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大连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环固体〔2021〕114号)要求,统筹推进全市“无废城市”建设,推动形成固体废物全链条管理模式,高质量建设美丽大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构建新发展格局,聚焦新时代“两先区”建设,紧紧围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碳达峰碳中和等重大战略部署,从城市整体发展层面推动固体废物全过程管理,以“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核心,坚持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形成系统化、专业化、精细化固体废物治理体系,全面提升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为高质量建设美丽大连,加快提升“五个中心”能级,建设“亚太对流枢纽、创新策源中心、蔚蓝时尚滨城”提供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系统谋划,统筹推进。加强“无废城市”建设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坚持全市一盘棋,全面协调推进工业、农业、生活、建筑领域固体废物污染治理和综合利用,促进固体废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目标导向,突出特色。以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为总目标,围绕大连市建设“两先区”的发展定位,结合实际,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将大连市打造成为“无废城市”建设样板城市。
协同联动,齐抓共管。强化区域固体废物政策协同、管理协同和执法联动,实现各类固体废物跨区域、跨部门数据共享、信息互通、设施共用。完善各类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全过程监管体系,提升固体废物规范化、精细化和专业化管理水平。
多元共治,全民参与。构建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公众参与的工作格局,建立分工明确、权责清晰、沟通顺畅、运转高效的管理机制。加强宣传引导和公众参与,营造全社会支持共建“无废城市”的良好氛围。
(三)工作目标。
到2025年,大连市固体废物源头减量效果显著,综合利用比率稳步提升,填埋量逐步下降,无害化处置能力持续增强,固体废物环境风险全面管控,制度、技术、市场、监管体系日趋完善,绿色生产和生活方式基本形成,“无废城市”建设目标基本实现,“无废理念”深入人心,城市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无废城市”建设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二、主要任务
(一)统筹规划衔接融合,强化顶层设计引领作用。
1.加强规划有效衔接。将“无废城市”建设任务、目标纳入大连市城市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等相关规划统筹考虑,并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双碳战略、城市建设管理有机融合。明确规划期内城市基础设施保障能力需求,将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及无害化处置设施纳入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范围,保障设施用地。统筹市域范围内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布局,加强设施共建共享。(“无废城市”建设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以下均需地方各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负责落实,不再列出)
2.健全统计技术制度。开展固体废物基础数据调查工作,完善工业固体废物、农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再生资源、建筑垃圾的统计技术方法,摸清底数,建立完善的数据统计、核算、报告制度。持续推进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台账规范化管理。统筹城乡生活垃圾管理,建立生活垃圾全过程调查统计技术方法。完善再生资源统计体系,健全再生资源回收重点联系企业制度。全方位建立建筑垃圾源头产生量、清运量、末端处理处置量、资源利用量等统计制度。(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
3.构建智慧管理体系。搭建完善的固体废物信息化管理平台,建成覆盖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农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管理数据的信息化监管服务系统,打通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城管、住建等各部门固体废物相关数据壁垒,建立部门协同机制,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监管格局和服务模式,实现固体废物全过程信息化追溯。(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二)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提升工业固废利用质量。
4.推动工业绿色转型。严控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大力发展绿色低碳产业。严格落实“双超双有高耗能”企业强制清洁生产审核,从源头减少废物产生量。推动中石油大连石化分公司、大连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等重点企业搬迁改造项目,将固体废物产生量显著高于行业平均水平的落后工艺技术纳入大连市产业结构调整负面清单,提高工业企业绿色生产水平。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到2025年全市12个省级及以上园区全部实施循环化改造。(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5.深化能源结构调整。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合理控制煤炭消费增长。充分利用长兴岛、大孤山、松木岛等化工园区的工业副产氢资源。大力推动红沿河核电、三峡新能源庄河海上风电场等清洁能源重点项目建设,扩大清洁能源供应比例。推动高耗能企业能源结构绿色转型,推进“煤改电”“煤改气”等工作,积极引导燃煤锅炉拆炉并网或使用清洁能源,优化电力能源消费结构,减少煤系固体废物产生。(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
6.促进工业固废利用。重点推进粉煤灰、炉渣、冶炼废渣、脱硫石膏等大宗工业固体废物在建筑材料制备、道路工程、建设工程等领域的规模化利用,提高固体废物规模化消纳能力。推动东北特钢等头部企业开展“无废工厂”创建示范,以钢铁主导产品链为核心,促进工业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培育资源综合利用示范企业,建立产废与资源利用企业之间协作机制,实现固体废物资源利用的合理配置。推动水泥窑协同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减少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填埋量。(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
