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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HS中国 法规首页 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贡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贡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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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自府办发〔2023〕7号

颁布部门: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法律效力:地方规范性文件

应用分类:固体废弃物类

颁布日期:2023-02-14生效日期:2023-02-14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相关部门:

  《自贡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2月14日

自贡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

  为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和绿色转型,根据生态环境部等18个部门《关于印发〈“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固体〔2021〕114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无废城市”共建的指导意见》(川办发〔2022〕52号)要求,结合我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基础和“十四五”时期发展形势,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紧密围绕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统筹城市发展与固体废物管理,推进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不断提升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能力和水平,推动形成绿色生产和生活方式,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碳达峰碳中和、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作出贡献。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自贡市固体废物产生强度得到有效控制,资源化利用能力和利用水平明显提升,绿色制造体系逐步完善,工业绿色低碳转型初具成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85%左右。农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率显著提升,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3%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90%以上。生活垃圾分类成效明显,城市建成区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35%以上。绿色建筑形成规模,绿色建筑占新建民用建筑的比率达100%,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达60%以上。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进一步优化,工业危险废物综合利用率达60%以上。

  三、主要任务

  (一)推进工业绿色转型,强化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

  1.强化工业绿色低碳转型。推动产业优化升级,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带动工业经济结构低碳转型。提升节能环保装备、硬质合金传统优势产业绿色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废旧金属利用率,提高再制造水平。推进新型建材产业精深化、规模化发展,提高盐石膏、炉渣、污泥等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水平。大力发展农产品深加工,推动农业固体废物减量。大力发展节能环保装备制造产业,培育资源综合利用产业,推进资源循环利用技术研发及产业化,推进国家工业转型引领高质量发展示范市建设。鼓励水泥、化工等重点行业绿色化、循环化、低碳化改造,控制生产过程碳排放,升级工业企业生产工艺,加大对二氧化碳及其他温室气体减排重大项目和技术创新扶持。探索开展近零碳排放与碳中和试点示范,支持自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沿滩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等有条件的园区先行开展绿色低碳园区示范建设。到2025年,重点行业工业企业碳排放强度较2020年降低18%。〔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区县政府(含高新区管委会,下同)按职责分工负责。以下各项均需各区县政府负责,不再单独列出。逗号前为牵头部门,下同〕

