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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高温天气下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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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成安办〔2023〕56号

颁布部门:成都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法律效力:地方规范性文件

应用分类:职业健康类

颁布日期:2023-07-12生效日期:2023-07-12

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安委会,市政府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市属国有企业:

  当前正值夏季,气温较高且天气多变,雷电、暴雨、大风等极端天气增多,极易引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近期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切实做好高温天气下的安全生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高温天气下的安全防范工作

  夏季历来是事故易发高发期,各类风险交织叠加,需引起高度警惕。成都大运会举办在即,各级各部门及企事业单位要深刻认识做好当前安全生产的极端重要性,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和侥幸心理,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扎实抓好高温天气下的安全生产工作。要结合气候特点,深入研判本区域、本行业、本领域、本单位安全风险,认真查找存在的薄弱环节和事故隐患,制定针对性管控措施,确保夏季高温期间各项安全管理措施落到实处。

  二、严格执行高温天气作业规定

  根据《关于印发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89号),各企事业单位单位要按照气象部门发布的天气预报信息,严格遵守高温作业规定。

  (一)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二)在高温天气来临之前,用人单位应当对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对患有心、肺、脑血管性疾病、肺结核、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其他身体状况不适合高温作业环境的劳动者,应当调整作业岗位。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三)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期间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

  (四)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三、切实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防范

  (一)危险化学品方面。应急、经信、公安、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部门,要针对气温升高易造成危险化学品挥发、泄漏和爆燃的特点,切实抓好高温期间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监管。切实做好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管道的防爆、防雷电、防泄漏等工作,落实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通风、降温、防湿、防潮等措施。严格执行危化品运输有关规定,加强对运输时间、运输路线的管理,严禁超载超限,严禁性质相抵触的物品混装运输;严格落实停产企业安全管理措施,加强对生产车间、仓库、罐区、堆场等的巡防值守。

  (二)电力安全方面。夏季电网用电负荷增大,经信等部门要重点抓好电力“迎峰度夏”安全防范,加强电网设备运维管理,做好电气设备设施的通风降温,及时消除输配电设备安全隐患和输送问题。坚持科学调度,充分发挥现有发、输、供电能力,确保高温天气、高负荷运行下的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加强林区输配电设施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严防因线路过载发热、下弯放电等引发森林火灾。督促电力企业在全力做好电力安全保供的同时,规范电力施工安全管理,严格作业审批和现场安全管理,加强作业用具、安全设备设施的检查,落实安全技术保障措施,防范各类电力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三)城镇燃气方面。经信、市场监管、公安、商务、住建、交通运输、应急、消防救援等部门要加强协同联动,扎实推进燃气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组织燃气经营企业根据天气、季节等特点全面排查老旧管线安全隐患,对餐饮场所使用的管道燃气、瓶装液化气及附件、燃气灶具、连接软管等部位进行隐患排查。针对夏季高温季节居民用户、餐饮企业使用空调造成室内环境密闭通风不畅,泄露燃气容易聚集引发事故的风险,采取入户提示、短信提醒、公示告知等方式,督促居民用户和餐饮企业注意保持室内通风环境,严防一氧化碳中毒事故发生。

  (四)交通运输方面。交通运输、公安、农业农村等部门要加强夏季安全行车教育,强化运输车辆状况检查,突出“两客一危一货”车辆监管,严把运行车辆关、从业人员关、货物装卸关。防止夏季烦躁情绪引发“斗气车”等危险驾驶行为,防范车辆受高温、雷电等不良天气影响发生自燃。突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整治力度,密切关注临水临崖路段、道路水毁等情况,严禁车辆冒险通行。

  (五)建筑施工方面。住建、城管、交通运输、水务、公园城市、农业农村等部门,要督促本行业领域建筑施工企业加强施工现场作业管理,强化塔吊、外用电梯、临时用电设备、脚手架、深基坑、高支模、临边防护的安全管理,有效防范触电、倒塌、坍塌、高处坠落和物体打击事故发生,及时消除因高温、暴雨、大风引起的各类隐患。加大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进一步加强安全风险辨识管控,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严厉整治“三违”行为。加强高温作业劳动保护工作,落实各项防暑降温措施,遇有灾害性高温天气,坚决停止在建工程户外施工作业。

  (六)消防安全方面。消防救援、经信、住建、商务、体育、应急等部门,要针对高温天气用电量大等情况,加强火灾防控工作,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大运会场馆、高层建筑、商场市场、加油站、加气站等重点防火部位消防安全防范,严防因违规室内充电、荷载过大、线路电芯短路、静电火花、关键部件老化、电池热失控等情况引发火灾事故。切实加强对电器设备、线路、管道的安全检查、检修和管护力度,坚决消除安全隐患。

  (七)文化旅游方面。文广旅、教育、体育、水务、农业农村、交通运输、应急等部门,要督促各涉旅企业全面做好高温天气下旅游安全预防工作,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和地质灾害风险预警提示,警惕突发性雷电、暴雨诱发次生灾害,必要时暂停水上、漂流、探险、高空、高速等高风险旅游项目。全面检查旅游景点设施设备,重点强化涉水、高陡山体等部位的安全管控,严格落实专人巡查值守制度,制定专项处置方案,一旦发现险情及时有效应对。加大涉水旅游项目安全专项检查,督促相关经营单位及时整改问题隐患,对不具备开放条件的旅游项目立即予以关停。强化重点水域巡查检查,完善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充分发挥村(社区)干部“应急救援第一人”作用,加密日常巡查频次,及时提醒、劝阻危险下水行为。

  (八)粉尘防爆和有限空间作业方面。经信、应急等部门要督促涉爆粉尘企业加强对易燃易爆场所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粉尘防爆相关标准和操作规程,及时清扫生产车间内粉尘,做好设备设施的检验检测和维护保养工作,督促从业人员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防范粉尘爆炸事故。督促指导相关企业规范、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控措施,规范作业审批程序,严格遵守“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原则,强化从业人员危险辨识和避险常识的培训和教育,科学有效地组织事故救援,严禁因盲目施救造成二次伤害,导致伤亡扩大。

  其他行业领域也要结合行业特点和安全生产规律,做好高温天气各项安全防范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四、紧盯重点环节强化应急准备

  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夏季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报,进一步完善气象、水务、交通运输、住建、规划和自然资源等部门间联合会商、信息共享、协调联动工作机制,精准做好分析研判,及时发布高温、暴雨、大风等预警信息。加强宣传教育,组织各类媒介,多渠道、多形式发布预警提示信息,广泛宣传安全常识和应急处置知识,增强市民群众自我防护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坚决杜绝空岗、脱岗和迟报、瞒报、漏报现象。建立和完善高温天气条件下安全生产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演练,做好抢险救援力量、装备、物资准备,时刻保持应急状态,确保一旦发生险情及时应对、高效处置,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成都市政府安办
  2023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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