7.加强治理能力建设。规范工业固体废物处置设施管理,严禁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入场。推动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场纳入重点监管对象,提高处置设施的规范化管理水平。持续开展固体废物非法堆存、倾倒、填埋等历史遗留问题排查整治。明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各环节的监管职责,建立多方联动的长效监管机制。(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三)发展农业循环模式,提升农业固废利用水平。
8.发展生态循环农业。坚持绿色生态导向,积极推广节能环保、精准高效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动蔬菜绿色标准化生产,推广绿色防控技术和减肥减药技术应用,推进“互联网+现代农业”模式,到2025年,建成长期稳定的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基地20个,培养农业科技带动户3000户。(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9.推进农药化肥减量增效。推广生物防治、物理防治等绿色防控技术,加强生物农药、高效低毒低残留等环境友好型农药推广使用,提高农药利用率。加强重大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应用赤眼蜂生物防治玉米螟。鼓励引导根据耕地肥力、作物生产实际科学施用化肥,示范推广缓释肥、水溶肥等新型肥料,积极推广测土配方施肥,鼓励增施有机肥,科学推进有机肥部分替代化肥。到2025年,主要农作物化肥利用率达到43%以上。(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10.构建种养循环机制。加快推进生态畜牧发展和农牧统筹,持续推进畜牧业结构调整。加强畜禽养殖禁养区的划定管理,优化调整畜禽养殖布局,向优势特色种植业生产区域和环境容量大的区域转移产能,鼓励在苹果、樱桃、草莓等优势果业规模种植基地周边建设农牧循环型畜禽养殖场(户),促进粪肥还田,加强农副产品饲料化利用。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加快培育畜牧企业集团和经济联合体,实现畜牧业生产由数量增长型向质量效益型的转变。(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11.促进畜禽粪污利用。指导规模化畜禽养殖场雨污分流全覆盖,粪污干湿分开收集,鼓励采取固体粪生产有机肥,推广堆沤肥还田、液体粪污贮存还田等经济实用技术模式,推动粪肥低成本还田利用。对于畜禽散养集中区域,推广畜禽粪便污水分户收集、集中处理利用模式,实现区域畜禽粪便的统一收集、集中处理。到2025年,实现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保持90%以上。完善病死畜禽收集体系,加快建成覆盖涉农地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12.实现秸秆全量利用。建立以企业为龙头、农户参与、乡镇政府监管、市场化推进的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秸秆储存规范化场所,逐步形成商品化秸秆收储和供应能力,实现秸秆收储运的专业化和市场化。推广应用秸秆还田、饲料化和肥料化利用新技术,有序发展以秸秆为原料的生物质能。促进秸秆基料化和原料化,发展食用菌生产等秸秆基料,引导开发人造板材、包装材料等秸秆原料产品,提升秸秆附加值。到2025年,实现主要粮食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13.加强废旧农资利用。健全农膜回收利用机制,开展区域农膜回收补贴制度试点,探索建立地膜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以农资经销店为依托合理布局回收站点,完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体系。推广庄河市农药包装和农膜废弃物回收与处置试点县经验,形成地膜回收“源头监管、过程控制、末端治理”三步走模式,推进农药包装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到2025年,废旧农膜回收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达到80%。(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四)深化生活垃圾分类,创新生活垃圾治理模式。
14.持续推进垃圾分类。建立垃圾分类标识制度,推动生态设计,提高垃圾分类正确率,促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进一步配齐分类设施,鼓励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技术创新,实现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专业化、信息化。健全督导体系,加大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垃圾分类知晓率、参与度和投放准确率。实行生活垃圾收费制度,研究探索制定体现分类计价、计量收费的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引导居民和非居民单位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到2025年,城市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100%,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行政村覆盖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15.完善分类收运体系。统筹建立与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相衔接的生活垃圾收转运体系,科学合理布局垃圾分类收集点,提高分类收集效率。加快中心城区生活垃圾转运设施和垃圾前端收集装备升级,提升垃圾收运效率。加快薄弱地区生活垃圾转运站布点建设和机械化收运设备配置工作,提升设施建设标准。构建环卫信息化智能监管机制,完善数字化环卫系统建设,创新道路扬尘监管体系建设。到2025年,中心城区生活垃圾清运率达到100%,厨余垃圾清运率达到60%,实现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运行状况数据在线实时监控。(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16.加快处置设施建设。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二期工程、普兰店区生活垃圾收运及焚烧发电一体化、庄河市污废循环处理综合体-固体废弃物综合处理、大连市城市中心区餐厨垃圾处理厂工程等垃圾焚烧及资源化处理设施投入使用,促进原生生活垃圾趋零填埋。完善生活源垃圾处理体系,提高生活垃圾、厨余垃圾的高效利用和无害化处置水平。(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17.实现城乡统筹发展。持续推进农村地区生活垃圾分类,推广庄河市“1945”农村生活垃圾长效治理模式,指导农村地区探索适合本地垃圾分类的减量模式,提高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水平。鼓励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农村生活垃圾分类领域,探索以特许经营、承包经营、租赁经营等方式,引入专业化企业参与农村生活垃圾的收集收运及处理处置。以乡镇或行政村为单位建设农村有机废弃物综合处置利用设施,统筹城乡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统筹衔接城乡生活垃圾处置终端建设,补齐农村生活垃圾处置设施短板,避免垃圾和污染向农村转移。到2025年,基本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18.培育绿色生活方式。宣传“光盘行动”,倡导“文明餐桌”,促进餐厨垃圾源头减量。引导公众主动减少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抵制过度包装,积极推广快递绿色包装。加快构建绿色行动体系,广泛推广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形成崇尚绿色的社会氛围。(责任单位:负责“无废城市”建设相关部门)大力推广循环中转袋(箱)、笼车等设备,推进包装物循环使用,促进快递行业绿色发展。到2025年,绿色包装材料使用率、电子面单使用率等邮政业生态环保主要指标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快递绿色包装使用率达到80%。(责任单位:市邮政管理局)
