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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HS中国 法规首页 泰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全市卫生健康工作要点的通知

泰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全市卫生健康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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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泰卫健办〔2022〕22号

颁布部门:泰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法律效力:地方规范性文件

应用分类:职业健康类

颁布日期:2022-06-21生效日期:2022-06-21

各市(区)卫生健康委,委机关各处室,委直属各单位:

  现将《2022年全市卫生健康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泰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6月21日

  2022年全市卫生健康工作要点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全面落实泰州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的开局之年。2022年全市卫生健康工作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市第六次党代会和市委市政府年度工作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锚定“保六争先”总目标,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统筹发展与安全,毫不放松抓好疫情防控,大力推进健康泰州建设,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持续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毫不放松抓好疫情防控工作

  (一)落细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

  1.加强多部门联动监测预警,持续开展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应检尽检”。强化医疗机构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管理,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发挥医疗机构“哨点”作用。配合有关部门持续做好药店、学校等重点场所监测,及时发现可能的疫情苗头。

  2.指导做好入境人员从“国门”到“家门”全流程闭环管控,对直接接触入境人员、物品、环境的高风险岗位工作人员严格落实规范防控、闭环管理、高频次核酸检测和每日健康监测零报告等措施。

  3.规范集中隔离场所和医疗机构管理,严格落实标准预防措施。建设方舱医院,加快拓展集中隔离用房,推进应检尽检、应收尽收、应隔尽隔、应治尽治。协同有关部门指导农贸市场、养老院、棋牌室等重点场所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4.聚焦“抗原筛查、核酸诊断”,指导适用人群科学应用抗原检测,规范抗原检测阳性后的处置管理,进一步提高“早发现”能力。持续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强化免疫接种服务安全管理,确保有接种需要的人群及时获得加强针接种服务。

  5.加强督导检查,压实四方责任。及时做好疫情信息权威发布和宣传引导,普及健康知识,引导群众养成文明健康生活方式。

  (二)科学精准处置突发疫情

  6.加强常备工作组人员配备和培训演练,保持流调溯源、核酸检测等专班24小时待命。一旦发生疫情,围绕“6小时处置要求”,迅速调集最强力量,快速查清传播链,精准判定密接、次密接,科学划定管控区域,最快速度落实隔离管控、核酸检测、医疗救治等措施。

  (三)进一步提高疫情处置能力

  7.加快发热门诊、定点医院、集中隔离点等改造,建强流调、消毒、转运、院感、救治、核酸采样和检测等队伍,充分利用省常态化疫情防控培训平台,持续开展疫情处置、个人防护等13个方面知识培训,组织集成实战演练,提升疫情处置水平。

  二、牢牢守住安全发展底线

  8.强化病原微生物实验室源头管控,保障生物安全。加强各类传染病防治和医疗质量管理。

  9.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深化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联动排查危化品、消防、既有建筑、燃气等重点方面安全隐患,推广安全生产信息管理系统应用,加强专业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10.持续开展网络信息系统安全专项行动,加强各类信息系统开发运维管理,防范网络信息安全风险。

  11.落实意识形态安全和网络意识形态安全责任制,加强阵地管理,把握主动权。切实做好信访稳定工作,扎实推进矛盾化解,全力维护好全系统安全稳定。

  三、更大力度推进健康泰州建设

  (四)充分发挥牵头作用

  12.调整健康泰州建设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制定年度健康泰州建设工作要点,印发《落实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健康泰州建设考核办法(试行)》、考核指标框架及监测指标,协调推进健康泰州各项建设工作,力争在全国、全省考核中取得较好成绩。积极宣传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打造更多健康泰州建设样板。

  (五)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13.巩固卫生创建成果,积极开展国家卫生城市长效管理工作,推进卫生镇村创建,年内力争建成国家卫生镇10个,省级卫生镇4个。推动健康城镇和“健康细胞”建设,年内力争建成省健康镇4个、省健康村(社区)20个。

  (六)稳步提高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14.开展健康知识普及行动和爱国卫生等主题宣传活动,举办第三届泰州市健康促进和教育技能大赛,推进无烟党政机关建设,年内实现无烟党政机关全覆盖,继续巩固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创建成果,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全市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33%以上。

  四、全面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

  (七)加快推进疾控体系建设

  15.继续推进疾控机构基本建设达标工程,泰兴市疾控中心门诊检验综合楼、海陵区公共卫生大楼建成投入使用,完成姜堰区疾控中心检验用房改造工作,所有疾控机构建设生物安全二级及以上防护条件实验室,具备核酸检测能力。