  2.构建绿色制造体系。大力发展绿色制造产业,支持制造企业开展绿色工厂创建、绿色产品和绿色供应链管理认证等。强化绿色制造标杆引领,推进绿色制造试点示范,推行绿色产品设计,构建绿色供应链,创建绿色工厂,培育绿色园区。以节能环保装备、先进材料、绿色化工等重点产业为引领,推行绿色产品设计和绿色供应链。鼓励水泥、化工、装备制造、先进材料、食品饮料等重点行业实施绿色化改造,创建一批国家级和省级绿色制造示范单位。到2025年,培育绿色园区5家,累计建成国家级、省级绿色工厂30家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持续推进自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富顺晨光经济开发区、荣县经济开发区等园区循环化改造,完善循环产业链条,推动形成产业循环耦合。探索建立工业园区资源联供、产品联产和产业耦合共生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培育专业化产业废物循环利用与安全处理服务企业,形成固体废物资源循环利用和安全处置第三方服务模式。引导省级园区开展“无废园区”建设,推进自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建设国家绿色产业示范基地。到2025年,自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富顺晨光经济开发区、荣县经济开发区3个省级园区全部完成循环化改造。(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推进企业清洁化改造。引导企业实施清洁化改造,支持规模以上企业按照国家鼓励发展的清洁生产技术、工艺、设备和产品导向目录实施清洁生产,依法在“双超双有高耗能”行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推动水泥、化工等重点行业“一行一策”制定清洁生产改造提升计划。建立辖区内清洁生产审核重点行业企业清单,鼓励固体废物产生量大且难以利用的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加强企业节能降碳技术改造,控制生产过程排放,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升级末端治理设施,提升生产制造全过程清洁化水平。到2025年,纳入强制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完成率100%。(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推进绿色矿山建设。新建矿山全部按照省级绿色矿山标准建设,加大绿色矿山建设监督检查。对标绿色矿山建设标准,结合实际,分类有序推进生产矿山升级改造。持续开展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作,加大对全市范围内在建在产矿山生态修复问题进行排查整治力度,建立问题整改台账,有序推进问题整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6.促进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聚焦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塑料、废纸、报废机动车、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等领域,推动专业化回收利用项目建设,发挥重大示范项目带头作用,探索开展废塑料高质高值利用、废纸再生利用、新能源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等重点示范项目。积极谋划废树脂、废玻璃布、废玻纤管、废金属、废砂、废包装物等其他废物资源回收利用项目,解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难点。强化彩灯、恐龙生产企业对报废品的回收利用,鼓励企业建立生产、展销、回收利用闭环式产业链。培育一批回收骨干示范企业,提高回收综合服务能力和行业组织化程度。(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7.推进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以炉渣、盐石膏、氟石膏等工业固体废弃物为重点,推进在有价组分提取、建材生产、市政设施建设、井下充填等领域的规模化利用,开展一批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建设,提高大宗固废综合利用水平。依托自贡市生活垃圾环保发电项目(二期)炉渣综合利用项目,不断提高全市炉渣综合利用水平。推进退役动力电池、光伏组件、风电机组叶片等新型废弃物回收利用。支持盐石膏、氟石膏等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技术研发,科学规划固体废物堆场,鼓励企业自行配套建设综合利用项目进行消纳。到2025年,全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85%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8.推进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设施建设。加快推进自贡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场项目建设,解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难问题,降低盐石膏、炉渣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处置成本和环境风险。鼓励产废量大的企业建设固体废物自利用处置项目,通过整合企业内外资源,实现固体废物妥善处置。有序推进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掺烧、焚烧、填埋项目,鼓励水泥、建材、生活垃圾焚烧等行业企业开展工业固体废物的协同利用处置项目建设。(市生态环境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9.科学有序推动存量固体废物消纳、利用。以盐石膏固体废物为重点,加强工业固体废物堆场的排查、消纳和综合利用,推动固体废物堆场存量逐年消纳,不再新增堆存量。推动新增工业固体废物能用尽用,存量工业固体废物有序减少,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处置总量稳中有降。到2025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量较2020年下降70%以上。(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国资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促进农业绿色生产,推进农业固体废物回收利用。

  1.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稳定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种植面积,确保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推广种植面积占比不降低。实施化肥、农药等农业生产投入品减量增效行动,保持测土配方施肥应用面积稳定,强化农田病虫监测,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生物农药。推进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融合,建设绿色植保体系,推广普及重大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推进自贡荣县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建设。“十四五”期间,实现全市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施用量持续零增长。到2025年,全市生物农药防治占比提高至30%以上,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地理标志生产基地生物农药占比50%以上。(市农业农村局)

  2.推动种养结合循环模式。推行先进适用的节水型畜禽养殖方式,推广干清粪、垫料等节水型清粪技术和工艺,减少畜禽粪污源头产生量。调优空间布局,探索“片区大循环、园区中循环、田园微循环”生态循环绿色种养殖模式。科学划定畜禽养殖区,鼓励引导发展规模化生态养殖,推行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标准化改造和建设,开展畜禽粪污专业化集中处理,提升畜禽粪污综合利用水平。构建循环利用体系,继续推行有机肥替代化肥技术,推动畜禽养殖废物就地和异地生态消纳,鼓励农户、种养大户发展农牧结合家庭农场。(市农业农村局)

  3.全力推进秸秆收集利用。积极依托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合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着力构建完善政府引导、农户参与、市场运作和多种模式互补的秸秆“收储运加用”体系。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和市场主体参与,加强示范引领,争取项目支撑,不断提升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大力推广秸秆机械化粉碎还田和秸秆青贮、氨化饲料、微生物发酵、基料化技术应用,不断拓展秸秆利用空间和链条。积极构建和落实乡镇(街道)和村(社区)、组主要负责人为责任主体的“网格化”管理体系,层层压紧压实监管责任。到2025年,每个区县集中打造1个“五化”利用示范样板,每个乡镇着力建设1个“五化”利用示范点,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3%以上。(市农业农村局)

  4.强化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坚持就地消纳、能量循环、综合利用原则,健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制度体系。加快推进有机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建设,进一步提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聚焦规模以下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短板,完善粪污处理装备配套设施,推进养殖业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构建养殖与种植优势互补、资源共享、良性互动的可持续生态系统。到2025年,全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90%以上。(市农业农村局)