19.推动“无废细胞”建设。以长海县蓝色经济为特点,健全岛内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优化近海绿色养殖布局,推进清洁能源的生产和消费,推广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打造长海县“无废绿岛”模式。(责任单位:长海县政府)鼓励开展无废机关、无废企业、无废景区、无废酒店等“无废细胞”创建,制定“无废细胞”创建指南及评估细则。拓宽“无废城市”细胞建设广度和深度,制定“无废港口”等新类型细胞建设指南。到2025年底,开展“无废细胞”建设的数量达到300个,大力推进源头减量。(责任单位:“无废城市”建设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强化城市保障建设,补齐城市固废治理短板。
20.推进建筑垃圾利用。推动建筑垃圾分类回收,推广装修垃圾堆放箱。积极推进建筑垃圾就地就近循环利用和资源化利用,鼓励拆迁企业利用拆迁空间,就地对拆迁废物分类、破碎和分选。推动大连市建筑垃圾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项目。借助废弃矿山整治等建设项目,消纳市内五区建筑渣土。依托“大连市数字环卫v3.4”管理系统,加大对作业单位的监管力度。到2025年,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稳步提升。(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21.大力发展绿色建筑。新建民用建筑严格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推进超低能耗、近零能耗、低碳建筑规模化发展。以保障性住房、政策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公建项目为重点,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推行绿色建材认证,鼓励政府投资、重点工程等项目率先采用绿色建材。到2025年底,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70%。(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2.拓展污泥利用途径。新、改、扩建污水处理厂在设计、建设阶段应考虑污泥减量设施。规范运行污水处理厂深度脱水工艺设施,降低污泥含水率。推进水泥窑协同处置市政污泥,探索污泥和生活垃圾以及餐厨垃圾协同处置,减少污泥填埋量,到2025年底,城镇污水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构建污泥处理处置市场化运作机制,以建材利用、土地利用为重点,探索污泥多元化利用渠道。(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
23.推进“两网融合”建设。推动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向社区延伸,推动各区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建设。建立废旧物资与生活垃圾分类、回收、运输相衔接的转运体系,确保再生资源回收“日收日清”。到2025年,基本建成交投便利、转运畅通的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实现回收网络城区全部覆盖、农村地区基本覆盖。(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供销合作社、市农业农村局)利用长兴岛经济区、普湾经济区等化工产业园区,培育废旧轮胎循环利用产业,实现废旧轮胎-生胶-化工产品的资源循环高值化利用。(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
24.加强塑料污染治理。有序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减少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深入开展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专项行动,有效控制塑料污染。加强可循环、易回收、可降解替代材料和产品研发,有效增强绿色产品供给,持续扩大可循环快递箱(盒)应用规模,不断提高电商快件不再二次包装比率。加大塑料废弃物分类收集力度,推动塑料废弃物资源化、能源化利用。持续开展海洋塑料垃圾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加快完善“海上环卫”长效机制。(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邮政管理局)
(六)推动石化绿色发展,完善危险废物治理体系。
25.构建石化企业绿色搬迁模式。根据中石油大连石化分公司搬迁改造进度,规范化处置搬迁过程中固体废物,有效管控环境风险。(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新建厂房等建筑设计与建设推行装配化、轻型化的节能低碳建筑,减少建筑垃圾的产生。(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根据新厂区建设中产生的固体废物性质,秉持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产生的固体废物进行分级分类处置。(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26.打造石化“无废园区”。以恒力(大连长兴岛)产业园为依托,探索提升大型企业集团固体废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路径,打造石化行业“无废园区”样板。推进恒力石化(大连)有限公司污泥干化技改和含铂、钯、银等贵重金属的废催化剂全面回收利用,推动园区企业内、企业间物料闭路循环、资源化利用。探索在恒力(大连长兴岛)产业园范围内开展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共享,在确保环境污染风险可控情况下,实现园区内处置设施充分利用。(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长兴岛经济区管委会)
27.推进分级分类管理。建立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清单、自建利用处置设施清单、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清单,完善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源清单。研究建立源头管控的分类目录和规范化管理技术指引,规范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分级分类管理要求。推进重点排污单位清洁生产,推动危险废物年产生量1000吨以上的企业纳入强制清洁生产审核名单。(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28.聚焦小微源集中收运。支持在金普新区、长海县等小微企业聚集区和海岛开展危险废物小微企业收集试点工作。以科研院校、检测监测机构等为重点,探索开展实验室废物收集处理试点工作,鼓励在有条件的高校集中区域开展实验室危险废物分类收集贮存示范项目建设。以废铅蓄电池、废矿物油、废汽车尾气处理催化剂为重点,探索开展社会源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试点,逐步完善社会源危险废物的收集体系。(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29.提升利用处置水平。鼓励行业龙头企业,整合现有资源,高标准新建一批危险废物处置设施,改造一批现有处置设施,淘汰一批落后处置设施。探索开展典型危险废物梯次利用、“点对点”定向利用豁免管理,提高综合利用能力。