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EHS平台! 设为首页 收藏
EHS中国 法规首页 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助力绿色低碳发展的具体举措》的通知

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助力绿色低碳发展的具体举措》的通知

收藏

下载法规

我要纠错

条款摘要

资料来自公开网络,仅提供网友学习讨论使用

原文版权归原版权人拥有

发文字号:赣环气候字〔2024〕128号

颁布部门:江西省生态环境厅

法律效力:地方规范性文件

应用分类:污染排放与治理类

颁布日期:2024-03-05生效日期:2024-03-05

厅有关处室、厅属有关单位:

  《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助力绿色低碳发展的具体举措》已经厅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江西省生态环境厅
  2024年3月5日

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助力绿色低碳发展的具体举措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重要部署和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委十五届四次、五次全会要求,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把推进绿色低碳发展作为解决资源环境生态问题的基础之策,结合生态环境部门职能,提出以下具体举措。

  1.优化“三服务”机制。出台弘扬“四下基层”优良传统、优化“三服务”机制,践行“一线工作法”,强化一线服务企业、一线服务群众、一线服务地方。创新开展环保服务日活动,每月安排厅领导到地方开展调研服务,送政策、听诉求、解困难、促发展,切实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责任部门:办公室、环评处、应急中心)

  2.严把环评准入关。出台江西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办法,完善全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大力实施优化环评管理“环十条”,强化生态敏感项目准入把关,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优化完善污染物总量指标审核管理,优先保障环保指标达到同行业先进水平的建设项目。(责任部门:环评处、大气处、水处、综合处)

  3.实施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创新。优化污水处理、大气污染物治理、固体废物处置、土壤污染治理,协同推进污染治理全过程污染物削减与温室气体减排,不断提升污染治理效能。开展污水处理行业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试点,推进移动源大气污染物排放和碳排放协同治理。推动工业、农业、生活等各领域单位开展“无废细胞”创建工作,通过示范带动全社会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和生活方式。鼓励土壤污染绿色低碳修复。(责任部门:气候处、水处、大气处、固体处、土壤处)

  4.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加强碳排放强度目标分析研判,推动逐步转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促进各地加快优化调整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逐年编制省、市两级温室气体清单。强化重点行业企业碳排放数据质量管理,研究水泥行业碳排放数据监管方式,为全国碳市场扩大行业范围作准备。完善并推进省级碳减排项目库建设,充分发挥绿色金融对企业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助力作用。开展各领域气候变化不利影响和风险评估,编制出台《江西省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责任部门:气候处)

  5.推进重点行业清洁生产。落实《江西省清洁生产“十四五”实施方案》,加快推进重点行业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深入开展清洁生产整体审核试点,加强清洁生产审核结果运用,促进相关园区及企业节能减排降碳和产业升级改造。(责任部门:科财处)

  6.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指导企业不断提升碳排放管理水平和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能力,开展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开发储备。加强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研究,指导我省出口企业做好碳排放核算。深化全省排污权交易试点,探索排污权制度与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排污许可制度的衔接。利用市场化机制倒逼企业绿色转型升级。(责任部门:气候处、综合处、环评处、大气处、水处、固体处)

  7.完善科技创新机制。定期发布生态环境各要素治理技术需求目录。推进减污降碳、多污染物协同减排、应对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保护、新污染物治理等领域科技攻关,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主导产品。征集科技创新示范项目,推动市场应用。(责任部门:科财处、省环科规划院)

  8.创新环保融资模式。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探索建立多元化环保投入机制,引导各市(区县)开展EOD、气候投融资试点,鼓励和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投入绿色低碳项目。建立完善应对气候变化和碳减排项目库。(责任部门:科财处、气候处)

  9.推动制修订地方标准。组建江西省生态环境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推动生态环境领域地方标准制修订。推进《鄱阳湖生态经济区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江西省工业废水高氯酸盐污染物排放标准》《江西省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指南》《大型活动(会议)碳中和实施指南》《江西省水泥行业重点排放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数据管理台账技术规范》等地方标准制修订。(责任部门:法规处、水处、气候处)

  10.推动碳达峰相关试点。持续推动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生态创建、无废创建、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气候投融资以及低碳社区试点,评估进展成效,以典型案例方式进行宣传推广。开展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开发试点,持续推广实施大型活动碳中和,打造“减排试点项目-大型活动碳中和”交易模式,打通生态产品价值转换渠道。(责任部门:气候处、科财处、生态处、固体处)

  11.建立与省内智库联系机制。建立与高校、省委党校(省行政学院)、省社科院以及企业型研究单位等智库联系机制,在信息交流、联合调研、创新研究、成果转化应用等方面进行合作,发挥智库的纽带作用,提供决策依据。(责任部门:科财处、省环科规划院)

  12.大力倡导绿色生活方式。积极运营好微信、微博、学习强国等新媒体平台,持续落实每月新闻发布工作,组织开展六五环境日、全国低碳日等省级主场宣传活动,加强绿色环保信息发布,引导公众践行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责任部门:宣教处、各处室)

同地区相关
江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2020年修订)
江西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2019年修订)
关于印发《江西省履行〈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国家实施计划(2024年增补版)〉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江西省安全生产培训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2019年修订)
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2024年修订)
关于印发《江西省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培训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
同专业相关
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菏泽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
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烟台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清洁取暖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太仓市中心城区声环境质量标准适用区域划分规定
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通行管理的通告
襄阳市沮漳河流域保护条例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清远市“十四五”用水总量和强度管控方案》的通知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的通知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24年度清远市属、清远高新区、清城区、广清产业园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名单的通知
同行业相关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安全生产挂牌督办办法》的通知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的意见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监督要点》《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口诀》的通知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房屋市政工程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作手册》的通知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绿色工厂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城市公共交通条例
关于做好2023、2024年度发电行业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分配及清缴相关工作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大力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的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