  16.推进医防协同,推动在二级以上医院设立公共卫生科,促进医疗机构履行公共卫生职能。建立健全村(居)委会公共卫生委员会,充分发挥其网格化管理作用,强化基层卫生治理和群众参与。

  (八)加大重大传染病和慢病防控力度

  17.统筹做好流感、人禽流感、出血热、感染性腹泻等传染病防控工作,将甲乙类法定报告传染病发病率控制在120/10万左右。做好非免疫规划疫苗预约接种,提高疫苗接种的可及性。

  18.推进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建设,加强抗病毒治疗。开展耐药结核病免费筛查,耐药肺结核纳入治疗率达到90%以上。强化血吸虫病防治,严防急性血吸虫感染发生。

  19.持续推进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深入实施癌症等重点慢性病防治项目。积极推进精神卫生服务,正式运行市第五人民医院,拓展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保持在85%以上。

  20.开展全市学生近视等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强化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标准管理。

  (九)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21.积极争取增加投入,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达到人均不低于93元。强化重点人群健康管理,做优妇女“两癌”检查等重大项目,严格项目质量评价,提高实施效果,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

  (十)扎实推进卫生应急工作

  22.强化卫生应急准备和多部门工作联动,加强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和各级卫生应急队伍演练与实训,提升核心能力。开展应急科普活动,教育引导全社会提升自救互救素养和能力。建立医疗急救与消防救援联动机制,培训社会急救人员不少于5000名。

  (十一)强化职业健康监督管理

  23.开展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管理等专项整治行动,督促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组织实施职业病及危害因素监测项目,排查化解职业健康领域重大风险隐患。深入开展职业健康保护行动,发动20家以上用人单位参与江苏省健康企业建设。持续推进争做“职业健康达人”活动,指导靖江市加大职业健康保护行动先行区建设力度。

  五、全力打造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体系

  (十二)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提质扩容

  24.支持泰州市人民医院创建省级区域医疗中心,积极对上争取,全力做好服务。分层开展市、县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促进临床专科均衡发展。认真实施国家“千县工程”,加强三级医院对口帮扶,强化受援医院薄弱专科建设,提升县医院综合能力。

  25.加强高校与医院在学科管理、诊疗技术、服务流程、医疗质量、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合作力度,挂牌共建“南京医科大学附属泰州人民医院”。

  (十三)巩固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

  26.新建设农村区域性医疗卫生中心3个、甲级村卫生室10个。城乡联动推进符合条件的基层机构转设社区医院。深入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力争26%以上基层机构达到推荐标准。稳步推进基层首诊签约为主导的家庭医生服务,重点人群签约率稳定达到65%。

  (十四)严格医疗质量安全管理

  27.健全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进一步完善市县两级质控网络。严格落实各项院感防控措施,防止院感事件发生。

  (十五)持续改善医疗服务

  28.深入推进预约诊疗、日间手术、多学科诊疗,改善群众就医感受。开展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检查,减轻群众不合理负担。二级以上医院全面推行安检工作,为群众提供安全有序诊疗环境。

  六、加快建设中医药强市

  (十六)加强中医药特色优势建设

  29.夯实中医药健康服务主阵地。以公立中医院绩效考核和重点专科评审为抓手,健全中医医疗服务质量控制体系,推进二三级公立中医院高质量发展。三级中医院全部设置中医康复科、中医治未病科和老年病科。市(区)中医院全部达到国家县级中医院建设标准,支持符合条件的县级中医院创建三级甲等中医院或转设三级中医院。

  30.推进基层中医馆服务能力建设。持续推进基层中医馆服务能力建设,组织实施基层中医馆服务能力等级评价,大力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质量和内涵,改造提升7家五级中医馆,力争年内新增20家三级中医馆、5家四级中医馆和3家五级中医馆。

  (十七)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31.制定实施《泰州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十四五”行动方案》,充分发挥中医药适宜技术在居民健康管理和临床诊疗中的优势,积极应用和推广使用中医药适宜技术并形成长效机制。

  32.制定《泰州市中医药科技项目管理办法》,加强中医药科技项目管理,引导中医药科研向具有前瞻性、创新性和可临床转化方向发展。组织实施省中医药特色人才、中医护理骨干人才培养项目,实施“西学中”人才培养计划,遴选3—5名省中医临床优秀人才培养对象。

