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各有关单位,江北新区、各区(国家级开发区)应急管理、发展和改革、工业和信息化、生态环境、公安、交通运输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市应急管理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联合研究制定了《南京市危险化学品禁止、限制和控制目录(2023版)》。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南京市应急管理局 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南京市生态环境局 南京市公安局 南京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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