加强危险废物环境应急能力建设,将大型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单位纳入大连市协同应急处置设施清单,保障危险废物应急处置。完善重大疫情期间医疗废物环境管理应急预案,落实疫情期间医疗废物备用处置设施与配套能力建设。(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30.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持续推进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落实固体废物信息化管理平台申报。以石油化工等为重点编制形成重点行业环境管理与执法指南,提高危险废物源头管控和规范化管理水平。加大废铅蓄电池、废矿物油、废汽车尾气处理催化剂等社会源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的指导与检查,严厉查处非法收集、转卖、处理废铅蓄电池、废矿物油等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七)加强支撑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建设保障能力。
31.健全管理制度体系。制定《石化行业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评估指南》,指导企业制定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制度。优化完善大连市垃圾分类等管理制度,稳步推进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塑料污染防治等制度建设。研究制定《大连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废旧物资回收和利用体系,全面提升资源利用效率。积极探索生活垃圾计量收费、押金制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固体废物跨区域处置生态补偿,形成更为优化的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制度体系。(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供销合作社)
32.加强技术创新能力。依托高校和科研机构,推进支持一批固体废物治理利用方面技术攻关,重点突破废钢渣等资源化利用技术,探索适合本地的粉煤灰、炉渣综合利用模式。(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推进秸秆覆盖还田免耕和秸秆覆盖少耕播种技术,增加秸秆还田覆盖地表比例。(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探索厨余垃圾、生活垃圾等有机废弃物协同利用技术,从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或处置、再生产品等多环节完善相关污染控制技术标准与资源化产品标准。(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
33.完善绿色市场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无废城市”建设有关企业和项目的金融支持力度。探索采用特许经营、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EOD)等模式,引导社会资本加大投入。探索应用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基金、绿色保险等绿色金融工具,拓宽“无废城市”建设资金来源渠道。(市生态环境局、人民银行大连市中心支行、市金融发展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相关增值税、环境保护税优惠政策和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责任单位:大连市税务局)
34.提升固体废物监管水平。发挥环境信用评价政策制度作用,将固体废物产生、利用、处置企业纳入环境信用评价,强化跨部门联合惩戒。落实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要求,执行转移联单和电子运单上报制度,强化固体废物转运环节监管。加大对生产和销售超薄塑料购物袋(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农膜(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的查处力度。开展建筑垃圾排放管理专项整治,落实建筑废弃物排放安全管理和环境治理主体责任。持续打击非法收集和拆解废铅蓄电池、报废汽车、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行为。(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城市管理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大连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专班,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全面部署“无废城市”建设工作任务,统一指导、协调、督促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建立分工明确、权责清晰、协同增效、信息共享的部门协调机制,制定部门责任清单和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研究细化分阶段、分年度、分区域的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
(二)加大资金支持。加大财政资金统筹整合力度,提高“无废城市”建设的资金支持,全面保障建设需要。充分发挥各级人民政府在固体废物管理中的主导作用,综合运用土地、规划、金融等多种政策,拓宽资金筹集渠道,完善投融资机制。加大信贷支持力度,优先支持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项目。各项目管理部门将《实施方案》中重点工程纳入优先申报范围,积极争取国家、辽宁省相关资金支持。
(三)强化监督考核。制定“无废城市”建设成效考核办法,建立监督考核机制,严格考核评估,将“无废城市”建设成效纳入年度绩效考评。市政府定期督查调度,保障“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有序有力开展。落实领导干部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严格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对工作推进有力、成效显著的部门或个人及时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拖沓、弄虚作假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予以惩戒。
(四)大力宣传推广。全方位开展“无废城市”建设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用好新媒体平台及各方面社会资源开展线上线下宣传,解读“无废城市”建设的重要意义和建设理念。面向党政机关、企业、学校、社区、农村等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公众践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推动构建生态环境治理全民行动体系。积极搭建公众交流参与平台,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无废城市”建设的良好氛围。
附件:1.大连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目标清单
2.大连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任务清单
3.大连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项目清单
4.大连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责任清单
