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县市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省森防指各成员单位:
2023年5月16日,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防灭火工作的实施方案》(湘政发〔2023〕7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实施方案》,如期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加快推进我省森林防灭火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国家生态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入学习领会,抓紧抓好《实施方案》宣传贯彻。《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系列重要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防灭火工作的总体要求,做好全省森林防灭火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具有很强的政策性、权威性和指导性。各地要深刻学习领会《实施方案》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统一思想认识,将学习贯彻《实施方案》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森林防灭火工作重点任务抓实抓好。各级森防指挥机构及其办公室要专题组织开展学习教育,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详细周密的宣贯计划,省森防办也将适时组织市县两级森防指挥机构有关人员开展专题培训解读,确保将《实施方案》的精神实质传达至防灭火战线每个人。
二、积极主动谋划,全力推动《实施方案》落地落实。一要推动落实党对森林防灭火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党的领导、属地负责,有效衔接“防”和“救”的责任链条,积极推动地方党委把森林防灭火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加大组织领导和政策支持力度,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森林防灭火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推动健全完善地方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结合落实林长制压实第一责任人森林火灾防控责任。二要协助做好《实施方案》任务分解。《实施方案》明确提出了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具体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各级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及其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周密谋划部署,对标分解各项重点任务,明确责任和完成时限,确保事有人干、责有人担。三要加强《实施方案》落实情况督导检查。各级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对《实施方案》落实情况要采取定期调度、督查、通报、评估总结等措施,协同发力抓落实,确保如期实现各阶段目标。
三、紧密结合实际,深入研究解决新情况新问题。一要坚持问题导向。要不断深化对新形势下森林防灭火工作特点和规律的认识,全面总结近年来本地区森林防灭火工作的经验教训,超前研判森林火灾的演变趋势,主动适应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紧紧围绕责任落实、指挥体系、火源管控、监测预警、早期处置、队伍装备建设、科技赋能等短板弱项,研究采取实用管用的工作措施。二要活用政策依据。各级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要在深入学习领会、积极贯彻落实的基础上,加强政策研究,开拓创新,活学活用,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和基层一线需求,深入破解工作中遇到的现实短板和瓶颈难题。三要及时总结反馈。各级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要高度关注相关政策措施落地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跟进分析研究,动态推动解决,并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重要情况逐级报告并及时向省森防办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