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EHS平台! 设为首页 收藏
EHS中国 法规首页 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收藏

下载法规

我要纠错

条款摘要

资料来自公开网络,仅提供网友学习讨论使用

原文版权归原版权人拥有

发文字号:嘉政发〔2024〕9号

颁布部门:嘉兴市人民政府

法律效力:地方规范性文件

应用分类:劳动用工类

颁布日期:2024-02-29生效日期:2024-02-29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和合法权益,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浙政发〔2024〕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决定:从2024年1月1日起,将我市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为226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22元。

  本通知发布后,《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嘉政发〔2021〕22号)同时废止。

  嘉兴市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9日

同地区相关
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嘉兴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的通知
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通行管理的通告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宁分局 海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海宁市包装印刷行业污染整治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
嘉兴市南湖保护条例
关于印发《嘉兴市生态环境损害小微案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嘉兴市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许可证豁免管理实施方案(暂行)》的通知
海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宁市“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嘉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嘉兴市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规划(2022-2025年)》的通知
同专业相关
湖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工贸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的通知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做好全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管工作的通知
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布《江西省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企业(2025年更新)》的通知
关于印发《天津市风电光伏发电开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南宁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2025年南宁市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2025年本市碳排放单位管理和碳排放权交易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上海市核技术利用分类分级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同行业相关
湖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工贸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的通知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做好全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管工作的通知
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布《江西省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企业(2025年更新)》的通知
关于印发《天津市风电光伏发电开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南宁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2025年南宁市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2025年本市碳排放单位管理和碳排放权交易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上海市核技术利用分类分级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