大连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目标清单
序号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现状值2020年
目标值2025年
计量单位
部门分工
1
固体废物源头减量
工业源头减量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
0.26
0.20
万吨/亿元
市生态环境局、市统计局
2
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强度★
0.0128
0.011
万吨/亿元
市生态环境局、市统计局
3
通过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工业企业占比★
100
100
%
市生态环境局
4
开展绿色工厂建设的企业数量
38
80
家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5
开展循环化改造的产业园区数量
0
12
个
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6
绿色矿山建成率★
2.6
20
%
市自然资源局
7
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幅度
—
达到辽宁省相关要求
%
市生态环境局
8
农业源头减量
畜禽规模养殖比重
75
80
%
市农业农村局
9
建筑业源头减量
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
100
100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10
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
25
70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11
生活领域源头减量
生活垃圾清运量(城市)★
217.72
210.88
万吨
市城市管理局
12
城市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
100
100
%
市城市管理局
13
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行政村覆盖率
100
100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14
快递绿色包装使用率
30
80
%
市邮政管理局
15
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
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96
96以上
%
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16
工业危险废物综合利用率★
67
70
%
市生态环境局
17
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秸秆综合利用率★
95.55
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
市农业农村局
18
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
87.92
90以上
%
市农业农村局
19
农膜回收率★
90
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
市农业农村局
20
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
—
80
%
市农业农村局
21
主要农作物化肥利用率
40.3
43
%
市农业农村局
22
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
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
—
稳步提升
%
市城市管理局
23
生活领域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
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
35
38
%
市城市管理局
24
再生资源回收量增长率
—
6
%
市商务局
25
医疗卫生机构可回收物回收率★
—
90
%
市卫生健康委、市商务局
26
固体废物最终处置
危险废物安全处置
医疗废物收集处置体系覆盖率★
100
100
%
市生态环境局、市卫生健康委
27
社会源危险废物收集处置体系覆盖率
—
60
%
市生态环境局
28
生活领域固体废物处置
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比★
49
80
%
市城市管理局
29
城镇污水污泥无害化处置率★
100
100
%
市城市管理局
30
保障能力
制度体系建设
“无废城市”建设协调机制★
—
初步建立
—
市生态环境局
31
“无废城市”建设成效纳入政绩考核情况
—
纳入
—
市委组织部、市政府办公室
32
开展“无废城市细胞”建设的单位数量(机关、企事业单位、景区、酒店、集贸市场、社区等)
—
300
个
各相关部门
33
市场体系建设
“无废城市”建设项目投资总额★
—
满足建设项目需求
亿元
市生态环境局、人民银行大连市中心支行、大连银保监局、市金融发展局
34
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覆盖率
9
50
%
市生态环境局、大连银保监局、市金融发展局
35
绿色贷款余额
983.77
1580
亿元
人民银行大连市中心支行、市金融发展局
36
市场体系建设
绿色债券存量
17.368
稳步提升
亿元
市金融发展局、人民银行大连市中心支行
37
监管体系建设
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化监管情况★
初步建立
基本建立
—
各相关部门
38
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
98.33
经营单位100
产废单位98
%
市生态环境局
39
固体废物环境污染刑事案件立案率★
50-55
60
%
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
40
涉固体废物信访、投诉、举报案件办结率
100
100
%
市生态环境局
41
群众
获得感
群众获得感
“无废城市”建设宣传教育培训普及率
—
85
%
第三方调查
42
政府、企事业单位、非政府环境组织、公众对“无废城市”建设的参与程度
—
85
%
第三方调查
43
公众对“无废城市”建设成效的满意程度★
—
85
%
第三方调查
序号 |
体系类别 |
任务清单 |
主要内容 |
完成
时限 |
责任主体 |
1 |
制度体系 |
建立厨余垃圾管理制度 |
建立厨余垃圾分类收运、处置相关管理体系。 |
2025年 |
市城市管理局 |
2 |
建立建筑垃圾管理制度 |
加快建立健全建筑垃圾相关管理制度,制定出台大连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章。 |
2025年 |
市城市管理局 |
|
3 |
编制大连市建筑垃圾污染防治规划 |
编制大连市建筑垃圾污染防治规划,包括建筑垃圾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分类管理及消纳设施的建设等。 |
2025年 |
市城市管理局 |
|
4 |
落实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度 |
落实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度,实现工业固体废物可追溯、可查询。 |
2023年 |
市生态环境局 |
|
5 |
落实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 |
落实企业危险废物管理的主体责任及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 |
2023年 |
市生态环境局 |
|
6 |
完善废旧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制度 |
完善废旧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等回收处理制度,持续开展农膜回收利用示范县建设。 |
