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EHS平台! 设为首页 收藏
EHS中国 法规首页 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应急管理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举报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应急管理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举报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收藏

下载法规

我要纠错

条款摘要

资料来自公开网络,仅提供网友学习讨论使用

原文版权归原版权人拥有

发文字号:——

颁布部门:湖北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

法律效力:地方规范性文件

应用分类:综合管理类

颁布日期:2023-11-06生效日期:2023-11-06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应急管理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应急管理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举报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认真做好宣贯工作。《指导意见》是应急管理部总结近年来全国安全生产举报工作经验做法、破解举报工作难点问题,在广泛征求意见后出台的具有重要现实意义的指导性文件,为加强和规范安全生产举报工作提供了政策依据。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专门组织学习,认真领会掌握文件精神,对标对表改进工作。要利用各种媒体宣传《指导意见》和举报奖励政策,发动社会公众积极参与社会共治。

  二、对照文件,全面规范举报工作。围绕《指导意见》提出的“畅通渠道、规范流程、激励示范”目标任务,结合湖北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举报办理工作的通知》(鄂应急办〔2023〕16 号)要求,着力解决部分地区责任不担当、核查不规范、反馈不及时、奖励不到位等问题。要完善制度,制订受理、核查、移交、分办转办、答复、统计和报告等工作流程图和内部工作机制。要加强力量,配备熟悉业务、相对固定的工作人员专门负责。要强化监督检查,对办理不规范的予以纠正。要积极落实奖励政策,对符合规定的实名举报人依法奖励到位,同时保护好相对人合法权益。

  三、勇于创新,积极探索工作方法。全面构建“互联网+举报”模式,建立上下贯通、部门协同的工作体系,要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推动举报工作纳入政府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内容,汇聚各方力量共同做好举报工作。积极推行生产经营单位在公告牌、公示栏公开安全生产举报奖励政策及举报方式。制订配套政策,鼓励“离得近、看得清”的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积极举报、放心举报,推动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在主流媒体公布典型举报案例、常见易发重大风险隐患和违法行为,引导举报内容质量提升。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勇于探索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好的做法及时报省厅,以在全省推广复制。省厅将定期通报全省工作开展情况,并适时组织督查检查。

  湖北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
  2023年11月6日

同地区相关
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布湖北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更新成果(2023年版)的公告
省生态环境厅 省发改委 省经信厅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湖北省节能环保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
关于印发《湖北省碳普惠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2024-2027年)》的通知
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湖北省2023年度碳排放权配额分配方案》的通知(2024年修订)
关于进一步加强湖北省碳足迹管理体系建设的函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4—2025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的通知
湖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2025 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帮扶工作方案》的通知
同专业相关
杭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杭州市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通知
上海市应急管理局关于本市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有关事项的通知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关于贯彻实施《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
梧州市餐厨垃圾管理规定
乌鲁木齐市消防条例
锦州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
哈尔滨市雷电灾害防御条例
海南自由贸易港国际客船国际散装液体危险品船运输经营管理若干规定
同行业相关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2024年修订)
杭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杭州市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通知
上海市应急管理局关于本市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有关事项的通知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关于贯彻实施《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
沈阳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梧州市餐厨垃圾管理规定
乌鲁木齐市消防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