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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吉林省矿山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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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吉矿安监管联〔2022〕19号

颁布部门:吉林省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吉林局

法律效力:地方规范性文件

应用分类:综合管理类

颁布日期:2022-07-20生效日期:2022-07-20

各市(州)矿山安全监管部门,梅河口市矿山安全监管部门:

  按照全省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省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会同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吉林局研究制定了《吉林省矿山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吉林省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吉林局
  2022年7月20日

吉林省矿山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全省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整治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深入贯彻落实省安委会第四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以全省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为主线,以深入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为抓手,强化底线思维,突出问题导向,狠抓“三个责任”落实,针对夏秋季节矿山安全生产规律和特点,尤其是汛期自然灾害和事故预防的重点和难点,抓根本、治源头,防风险、除隐患,不断加大监管监察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严防各类事故发生,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提供安全保障。

  二、强化组织领导

  为确保“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扎实有效开展,成立吉林省矿山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李中新 省应急管理厅厅长、省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杨成太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吉林局局长

  副组长:

  杨得志 省应急管理厅副厅长

  何立坤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吉林局一级巡视员

  李亚民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吉林局副局长

  王明福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吉林局副局长

  鲍威达 省应急管理厅二级巡视员

  成 员:

  张国林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吉林局二级巡视员、监察执法一处处长

  刘 志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吉林局煤矿安全监察处处长

  李守江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吉林局非煤矿山安全监察处处长

  曹 轶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吉林局监察执法三处处长

  崔振华 省应急管理厅非煤矿山处处长

  王永胜 省应急管理厅煤矿安全综合处处长

  王建明 省应急管理厅煤矿监管一处处长

  赵洪有 省应急管理厅煤矿监管二处处长

  领导小组下设3个煤矿专项整治检查组、4个非煤矿山专项整治检查组和1个综合推进组。成员由省应急管理厅、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吉林局和重点市州有关矿山监管监察处(科)室人员组成,负责专项整治期间督查检查、明查暗访、指导服务等具体工作。

  三、专项整治重点工作内容

  7月20日至9月30日为专项整治阶段,由省应急管理厅(省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吉林局和重点市州有关矿山监管处(科)室人员组成专项整治检查组,采取异地交叉互检的方式,对市县两级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查,对全省正常生产、建设煤矿、非煤地下矿山和27座“头顶库”进行重点检查,对其他矿山和尾矿库进行抽检,对查出问题隐患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全面整改到位。

  (一)开展一次政府领导警示提醒。检查组深入检查地区后,要与属地市级政府常务副市长、县级政府主要领导开展警示提醒,查看政府关于矿山安全生产的相关部署和举措,以及政府领导联系包保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相关情况,反馈检查发现的问题,对做好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建议。

  (二)开展一次监管监察执法检查。按照全省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内容对矿山企业开展全面执法检查,突出当前汛期各类风险防控,以及夏秋季节矿山安全生产规律特点,盯住固有灾害治理和极端天气等自然灾害应对,严肃查处存在的各类隐患,严格执行四个一律,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重大隐患和高风险隐患必须挂牌督办,停产整顿(整改),整改结束经验收通过,履行规定程序方可恢复生产。

  (三)开展一次安全风险防控指导。在开展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过程中,将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作为检查重点内容,严查问题,堵塞漏洞,对矿山风险管控工作进行指导。

  (四)开展一次矿山安全普法宣讲。结合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和刑法修正案等,开展好矿山安全普法宣讲工作,强化提升矿山企业遵法守法、依法办矿管矿意识。

  (五)开展一次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结合矿山企业实际和当前安全生产形势,选择国内典型事故和省内事故案例,对矿山企业开展一次警示教育活动,督促矿山企业汲取事故教训,时刻保持警醒,强化风险管控,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六)开展一次人员素质能力抽考。坚持“逢查必考”,对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从业人员安全知识和能力进行抽考,检验企业办矿、管矿能力。考核不合格人员由属地监管部门组织补考,补考不合格的责令企业调整工作岗位。

