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生态环境分局、相关科室(单位):
根据《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管理办法》和省生态环境厅部署,我局研究确定了东莞市2025年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包括: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排污单位、噪声重点排污单位、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以及环境风险重点管控单位共六类名录,现予以公布。请各单位按照国家对环境监管重点单位的管理要求做好相关监管工作,加强指导服务,督促环境监管重点单位依法履行自行监测、信息公开等生态环境法律义务。
附件:东莞市2025年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2025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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