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EHS平台! 设为首页 收藏
EHS中国 法规首页 成都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成都市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防范措施》及制作宣传单式样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成都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成都市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防范措施》及制作宣传单式样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收藏

下载法规

我要纠错

条款摘要

资料来自公开网络,仅提供网友学习讨论使用

原文版权归原版权人拥有

发文字号:成安办函〔2022〕13号

颁布部门:成都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法律效力:地方规范性文件

应用分类:通用安全类

颁布日期:2022-01-14生效日期:2022-01-14

  四川天府新区安委办,成都东部新区、高新区安委办,各区(市)县政府安办,市级有关部门:

  为严格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强化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条件确认、安全防范措施落实,规范救援处置流程,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杜绝盲目施救行为,不断巩固和提升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防范有限空间作业生产安全事故。依据《安全生产法》《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第59号令)以及《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指导手册》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定,市应急局编制了《成都市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防范措施》(见附件)。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落实。

 成都市政府安办
  2022年1月14日


  附件

  成都市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防范措施

  一、有限空间作业“十不准”

  1.未建立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不准作业;
  2.未落实防控措施并审核同意不准作业;
  3.未实施培训合格和安全交底不准作业;
  4.未按预案开展应急救援演练不准作业;
  5.未开展检测合格和持续通风不准作业;
  6.未按规定佩戴个人防护装备不准作业;
  7.未执行过程防护和监护措施不准作业;
  8.未安排专人监护和救援人员不准作业;
  9.未统一协调管理相关方人员不准作业;
  10.未配备作业和应急救援装备不准作业。

  二、有限空间事故救援“十必须”
  1.必须编制事故应急预案;
  2.必须开展预案培训演练;
  3.必须设立警戒区域标识;
  4.必须正确佩戴救援装备;
  5.必须持续通风保持联络;
  6.必须立即启动预案救援;
  7.必须立即撤离险情现场;
  8.必须分析形势科学施救;
  9.必须先救人后抢险救援;
  10.必须立即上报事故情况。

  三、有限空间作业防护救援“十配备”
  1.配备通风设备设施;
  2.配备检测报警仪器;
  3.配备围挡警示标志;
  4.配备个体防护用品;
  5.配备坠落防护用具;
  6.配备安全梯台设施;
  7.配备通讯照明设施;
  8.配备呼吸防护装备;
  9.配备移动应急电源;
  10.配备医疗急救物品。

同地区相关
成都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认真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抽查工作的通知
成都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的通知
成都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贯彻落实《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通知
成都市水污染防治条例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成都市环境噪声(震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
成都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2022年修订)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成都市环境噪声(震动)管理条例》的决定
同专业相关
关于印发《安徽省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细则》的通知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安徽省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凉市市政消火栓管理办法的通知
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凉市消防车通道管理办法的通知
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凉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关于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检验监管有关问题的公告
清远市城乡建筑垃圾管理条例
同行业相关
关于印发《安徽省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细则》的通知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安徽省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凉市市政消火栓管理办法的通知
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凉市消防车通道管理办法的通知
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凉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
青海省电梯安全条例(2024年修订)
庆阳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
日照市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