  (十八)实施中医药文化建设发展行动计划

  33.实施泰州市中医药文化弘扬工程,支持泰州市中医院创建国家中医药文化宣教基地,支持扬子江龙凤堂和泰兴祁巷村创建省级基地,承办全省中医药文化宣传培训班,组织泰州市中医药健康旅游事业产业调研,助力健康产业发展。推进中医药健康文化知识角建设,组织开展“中医药就在你身边”中医药健康巡讲、“岐黄校园行”等活动。

  七、积极推进优化生育政策落地见效

  (十九)落实好三孩生育政策

  34.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认真落实江苏省实施方案,依法实施好三孩生育政策,加强宣传倡导,做好政策衔接,推动完善生育支持措施,营造生育友好社会环境。

  35.健全人口监测制度,加强政策实施情况跟踪评估和生育形势分析,加强全员人口信息应用管理。完善生育登记服务制度,深入推进生育登记“一网通办”,最大程度便利群众。

  (二十)优化妇幼保健服务

  36.完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继续将市、县两级妇幼保健机构“所转院”建设纳入年度工作重点,加强“所转院”内涵建设,推进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加强基层妇幼健康规范化门诊建设,年内市级建成率100%,建成2家省级规范化门诊。

  37.筑牢母婴安全保障防线。实施母婴安全行动提升计划,做优生育全程服务,规范孕产期健康管理服务,提高产后访视和新生儿访视服务质量,规范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提升危急重症救治能力,确保孕产妇、婴儿死亡率稳定在较低水平。

  38.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继续实施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工程,实现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愿筛尽筛全覆盖。落实《婚前保健工作规范》,完善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质控措施,有效减少出生缺陷发生。

  39.促进妇女儿童发展。做优妇女“两癌”检查项目,提高筛查质量和覆盖面。做好艾梅乙母婴阻断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儿童早期发展服务,扩大儿童早期发展服务供给。推进儿童眼保健工作。

  (二十一)大力发展托育服务

  40.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做优普惠托育民生实事,推进实施公办托育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和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扩大普惠托育机构覆盖面。开展全国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创建活动。全市新增1家示范性托育机构,新增12家普惠托育机构。

  41.推进托育服务提质扩容,大力发展社区托育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开办托班或扩大托班规模,鼓励用人单位为职工提供托育服务,支持引导家庭托育点规范发展,加强托育机构规范管理。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2.9个。

  (二十二)保障计划生育家庭权益

  42.落实好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政策,深入开展“暖心行动”,做细做实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联系人制度、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就医绿色通道“三个全覆盖”,支持社会组织开展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帮扶工作,加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关怀。

  八、大力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

  (二十三)强化统筹协调

  43.提请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落实省委省政府<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实施意见>的细则(暂定名)》,召开全市老龄工作会议。

  (二十四)优化老龄健康服务

  44.加快老年医院、综合性医院老年医学科、护理院等老年医疗服务机构建设,新增2家以上二级及以上老年医院,优化新增3家标准化护理院,新增2家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二级及以上公立综合性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比例达到80%以上。开展老年健康科研项目,推动临床实用技术推广应用。实施老年医学和医养结合人才培训项目。积极申报省级安宁疗护试点。

  45.实施老年健康教育和促进行动计划,组织开展老年健康宣传周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实施老年健康素养促进项目。开展老年口腔健康、老年营养改善、老年痴呆防治和老年人心理关爱行动。推进落实老年人健康管理和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服务等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年内65岁及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健康管理服务率达到65%以上。

  46.开展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行动,增加社区医养结合服务供给,支持基层医疗机构采取多种方式拓展医养结合服务,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增加老年、康复、护理床位,年内实现床位占比达30%以上。开展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推动医养结合有关工作规范落实,组织医养结合机构医疗卫生服务质量专项检查,推进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开展规范化签约合作,年内签约率达到90%以上。开展医养结合示范建设活动。

  (二十五)积极构建老年友好型社会

  47.实施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专项普及培训工程,完成培训任务3万人次,帮助老年人跨越“数字鸿沟”。开展第四届“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深入推进“安康关爱行动”,确保承保覆盖率稳定在70%以上。

  48.持续开展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不断提升建设质量,90%以上的综合性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成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成3家以上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

  九、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二十六)率先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

  49.制定并落实《泰州市全面推动公立医疗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关于开展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示范建设实施意见》,积极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深入开展。以国家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为抓手,努力打造一批技术水平高超、质量过硬、服务高效、管理精细、群众满意的高水平医院。积极协调、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加快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和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二十七)大力推进分级诊疗建设

