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经济功能区)应急管理局,经开区危险化学品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函〔2023〕51号)和《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的通知》(粤应急〔2023〕12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我局编制了《珠海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5年版)》(以下简称《指导目录》及有关说明。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珠海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5年版)
2.《珠海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5年版)》说明
珠海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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