  5.推动废旧农膜回收处理。加强科学选用农膜指导,严禁使用超薄地膜,推广农膜减量替代技术,减少农膜使用量,支持开展新型可降解地膜试验示范,加快推进沿滩区、荣县、富顺县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项目实施。建立健全农膜回收处理体系,引导相关主体建立生产销售回收登记制度,构建农用地膜污染防治全链条管理机制,逐步构建由政府、农户、企业、社会共同参与的“村、乡镇(街道)回收转运—县(区)集中分拣贮运—区域性回收”的废旧农膜有偿回收利用体系。加强农膜质量安全监管,打击、查处违规生产销售劣质、超薄农膜行为。到2025年,全市废旧农膜基本实现全回收。(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

  6.建立健全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体系。坚持减量优先原则,提高农药利用率,减少农药包装废弃物产生量。探索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奖励或使用者押金返还等制度,在农药经营门店、供销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镇村垃圾站设立收集点,将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纳入城乡环卫一体化体系,打通农药包装废弃物收运体系和生活垃圾收运体系,使农药包装废弃物得到有效处置。到2025年,主要粮食和经济作物主产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达到80%以上。(市农业农村局,市城管执法局、市供销社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践行绿色生活方式,推动生活源固废资源化利用。

  1.倡导绿色生活方式。实施“绿色+”行动,推进绿色发展理念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大力推行绿色消费,倡导文明、理性、节约的消费观,让人民群众养成低碳、环保、节俭、理性的生产生活方式,统筹开展绿色学校、绿色商场、绿色家庭、节约型机关等重点领域创建行动。倡导勤俭节约的绿色生活理念,推行“光盘行动”,提倡就餐打包剩饭剩菜,促进餐厨垃圾源头减量。强化资源回收意识,倡导个人和家庭养成资源回收利用的习惯,自觉进行垃圾分类。规范快递业、共享经济等新业态环保行为,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倡导公共交通、自行车、步行等绿色出行,引导消费者购买节能环保及新能源汽车。(市发展改革委,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市教育体育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邮政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有序推进塑料污染防控治理。鼓励和引导减少使用、积极回收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推广应用可循环、易回收、可降解的替代产品。有序禁用不可降解塑料袋,推广使用环保布袋等非塑制品和可降解购物袋。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显著降低餐饮外卖领域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消耗强度,到2025年,全市城区餐饮外卖领域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消耗强度下降50%。全市范围内宾馆、酒店、民宿等场所逐步不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在电商、快递、外卖等领域大力推行绿色包装,积极推广使用可循环快递箱(盒),鼓励企业使用商品和物流一体化包装,降低电商快件二次包装比例。到2025年,城市建成区的集贸市场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全市范围邮政快递网点禁止使用不可降解的塑料包装袋、塑料胶带、一次性塑料编织袋等,快递绿色包装使用率达90%以上。(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邮政管理局、市城管执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健全生活垃圾全过程分类管理体系。加强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意识,探索建立生活垃圾分类企业(单位)和个人激励机制。以“全过程分类”为目标,加快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网络,对分类后的生活垃圾实施“定点存放、定期转运、定向处理”,防止“先分后混”和运输环节“二次污染”。统筹推进收集点和中转(压缩)站新(改)建项目建设,加快实施各区县生活垃圾分类收转运设施建设项目,推进收集能力与收集范围内人口数量、垃圾产生量相协调。规范有害垃圾收集、分类贮存、分拣和运输,严格风险防控。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城乡统筹,完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因地制宜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就近就地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到2025年,全市城市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覆盖率达100%,农村地区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覆盖率达到90%以上。(市城管执法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积极推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合理布局废旧物资回收交投点和中转站,科学规划布局废旧家具等大件垃圾规范回收处理站点。把再生资源回收行业项目纳入自贡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规划。深入推进生活垃圾收运体系与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两网融合”,完善“两网融合”制度建设和监管措施。推行“互联网+回收”模式,支持废旧物资网络回收平台发展,提升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效率。到2025年,全市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35%以上。(市城管执法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

