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EHS平台! 设为首页 收藏
EHS中国 法规首页 云浮市人民政府关于确定全市2023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火灾高危单位名单的公告

云浮市人民政府关于确定全市2023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火灾高危单位名单的公告

收藏

下载法规

我要纠错

条款摘要

资料来自公开网络,仅提供网友学习讨论使用

原文版权归原版权人拥有

发文字号:——

颁布部门:云浮市人民政府

法律效力:地方规范性文件

应用分类:消防安全类

颁布日期:2023-03-23生效日期:2023-03-23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有关规定,结合云浮市消防工作实际,全市共有399家单位被确定为云浮市2023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17家单位被确定为云浮市2023年度火灾高危单位,现予以公告。为加强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火灾高危单位的管理,特提出如下要求,请各单位严格执行:

  一、各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依法依规对本单位消防安全负责。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要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责任,委任消防安全管理人,落实消防安全经费预算,督促单位、员工严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确保本单位消防安全。

  二、各单位要根据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广东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广东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试行)》及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户籍化”、“标准化”管理要求,建立健全本单位消防安全制度,完善本单位消防安全档案,加强对全体员工消防安全培训,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和安全意识,切实做到消防安全“风险自知、安全自查、隐患自改”。

  三、各单位要提高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做到“能火场逃生自救、会引导人员疏散”;要落实控制室值班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加强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保养;要建立微型消防站,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不断提高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切实做到“火情发现早、小火灭得了”。

  特此公告。

  附件:云浮市2023年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火灾高危单位名单

  云浮市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3日

下载相关附件

同地区相关
关于印发《云浮市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实施办法》的通知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浮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云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浮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浮市市政消火栓管理办法的通知
云浮市人民政府关于确定全市2024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火灾高危单位名单的公告
云浮市燃气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云浮市应急管理局监管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管理办法》的通知
云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浮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同专业相关
青海省电梯安全条例(2024年修订)
庆阳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
日照市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
河北省排污许可管理办法
山西省城镇排水和再生水管理办法
吉林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2024年修订)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和废止《吉林省无线电管理条例》等9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2024年修订)
同行业相关
关于印发《安徽省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细则》的通知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安徽省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凉市市政消火栓管理办法的通知
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凉市消防车通道管理办法的通知
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凉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
青海省电梯安全条例(2024年修订)
庆阳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
日照市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