2025年 |
市农业农村局 |
|
7 |
完善再生资源统计体系 |
建立并完善再生资源回收重点联系企业制度,及时掌握行业发展情况和发展趋势。 |
2025年 |
市商务局 |
|
8 |
建立再生资源回收和各类分拣标准 |
制定发布社区再生资源回收和各类分拣标准,发布再生资源回收指导目录,引导回收企业按照下游再生原料、再生产品相关标准要求,提升废旧物资回收环节预处理能力。 |
2025年 |
市商务局 |
|
9 |
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收转运体系 |
推进城镇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和分类运输。 |
2025年 |
市城市管理局 |
|
10 |
将再生资源绿色分拣中心纳入规划 |
把再生资源绿色分拣中心建设纳入相关规划,统筹考虑选址、布局和规模,优先保障用地需求。支持工业企业依法依规利用存量厂房和土地建设废旧物资分拣中心、二手交易市场等项目。按照“拆一还一”原则,优先保障拆除的回收站点和分拣中心用地需求。 |
2025年 |
市自然资源局 |
|
11 |
《大连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划(2021-2025年)》 |
出台《大连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划(2021-2025年)》,明确“十四五”时期和2025年大连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划目标、指标体系和工作任务。 |
2022年 |
市生态环境局 |
|
12 |
《大连市固废产业基础调查与分析研究报告》 |
编制《大连市固废产业基础调查与分析研究报告》,全面梳理大连市固体废物分类、产生和处置现状,分析行业发展历程和产业链相关性,通过识别问题和对标国际、国内先进城市固体废物发展模式,提出发展对策和建议。 |
2022年 |
市生态环境局 |
|
13 |
《大连市工业危险废物企业分级分类管理目录》 |
研究建立源头管控的分类目录和规范化管理技术指引,制定《大连市工业危险废物企业分级分类管理目录》,规范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分级分类管理要求。 |
2025年 |
市生态环境局 |
|
14 |
《石化行业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评估指南》 |
制定《石化行业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评估指南》,指导企业落实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制度。 |
2025年 |
市生态环境局 |
|
15 |
《大连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规划》 |
出台《大连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规划》,推进再生资源回收与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运、分拣、回收处理等环节协同布局,有机融合。 |
2025年 |
市商务局 |
|
16 |
《大连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
研究制定《大连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废旧物资回收和利用体系。 |
2022年 |
市发展改革委 |
|
17 |
技术体系 |
推进秸秆覆盖还田免耕和秸秆覆盖少耕播种技术 |
加快推广秸秆覆盖还田免耕和秸秆覆盖少耕播种技术,增加秸秆还田覆盖地表比例。 |
持续推进 |
市农业农村局 |
18 |
“十四五”园区循环化改造 |
制定《大连市“十四五”园区循环化发展实施方案》,组织12个具备条件的省级及以上产业园区开展循环化改造。 |
2025年 |
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
19 |
提升再生资源加工利用水平 |
推广再生资源先进加工利用技术装备,开展技术升级和设备更新。鼓励科研院所依托自身优势,加强技术装备研发,在精细拆解、复合材料高效解离、有价金属清洁提取、再制造等领域突破一批共性关键技术和大型成套装备。 |
持续推进 |
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
20 |
推广再制造关键技术 |
推动再制造产业发展,提升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机床、办公设备等领域再制造水平,推广应用无损检测、增材制造、柔性加工等再制造共性关键技术。 |
持续推进 |
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
21 |
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技术攻关 |
依托高校和科研机构,推进支持一批固体废物治理利用方面技术攻关,重点突破废钢渣等资源化利用技术,探索适合本地的粉煤灰、炉渣综合利用模式。 |
持续推进 |
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
22 |
探索有机废弃物协同利用技术 |
探索厨余垃圾、生活垃圾等有机废弃物协同利用技术,从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或处置、再生产品等多环节完善相关污染控制技术标准与资源化产品标准。 |
持续推进 |
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 |
|
23 |
市场体系 |
培育高值化利用产业 |
充分利用大连市汽车零部件制造、造船等装备制造产业基础优势,引导现有铸造企业提升废钢、废铝、废铜等废金属本地利用水平,加快发展汽车零部件、船舶零部件、智能电网设施设备、冶金新材料等产业。
谋划发展动力电池循环利用产业链,布局招引动力电池拆解利用项目。探索废旧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和高值化利用,培育电子废弃物循环利用与高值化利用产业链。
利用长兴岛经济区、普湾经济区等化工产业园区,培育废旧轮胎循环利用产业,实现废旧轮胎-生胶-化工产品的资源循环高值化利用。在符合国家安全、环保要求的前提下,探索废旧轮胎翻新产业,加快废塑料集聚化、规模化、规范化利用。 |
持续推进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24 |
加大再生资源循环利用项目的财政金融政策支持力度 |
统筹现有资金渠道,加强对再生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建设重点项目的支持。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等,支持重点项目建设。鼓励金融机构对再生资源循环利用企业和重点项目在信用评级、贷款准入、贷款授信和利率优惠等方面予以重点支持。拓宽企业融资渠道,鼓励具备条件的项目开展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 |
持续推进 |
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人民银行大连市中心支行、市金融发展局 |
|
25 |
扩大对支持快递绿色发展的补贴范围 |
在原有行业绿色扶持政策的基础上,推动市政府出台《大连市发展快递服务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扩大对支持快递业绿色发展的补贴范围,将可循环快递箱(盒)、包装废弃物回收箱等纳入补贴,并提高补贴比例和补贴上限。 |
持续推进 |
市邮政管理局 |
|
26 |
监管体系 |
建立生活垃圾收运处置的运行监督考核管理标准 |
强化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运行监督考核。 |
2025年 |
市城市管理局 |
27 |
推动危化企业搬迁改造 |
按照国务院及省政府关于城镇人口密集区危化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的要求,制定《大连市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实施方案》,推动危化企业搬迁改造。 |