  5.统筹提升污泥利用处置能力。推进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源头减量,规范运行污水处理厂脱水工艺设施。按照川南区域协同焚烧、辖区建材综合利用的处置原则,合理确定污泥利用处置技术路线,科学规划污泥利用处置项目建设,持续强化区域处置设施共建共享。加快推进自贡市城镇污水处理厂(站)污泥资源化集中处置项目建设,提高污泥资源化利用率。严格土地利用管控,确保地下水和农用地环境安全。有序推进污泥焚烧处理,有效利用本地垃圾焚烧厂、水泥窑等窑炉处理能力,协同焚烧处置污泥,鼓励将污泥焚烧灰渣建材化和资源化利用。新建污水处理设施时,应同步配建污泥减量化处理设施,建设规模应满足污泥收集、贮存和处理处置需求。到2025年,市域内污泥利用处置能力显著提升,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保持100%。(市水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执法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6.稳步提升生活垃圾处置能力。严格执行原生生活垃圾焚烧无害化处置要求。提升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能力,着力解决好堆肥、沼液、沼渣等产品应用“梗阻”问题,加强餐厨垃圾收运处置监管,鼓励生活垃圾协同处置厨余垃圾。鼓励、引导集贸市场、超市、食堂、餐饮服务单位及有条件的居住区安装符合标准的厨余垃圾处理装置,就地处理厨余垃圾。加快推进自贡市垃圾焚烧飞灰填埋场项目建设,补齐飞灰处置能力短板,鼓励采用水泥窑协同处置等方式处理焚烧飞灰,实现资源利用最大化。推进荣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封场治理项目建设,强化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环境管理,避免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和二次污染。到2025年,全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保持“全焚烧、零填埋”,乡镇及行政村生活垃圾收转运处置体系保持全覆盖。(市城管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

  (四)构建收集处置网络,推进建筑垃圾规范利用处置。

  1.推行绿色建筑及装配式建筑。大力发展节能低碳建筑,全面推广绿色低碳建材,推动建筑材料循环利用,提高新建住宅全装修比例。规范绿色建筑设计、施工、运行、管理,将绿色建筑纳入工程建设基本要求,加快普及高质量绿色建筑,推广保温结构一体化、保温墙体一体化、楼面保温隔声系统等建筑节能创新技术在新建建筑中的应用,到2025年,绿色建筑占新建民用建筑的比率达100%。逐年提高采用装配式技术建造的新建建筑比例,协同推行装配式建筑及绿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到2025年,城镇新建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40%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2.加快推进建筑垃圾源头减量。落实建设单位建筑垃圾减量化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建筑垃圾排放(产生)申报制度。进一步完善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机制,加强建筑垃圾源头管控,有效减少工程建设过程建筑垃圾的产生和排放。针对新建工程,强化工程渣土、砌块砖瓦和工程废料等分类管理,鼓励工程渣土就地回填、工程废料循环利用,提高临时设施和周转材料重复利用率。逐步推行全装修交付,减少工程交付后装修建筑垃圾产生。到2025年,实现市域内建筑垃圾源头分类收集。(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管执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大力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强化建筑垃圾分类管理收集,按照工程弃土、可回用金属、轻物质料、混凝土、砌块砖瓦等分类收集和堆放,鼓励以末端处置为导向对建筑垃圾进行细化分类。鼓励建筑垃圾再生骨料及制品在建筑工程和道路工程中的应用,推动在土方平衡、林业用土、环境治理、烧结制品及回填等领域大量利用处理后的建筑垃圾。合理布局建筑垃圾转运调配、消纳处置设施,推进富顺县建筑垃圾回收再利用项目建设,提升区县建筑垃圾回收再利用水平。鼓励资源化利用企业进行技术革新和设备升级,提高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到2025年,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60%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执法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妥善处置城区积存建筑垃圾。开展建筑垃圾积存情况摸底调查,登记清理城区建筑垃圾积存点,动态更新建筑垃圾积存点清单。推进建筑垃圾积存量大的积存点采用移动式资源化利用、分类转运、综合利用等模式处理消纳现存建筑垃圾。建立完善建设工程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备案、处理收费、分类收运、综合利用等建筑垃圾治理体系,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建设并合理布局建筑垃圾处理设施。到2025年,城区历史积存建筑垃圾基本得到治理。(市城管执法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强化全程精细管理,提升危险废物风险防控水平。

