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指导和规范火力发电单位、生活垃圾焚烧单位温室气体排放自行监测工作,我局制定了《深圳市温室气体重点排放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火力发电(试行)》、《深圳市温室气体重点排放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生活垃圾焚烧(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贯彻执行。
附件:1.《深圳市温室气体重点排放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火力发电(试行)》
2.《深圳市温室气体重点排放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生活垃圾焚烧(试行)》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6月19日
下载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