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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HS中国 法规首页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固定污染源排放口标识牌信息化建设技术要求(2019版)》的通知(已废止)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固定污染源排放口标识牌信息化建设技术要求(2019版)》的通知(已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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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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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沪环评〔2019〕208号

颁布部门: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法律效力:地方规范性文件

应用分类:污染排放与治理类

颁布日期:2019-09-30生效日期:2019-09-30

  备注:本法规已于2024年8月21日被《上海市固定污染源排放口二维码标识牌建设管理技术要求(2024版)》废止,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本市固定污染源信息化管理,实现监管、执法、监测联动和数据共享,加强信息公开,我局制定了《上海市固定污染源排放口标识牌信息化建设技术要求(2019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技术要求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五年。原《上海市固定污染源排放口标识牌信息化建设技术要求(试行)》(沪环保总〔2017〕390号)同时废止。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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