  1.推进源头减量化工作。加强工业危险废物源头监管,推动企业使用无毒、低毒或者无害、低害原材料,鼓励企业通过工艺更新、技术改造、清洁生产等措施,降低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强度,持续推进工业危险废物减量化措施。鼓励开展危险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技术研发和应用,鼓励危险废物产生量大的单位开展自行利用处置。到2025年,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强度较2020年下降33%左右。(市生态环境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强化危险废物监督管理。落实危险废物分级分类管理制度,制定自贡市危险废物分级分类管理办法,按照危险废物产生贮存情况,动态更新危险废物重点监管单位清单和重点贮存设施清单。持续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评估,开展重点监管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复核,加强危险废物类别与产生量识别管控。规范有害垃圾中危险废物分类集中收集。持续推进废铅蓄电池收集转运、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试点,强化危险废物收集、处置、利用企业重点监管。(市生态环境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3.优化提升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和结构。开展危险废物产生量与处置能力匹配情况评估及设施运行情况评估,按照“产处平衡”原则,科学优化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布局与能力配置,合理引导市场及资金向高水平优质项目流动。强化页岩气开采产生的岩屑、泥浆等固体废物安全处置,加快推进废矿物油综合利用、油基岩屑资源化利用等项目建设,提高油基岩屑综合利用率。推动川南地区油基岩屑协同利用处置,推进资源化利用项目共建共享。加快推进自贡市工业危险废物处置及资源化项目柔性填埋场、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试点项目建设,补齐危险废物收集利用处置能力短板,推动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进一步优化提升。到2025年,工业危险废物综合利用率提升至60%以上。(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强化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控能力。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闭环管理,建立健全危险废物信息化管理系统,强化运输环节信息跟踪和末端处置情况掌控。开展危险废物环境风险识别与防控体系研究,强化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预警与管理决策支撑。试点开展危险废物“一物一码”管理体系建设,有序推进危险废物全过程物联网监管试点建设。加强危险废物产生单位与经营单位环境风险管控,提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依法有序推进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强化移动执法能力,严厉打击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建立危险废物环境风险区域联防联控机制,强化部门间信息共享、监管协作和联动执法工作机制。到2025年,全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合格率达100%,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覆盖率达60%以上。(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提升医疗废物收集处置能力。推动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医疗废物和源头分类管理,完善医疗废物收集、转运等环节登记制度。补齐医疗废物收集处置短板,优化医疗废物收运体系,保障偏远地区医疗机构医疗废物48小时收集处置。提升医疗废物本地处置能力,基本实现全类别医疗废物本地处置。优化保障重大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理能力,统筹危险废物处置设施资源,建立医疗废物协同应急处置设施清单,构建“平战结合”的医疗废物应急处置体系。“十四五”期间,全市医疗废物收集处置体系覆盖率保持100%。(市卫生健康委、市城管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6.推动小微企业集中收集贮存试点建设。针对小微企业和社会源危险废物,加快危废收集、贮存设施建设,制定集中收集试点工作方案,以产生量小于10吨的工业企业、机修行业、实验室废物产生单位和其他社会源危险废物为重点,积极推动小微企业集中区域建设小微企业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试点,建立全过程规范管理模式,有效打通小微企业等产生的危险废物收集“最后一公里”。强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检测机构等单位实验室危险废物监管,推动实验室危险废物规范化收集。(市生态环境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教育体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7.强化关闭搬迁化工企业固体废物妥善处置。督促化工企业搬迁改造前制定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固体废物清理和安全处置方案,妥善处置拆除活动产生的固体废物,防范造成环境污染。加快推进自贡炭黑厂地块土壤污染治理项目,完成场地内固体废物及污染土壤清运处置工作。2025年底前,完成自贡鸿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搬迁改造后原贮存及拆除活动遗留的固体废物合规处置。(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国资委、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激发社会生机活力,营造无废城市建设良好氛围。