  四、巩固强化措施

  10月1日至10月31日为巩固强化阶段,各级矿山安全监管部门、各矿山企业要针对专项整治查出的隐患和问题整改工作进行总结梳理,确保隐患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同时要持续加大监管执法、督导检查、联系包保等工作力度,继续开展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矿山企业巩固强化专项整治成果,切实做到“三个强化”和“三个严格”。

  (一)强化联系包保。省级矿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联系包保市(州),市级矿山安全监管部门、驻地监察执法处联系包保县(市、区),县级矿山安全监管部门联系包保煤矿和重点非煤矿山。对正常生产建设的煤矿和非煤地下矿山,要落实地方政府领导联系包保责任,逐矿明确联系包保人员,细化联系包保工作措施。对停产停工整改矿山,要落实专人联系盯守或者驻矿盯守。对长期停工停产矿山,要落实驻矿盯守或者定期巡查责任。对纳入关闭退出矿山,明确专人联系盯守或者驻矿盯守,对尾矿库要按照《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工作方案》要求,严格落实地方政府尾矿库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制。

  (二)强化明查暗访。各级矿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明查暗访力度,突出夜查、杀回马枪等方式方法,着重开展安全管理装备水平保持、重大灾害治理措施落实、突发事件应对、依法依规技改建设等方面检查,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三)强化线上巡查。进一步强化线上监管执法工作,通过矿山安全监管监察执法预警系统、可视电话和微信视频等每日、每班调度矿井相关工作情况,尤其是要加强夜班各类信息调度,及时查处各类问题隐患。要强化尾矿库线上监察,坚决做到“管住水、护住坡、看住井、应得急”,坚决杜绝超容溃坝和泄露,确保尾矿库安全度汛。

  (四)严格矿领导带班。正常生产、技改建设、有人员入井整改作业的矿山企业要严格落实矿领导带班制度,带班领导要紧盯重点工作、重要环节靠前指挥,及时处理现场安全生产各类问题。规模较大、生产工艺复杂、入井人员较多的矿井要实施双领导带班制,强化现场安全管理,确保安全生产。

  (五)严格产能管控。生产煤矿要严格管控生产计划,生产能力确定要符合三量要求,严禁超能力、超定员、超强度生产。要严格管控作业范围,采掘工作面个数要符合国家规定,并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备工作面施工情况。技改建设煤矿要严格按照技改设计施工,作业地点也要向监管部门报备,严禁私自安排施工项目,严禁假借技改之名私自生产。

  (六)严格人员管控。进一步加大反“三违”力度,强化全员不安全行为管控,严格入井人员检查,严禁饮酒和带病入井,严厉查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行为。煤矿入井人数要符合国家相关要求,冲击地压矿井采煤工作面严禁超过16人,掘进工作面严禁超过9人。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各级矿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矿山企业要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不断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勇于担当作为,强化组织领导,切实将“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落实到位。

  (二)狠抓责任落实,坚持严惩重罚。各级矿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强化执法检查和明查暗访,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保持高压严管和严惩重罚态势,促进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三)紧密协同作战,切实形成合力。各级矿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在专项整治期间启动安全执法协调联动机制,及时研究解决矿山安全生产共性问题、突出问题,超前会商研判安全风险,制定有效防范措施,适时开展联合执法交叉执法,紧密协同配合,形成保障矿山安全生产的坚强合力。

  (四)务必脚踏实地,确保整治成效。各级矿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按照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党的二十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结合辖区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细化工作内容,严格工作措施,将“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抓细、抓实、抓出成效。

  (五)严格自我约束,遵守工作纪律。各级矿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监管监察人员要严格依法依规开展执法检查活动,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廉政规定,强化自我约束,严禁徇私舞弊,严禁姑息迁就,切实履行好工作职责。

  (六)做好工作总结,及时报送信息。“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各检查组每周报送一次工作情况。各级矿山安全监管部门、各检查组要认真梳理归纳好的做法和典型经验,于11月5日前将“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和经验材料报专项整治活动综合推进组,联系人:张雨中,联系电话:0431—80792630,电子邮箱:13943909776@163.com。

  附件:1.矿山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组成员名单

           2.矿山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周调度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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