2025年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 |
|
28 |
邮政快递业重金属和特定物质超标包装袋整治 |
持续开展邮政快递业重金属和特定物质超标包装袋整治,全面禁止使用重金属含量、苯溶剂残留等超标的劣质包装。 |
持续推进 |
市邮政管理局 |
|
29 |
建设“无废城市”数字化管理服务平台 |
整合各部门现有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增加“无废城市”管理与服务相关功能,打通国家、省两级“无废城市”数字化平台,初步构建全市“无废城市”监管与服务平台。 |
2025年 |
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
序号 |
废物类别 |
项目名称 |
工程建设内容 |
牵头单位 |
1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
东北特殊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矿渣微粉项目 |
水渣微粉生产线,生产能力60万吨/年,项目位于登沙河街道东北特钢公司厂区内。 |
金普新区 |
2 |
危险废物 |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建设项目 |
在现有两套热解焚烧处置设施基础上(每套处理能力为24吨/天),扩建两套微波消毒处置设施(每套处理能力为10吨/天),处置规模达到68吨/天。 |
市生态环境局 |
3 |
“无废城市”危废收集示范项目 |
通过“智能危废收集系统+监管平台”的方式,实现区域内企业危废网络化收集、数据化运输、集中化处置,有效解决小微产废企业危废收集处置难题。 |
市生态环境局 |
|
4 |
金普新区危险废物填埋设施建设项目 |
新建危险废物填埋场,年填埋处置能力大于3万吨/年,项目位于金普新区三十里堡红果村。 |
金普新区 |
|
5 |
大孤山危险废物焚烧设施建设项目 |
扩建危险废物焚烧设施,危险废物焚烧处置能力4.2万吨/年,项目位于金普新区大孤山半岛。 |
金普新区 |
|
6 |
松木岛危险废物焚烧设施建设项目 |
新建危险废物焚烧设施,危险废物焚烧处置能力3万吨/年,项目位于大连松木岛再生资源产业子园区。 |
金普新区 |
|
7 |
大孤山危险废物填埋设施建设项目 |
扩建危险废物填埋场,总填埋规模不少于10万吨,项目位于金普新区大孤山半岛。 |
金普新区 |
|
8 |
宜洁环保水处理剂生产和技术研发项目 |
设计3万吨/年净水剂、2万吨/年除磷剂、1万吨/年碳源添加剂、1万吨/年次氯酸钠、1万吨/年聚合氯化铝、1万吨/年废盐水处置剂、5000吨/年硫酸铵、4000吨/年重金属捕捉剂、1000吨/年有机高分子絮凝剂。 |
金普新区 |
|
9 |
瑞环环境有机溶剂再生及废酸碱处置项目 |
设计10万吨/年HW06废有机溶剂与有机溶剂废物、HW34废酸、HW35废碱、HW40含醚废物、HW49其他废物有机溶剂的回收及精制。 |
金普新区 |
|
10 |
平安环保危险废物处置项目 |
设计5.5万吨/年危险废物处理,主要涉及十个大类64小类(按国家危险名录),包括废碱、废酸、含盐废水、有机废物、含贵重金属废物、失活催化剂、废包装桶等。 |
金普新区 |
|
11 |
申联环保工业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
设计30万吨/年HW17表面处理废物、HW22含铜废物、HW48有色金属冶炼废物、HW50废催化剂、HW11精蒸馏残渣、HW12燃料/涂料废物、HW07含氰废物、HW09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HW33 无机氰化物、HW31含铅废物(主要指废铅酸电池)、HW49其他废物等处理。 |
金普新区 |
|
12 |
盛盈有机溶剂危险废物综合利用项目 |
设计废有机溶剂、废乳化液、含油废液、无机废液、含铜污泥、废线路板及包装物的回收处置。 |
金普新区 |
|
13 |
瑞新环保危险废物处置项目 |
设计年处置含锌电镀废渣、含锌废催化剂、含锌废油漆、含锌废油渣等原料6400吨,设计年产5000吨氧化锌产品。 |
金普新区 |
|
14 |
建华污泥危险废物处置项目 |
设计年处置固体危险废物、液体危险废物、重金属废液、废乳化液、废包装桶等危险废物约20.95万吨。 |
金普新区 |
|
15 |
危险废物再生资源产业园区建设项目 |
推进大连西中岛再生资源产业园区(危险废物处置类)、松木岛化工园区再生资源产业子园区(危险废物处置类)基础设施建设,满足承接企业入驻条件。承接技术先进的重点危险废物处置项目,为全市石化、化工、机械制造等企业进行配套。 |
金普新区、长兴岛经济区 |
|
16 |
西中岛危险废物填埋设施建设项目 |
新建危险废物填埋场,年填埋处置能力大于3万吨/年,项目位于大连西中岛再生资源产业园区。 |
长兴岛经济区 |
|
17 |
西中岛危险废物焚烧设施建设项目 |
新建危险废物焚烧设施,危险废物焚烧处置能力3万吨/年,项目位于大连西中岛再生资源产业园区。 |
长兴岛经济区 |
|
18 |
长海县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项目 |
扩建大连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加快推进长海县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并完善收运体系。 |
长海县 |
|
19 |
生活源固体废物 |
大连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项目 |
大连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改扩建,总用地面积6.86万平方米,设计生活垃圾处理能力2250吨/日,渗滤液处理规模1000吨/日。配合中心城区现有生活垃圾处理场,主要负责处理市内四区、高新园区、旅顺口区的生活垃圾,项目位于甘井子区大连湾街道拉树房村。 |
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
20 |
毛茔子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一期扩容项目 |
项目位于毛茔子填埋场一期鹤大高速以南的区域,占地约15万平方米,新建库容约70万立方米。 |
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
|
21 |
毛茔子垃圾填埋场填埋垃圾综合利用处理项目 |
主城区新建项目,填埋场处理能力1000吨/日。 |
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
|
22 |
大连市城市中心区餐厨垃圾处理厂工程 PPP 项目 |
设计处理规模600吨/日,其中餐厨垃圾处理规模300 吨/日,厨余垃圾处理规模300吨/日,项目位于甘井子区革镇堡镇夏家河村夏家河污泥处理厂西侧。 |
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
|
23 |
大连市城市中心区餐厨垃圾处理厂外围配套工程 |
为餐厨垃圾处理厂主体项目建设供水、供电、道路和通信等配套工程。 |
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
|
24 |
旅顺口区污泥处置设施项目 |
新建处理规模为100吨/日污泥处理厂。 |
旅顺口区 |
|
25 |
普兰店区生活垃圾收运及焚烧发电一体化PPP项目 |
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日处理能力600吨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和日收集能力385吨的垃圾收运系统两部分,新建焚烧发电厂位于普兰店区丰荣生活废物处理厂址内。 |
普兰店区 |
|
26 |
普兰店区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工程填埋场扩建项目 |
90万立方米库容生活垃圾埋场及配套设施,占地面积约10万平方米。 |
普兰店区 |
|
27 |
普兰店餐厨垃圾处理项目 |
100吨/日,项目位于普兰店区丰荣街道马家沟村。 |
普兰店区 |
|
28 |
庄河市污废循环处理综合体固体废弃物综合处理(一期)项目 |
新建庄河市生活垃圾焚烧厂,设计能力650吨/日。 |
庄河市 |
|
29 |
庄河市垃圾填埋场改扩建工程 |
填埋处理能力280吨/日,渗滤液处理能力50吨/日。 |
庄河市 |
|
30 |
瓦房店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 |
