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国家级开发区)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
按照《江苏省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2022年第二次安全专项检查督导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为扎实做好全市重大危险源企业安全专项检查督导工作,现将《南京市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2022年第二次安全专项检查督导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南京市应急管理局 南京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2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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