  1.加强“无废”文化宣传推广。制定“无废城市”建设宣传工作方案,充分利用各类融媒和社会宣传平台,加大对“无废城市”建设工作的宣传力度,普及“无废”知识,倡导“无废”生活生产方式。以建设独具特色的世界文旅名城为契机,推动“无废”景区建设。引导吴玉章、卢德铭、江姐、邓萍等红色旅游地先行达到“无废细胞”标准。推动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分批向公众开放,充分发挥环境教育基地科普教育功能。将绿色生产生活方式融入教育体系,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无废城市”建设的良好氛围。(市委宣传部、市生态环境局,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积极推动“无废细胞”建设。推动多领域“无废细胞”建设,形成涵盖主要场景的工业园、生活源固体废物综合管理模式。将“无废城市”理念融入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商场、节约型机关等创建工作,打造一批“无废细胞”试点,在资源节约、垃圾分类、废物再利用等方面形成示范效应。大力开展“无废校园”“无废工厂”“无废景区”“无废小区”“无废机关”“无废工地”“无废乡村”等“无废细胞”工程建设,以点带面,逐步推广。通过“无废细胞”建设,落实企事业主体责任,强化公民环保意识,推行绿色生活和消费方式。到2025年,全市开展“无废细胞”建设的数量达到350个以上。(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加强治理体系建设,提升无废城市建设保障能力。

  1.建立健全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制度体系。建立固体废物部门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各类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等环节的部门职责边界。探索建立县(区)、部门间协同处置机制、资源互助共享机制,统筹全市范围内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设施的布局和使用,推进不同固体废物回收和利用处置体系的有效融合。健全完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农业废弃物、再生资源回收等统计范围、口径、分类和方法。针对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农业固体废物收储运体系建设、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等制定工作方案。(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建立健全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市场体系。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专项治理资金、优惠贷款等支持,加大“无废城市”建设经费投入。优化市级产业扶持资金投入模式,加大对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支持力度。探索应用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基金等绿色金融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的支持力度。探索建立生活垃圾、危险废物等固体废物跨区县处置生态补偿机制。落实有利于“无废城市”建设的税收、价格、收费、奖补政策。进一步完善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制度,组织开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探索建立排污企业“黑名单、白名单”制度。鼓励有关部门和单位加大绿色采购力度,积极采购再生资源产品。(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3.建立健全固体废物环境管理技术体系。支持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新技术、新设备、新产品应用,拓展资源化利用途径。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等合作,推动政产学研用深度融合。推进低价值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工业废盐、建筑垃圾、污泥等资源化综合利用技术创新和研发,开展工业危险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技术研究。积极推广使用先进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技术装备,以及国家鼓励的循环经济技术、工艺和设备,加强关键专项技术研究。(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科技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教育体育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城管执法局)

  4.建立健全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监管体系。依托“无废四川”系统建立电子管理台账、制定管理计划、执行电子转移联单和申报登记,对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处置(利用)全过程进行信息化管理。完善工业固体废物、建筑垃圾、污泥转移联单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网格化的固体废物巡查机制,以“一园一策”“一企一策”模式推动建立重点环境风险源防控体系。加强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联合执法,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整治,依法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卫生健康委)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自贡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领导下,建立多部门协作机制,形成职责明确、执行有力、推进有序的工作机制,调动全市力量和资源,共同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建立部门责任清单和重点任务清单,结合实际,研究细化分阶段、分年度、分区域的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制定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建立定期调度、推进、报告、评估制度,有序推动“无废城市”建设。

  (二)加大支持力度。积极争取中央、省级相关专项资金支持,统筹整合各级财政资金支持“无废城市”建设,并纳入年度预算。鼓励金融机构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创新融资方式,激发市场活力,通过引进社会资本参与、发行绿色债券等,积极拓宽固体废物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安全处置体系建设资金渠道。加强“无废城市”建设资金统筹安排,加大对产生量大、危害性强、涉及范围广、环境风险大的固体废物治理项目资金投入,加强对基础性、全局性、公共性、协同性、创新性项目的支持力度。深化与国内知名高校和研究机构交流与合作,针对“无废城市”建设过程中遇到的技术和管理问题,进行探讨研究解决方案。

  (三)做好宣传引导。面向党政机关、学校、社区、企业开展生态文明教育,将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等相关内容纳入领导干部培训及市民教育体系,全方位开展宣传教育。鼓励全市人民共同参与“无废城市”建设,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加强固体废物产生、利用与处置信息公开,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和公众监督作用。引导各类机构和企业、园区、高校提高对“无废城市”的认知度、认可度和获得感,推动全社会参与和监督,确保各项任务全面完成。举办“无废城市”经验交流会、技术推介会等形式多样的交流活动,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投入“无废城市”建设。

  (四)加强考核监督。建立“无废城市”监督考核体系和评价指标,强化责任落实,压实各部门、各区县政府“无废城市”建设责任,将“无废城市”建设成效纳入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目标考核。加强对建设重点任务落实情况的跟踪分析、督促检查和效果评估,及时总结工作成果。加强全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信息公开,鼓励社会公众依法参与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社会监督。

