务,明确工作职责,认真组织落实。 第三阶段:全面巩固提高,开展自评自查。 (一)工作时间:2013年1月至12月。 (二)工作要求:全市质量安全水平稳定提高,产品质量档次有序上升,名牌产品带动作用和工业产品质量效益突出,工程质量、服务质量和环境质量水平不断提高。 第四阶段:全面总结验收,建立长效机制。 (一)工作时间:2014年1月至12月。 (二)工作目标:按照国家级质量兴市绩效评价指南(试行)的内容,逐项进行考核检查,并通报检查结果,开展工作评价,组织表彰,保障“质量兴市”活动圆满验收。切实提高农产品质量和农业发展质量,保障食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质量安全及医疗药械的质量安全,加快结构调整,通过加强企业质量管理、标准、计量和认证工作,推动企业提高产品质量水平。在加强对涉及人身健康安全产品的监管,为消费者创造放心满意的购物环境,实施品牌战略,建设生态良好的居民环境,营造优良的服务环境和促进经济健康发展等方面取得实效。 各单位要按照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制定出“质量兴市”工作年度工作方案,对年度内开展的“质量兴市”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提出下一年度工作意见。市“质量兴市”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各单位开展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及时总结经验、通报信息,稳步推进“质量兴市”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