新建瓦房店生活垃圾焚烧厂,设计能力400吨/日。 |
瓦房店市 |
|
31 |
金普新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处理(一期)扩建项目 |
金普新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处理(一期)扩建项目,设计处理能力650吨/日。 |
金普新区 |
|
32 |
金普新区新建卫生填埋场项目 |
在金普新区新建卫生填埋场,作为垃圾焚烧灰渣的填埋以及生活垃圾的应急填埋处理场所。 |
金普新区 |
|
33 |
金普新区餐厨垃圾处理项目 |
选址位于站前街道杨家村附近,近期处理规模65吨/日。 |
金普新区 |
|
34 |
长海县12座生活垃圾处理站 |
新建项目,垃圾处理能力46吨/日。 |
长海县 |
|
35 |
长海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升级改造工程 |
升级改造项目,渗滤液处理能力50吨/日。 |
长海县 |
|
36 |
建筑垃圾 |
大连市建筑垃圾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项目 |
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实施建筑垃圾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项目,项目规模暂未确定,项目地址根据中标单位厂址确定。 |
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
37 |
普兰店区建筑垃圾处理厂项目 |
1000吨/日,项目位于普兰店区丰荣街道马家沟村。 |
普兰店区 |
|
38 |
普兰店区建筑垃圾处理厂配套消纳场一期项目 |
50万立方米,项目位于普兰店区丰荣街道马家沟村。 |
普兰店区 |
|
39 |
农业固体废物 |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 |
积极开展病死畜禽收集、转运、无害化处理等工作, 鼓励建设跨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采取集中处理和分散处理相结合的方式, 形成点面结合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网络。 |
市农业农村局 |
大连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责任清单
序号
单 位
职责分工
1
市政府办公室
负责将“无废城市”建设成效纳入各区(县、市)绩效考评。
2
市发展改革委
1.会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工作;
2.负责协调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工作;
3.会同市生态环境局统筹推进全市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工作;
4.负责全市清洁能源发展工作。
3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1.负责推进绿色制造,推动制造业绿色低碳发展;
2.与生态环境部门开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
3.与发改部门共同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工作;
4.与发改、商务部门共同开展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示范城市建设。
4
市教育局
1.负责开展“无废城市”建设知识教育的普及;
2.负责开展学校实验室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
3.负责推进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无废学校”建设。
5
市科技局
1.负责在固体废物治理利用方面通过科技计划予以支持;
2.负责组织开展固废利用技术应用示范。
6
市公安局
1.负责车辆的检验、报废工作;
2.负责固体废物环境污染刑事案件查处。
7
市财政局
负责保障由市级财政承担的“无废城市”建设资金。
8
市自然资源局
1.负责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2.负责推进绿色矿山标准化建设;
3.负责“无废城市”建设方案配套项目落地的土地等资源要素保障。
9
市生态环境局
1.牵头做好大连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编制,统筹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工作;
2.负责推进工业固废处置利用设施建设和全过程监管;
3.负责完善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统计;
4.负责提升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推进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提档升级;
5.负责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检察公益诉讼的协调联动;
6.牵头推进“无废细胞”建设工作;
7.牵头推进“无废城市”建设集成场景应用平台建设工作;
8.负责开展塑料污染治理督促检查联合专项行动。
10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1.负责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回收;
2.负责推动建筑垃圾减量化和建材利用工作;
3.负责建立健全再生建材推广应用目录制度,建筑垃圾再生建材产品的认证。
11
市交通局
1.负责本地危险废物运输监督管理;
2.会同生态环境部门加强对机动车维修行业危险废物的监督管理。
12
市农业农村局
1.负责完善农业废弃物收储运体系;
2.负责推进减少化肥、农药等农业投入品使用量及其废弃物产生量;
3.负责推进农业农村废弃物综合利用体系建设。
13
市商务局
1.负责完善再生资源分拣和回收体系;
2.负责本部门分管领域内塑料污染治理工作;
3.与发改、工信部门共同开展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示范城市建设。
14
市文化和旅游局
1.负责推进“无废景区”建设;
2.负责本部门分管领域内塑料污染治理工作。
15
市卫生健康委
1.负责医疗卫生机构内的医疗废物收集与分类管理;
2.负责医疗卫生机构可回收物资源收集、暂存工作。
16
市市场监管局
1.负责本部门分管领域内塑料污染治理工作;
2.配合生态环境部门督导检测机构实验废物收集处置工作。
17
市金融发展局
负责深化政银合作,鼓励金融机构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18
市统计局
负责提供对于统计数据趋势分析和研判的研究成果等有关资料。
19
市城市管理局
1.指导垃圾分类、餐厨垃圾管理和建筑垃圾消纳处置等管理工作;
2.负责城市市政基础设施行业管理工作,对全市环境卫生行业进行业务指导和协调;
3.指导本系统区市县、开放先导区相关部门的行政审批工作。
20
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推动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厨余垃圾、建筑垃圾等处理处置设施建设。
21
市供销合作社
1.配合农业农村部门完善农业固体废物收储运体系建设;
2.配合商务部门推动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
22
大连市税务局
负责落实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税收政策。
23
人民银行大连市
中心支行
推动绿色金融发展,支持“无废城市”建设。
24
大连银保监局
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
25
市邮政管理局
负责推进快递包装绿色治理,提高符合标准的绿色包装材料应用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