  附件:自贡市“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


自贡市“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


序号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现状值
2020年)

目标值
2025年)

指标责任单位

1

固体废物源头减量

工业源头减量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万元)

0.15

0.12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

2

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强度(/万元)

0.013

0.010

市生态环境局

3

通过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工业企业
占比(%)★

100

100

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4

开展绿色工厂建设的企业数量(家)

6

30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

5

开展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循环化改造、绿色园区建设的工业园区占比(%

42.9

71.4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

6

绿色矿山建成率(%)★

1

新建矿山按绿色矿山标准建设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7

城市重点行业工业企业碳排放强度降低幅度(%

18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

8

农业源头减量

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种植推广面积占比(%

15.6

20

市农业农村局

9

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占比(%

31.1

35

市农业农村局

10

建筑业源头减量

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

73.6

100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11

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

9

40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12

固体废物源头减量

生活领域源头减量

生活垃圾清运量(万吨)★

44.1

42.4

市城管执法局

13

城市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覆盖率(%

49.8

100

市城管执法局

14

农村地区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覆盖率(%

37.3

90

市城管执法局

15

快递绿色包装使用率(%

60

90

市邮政管理局

16

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

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81.5

85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

17

工业危险废物综合利用率(%)★

0

60

市生态环境局

18

农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

畜禽粪污收储运体系覆盖率(%

100

100

市农业农村局

19

秸秆综合利用率(%)★

89.7

93

市农业农村局

20

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

88

90

市农业农村局

21

农膜回收率(%)★

80.8

85

市农业农村局

22

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

58

80

市农业农村局

23

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

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

60

市城管执法局

24

生活领域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

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

27.2

35

市城管执法局

25

医疗卫生机构可回收物回收率(%)★

99.97

100

市卫生健康委

26

固体废物最终处置

危险废物处置

工业危险废物填埋处置量下降幅度(%)★

15

市生态环境局

27

医疗废物收集处置体系覆盖率(%)★

100

100

市卫生健康委、市生态环境局

28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量下降幅度(%)★

70

市生态环境局

29

完成大宗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含尾矿库)综合整治的堆场数量占比(%

100

100

市生态环境局、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30

农业固体废物处置

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率(%

100

100

市农业农村局

31

生活领域固体废物处置

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比(%)★

100

100

市城管执法局

32

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

100

100

市水务局

33

保障能力

制度体系建设

“无废城市”建设地方性法规、政策性文件及有关规划制定★

初步建立

建立健全

无废办

34

“无废城市”建设协调机制★

未建立

建立健全

无废办

35

“无废城市”建设成效纳入政绩考核情况

未纳入

纳入

无废办

36

开展“无废细胞”建设的单位数量(机关、企事业单位、饭店、商场、集贸市场、社区、村镇)(家)

350

无废办

37

市场体系建设

“无废城市”建设项目投资总额(亿元)★

21.63

无废办

38

纳入企业环境信用评价范围的固体废物相关企业数量占比(%

52.7%

60%

市生态环境局

39

保障能力

市场体系建设

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覆盖率(%

0

60

市生态环境局

40

监管体系建设

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化监管情况★

初步建立

建立健全

无废办

41

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

97.8

100

市生态环境局

42

固体废物环境污染刑事案件立案率(%)★

100

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

43

涉固体废物信访、投诉、举报案件办结率(%

100

100

市生态环境局

44

固体废物环境污染案件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
工作的覆盖率(%

100

市生态环境局

45

群众获得感

群众获得感

“无废城市”建设宣传教育培训普及率(%

80

无废办

46

政府、企事业单位、非政府环境组织、公众对
“无废城市”建设的参与程度

80

无废办

47

公众对“无废城市”建设成效的满意程度★

85

无废办

48

固体废物源头减量

工业源头减量

生产每吨盐产生盐石膏量下降幅度(%)☆

30%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49

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

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

页岩气开采产生油基岩屑利用处置率(%)☆

47.3%

92%

市生态环境局

备注:★表示必选指标,☆表示特色指标,其余为可选指标,其中必选指标(标记★)25项、特色指标(标记☆)2项、可选指标22项共49项。指标体系中不涉及或无法统计的数据用“—”表示。无废办: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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