  50.落实医疗机构首诊负责制和转诊审核责任制,加快形成连续畅通的双向转诊服务路径。推动县域医共体实体化运行,鼓励支持农村区域性医疗卫生中心牵头组建紧密型医共体,推动城市医联体、县域医共体下沉基层建设专家工作室(联合病房),年内力争40%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有专家工作室(联合病房)。

  (二十八)不断完善药品供应保障机制

  51.深入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动医疗卫生机构优先配备合理使用基本药物。强化短缺药品监测预警和分级应对,保障临床用药需求。推动家庭药师居家药学服务工作深入开展,保障群众用药安全。

  (二十九)强化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

  52.进一步健全跨部门综合监管制度,完善医疗卫生协同监管机制。加大监督抽检力度,持续开展“蓝盾卫健”等医疗卫生专项整治行动,强化职业健康监督执法。继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和“互联网+监管”“信用监管”,积极组织参与卫生健康信用监管示范创建活动。

  十、统筹强化事业发展的保障和支撑

  (三十)深化卫生健康法治建设

  53.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做好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卫生健康权力事项的移交指导。聚焦“利企便民”,做好“一业一证”改革推进工作。组织对卫生健康行政许可事项电子化归档“容缺现象”、纸质与电子档案“双轨共存”等开展调查研究,推进卫生健康权力事项网上办理,提高卫生健康行政审批效能。

  (三十一)加快发展智慧健康

  54.制定卫生健康数字化发展实施意见,提升卫生健康数字化发展水平。加快完善泰州市卫生健康信息平台,全面启动全市医疗服务综合监管系统建设。加快医疗机构电子病历结构化改造,争取新增1家医院达到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5级及以上水平。做好“基卫云”提档升级工程,全面实现基础医疗、基本公共卫生、家庭签约“三位一体”。推进公共卫生信息化大数据综合平台一期建设。积极发展互联网医院、互联网+护理服务,增加服务供给。开展5G+医疗健康应用,促进卫生健康大数据应用发展。

  (三十二)加大卫生健康宣传力度

  55.主动融入“喜迎党的二十大”重大主题宣传,讲好“健康泰州”建设故事,唱响主旋律,传播正能量。推动行业文化建设,继续做好“医德楷模”宣传活动,传播正能量。

  (三十三)深化国际与地区卫生交流合作

  56.高质量完成援外医疗队年度组派任务。加强港澳台卫生交流,继续做好中医惠侨工作,促进泰州中医药海外传播。

  (三十四)推进重大项目建设

  57.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开工建设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积极争取省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财政资金支持。加强项目储备与投资计划管理,强化项目建设督导检查,落实各类重大项目年度建设任务。

  (三十五)加强财务管理

  58.协调落实政府卫生投入,规范卫生健康行业财务管理,强化审计监督,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持续落实《关于深入推进市直公立医院财务和预算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升市直公立医院财务和预算管理水平,促进医院高质量发展。

  (三十六)统筹做好其他工作

  59.做好对口支援、政务公开、信访保密、综治维稳、国家安全、老干部、干部保健工作。推动健康帮扶工作有序衔接,落实低收入人口健康帮扶政策。

  十一、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三十七)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

  60.深化“三个表率”模范机关建设,推进“两个卫士”品牌建设,引导党员干部深刻领悟、自觉落实“两个确立”伟大意义和实践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三十八)坚持不懈强化理论武装

  61.充分发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领学促学作用,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和年轻干部理论学习。推动党员干部学深悟透笃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省市党代会精神,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抓好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

  (三十九)大力推进党的组织体系建设

  62.实施基层党建“五聚焦五落实”深化提升行动,推进党支部达标定级活动,提升党支部建设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深入开展“我是党员我先上”活动,把疫情防控中的好经验转化为常态长效。

  (四十)持续改进行风作风

  63.推选第六届十大医德标兵、百名医德之星,弘扬伟大抗疫精神和新时代卫生健康职业精神。推动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实施,坚决遏制医药购销领域不正之风。深化“两在两同”建新功行动,持续推进“我服务你健康”为群众办实事系列行动。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作风建设“十条禁令”成果,健全完善改进作风长效机制。

  (四十一)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64. 进一步完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持续推进落实“管行业就要管党风廉政建设” 责任清单,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持续深化“廉政教育月”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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