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安委会,市有关部门:
根据省安委会《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菏泽市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任务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以下要求,一并做好贯彻落实。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县区和市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和相关负责人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强化政治担当和责任意识,把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当作重要政治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定期听取进展情况汇报,加强部门协同,形成工作合力,及时研究解决治理过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大力践行“严真细实快”工作作风,全力推动集中治理实施方案落地见效。
二、明确时间节点。一是动员部署。2022 年 3 月 15 日前,各牵头部门要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和具体工作措施,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组织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全面启动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集中治理工作。二是集中治理。3 月至 11 月,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针对危险化学品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落实和完善各项治理措施。三是总结验收。12月至2023年1月,认真总结集中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对照任务清单逐一验收,分析存在问题,建立长效机制,确保集中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三、做好媒体宣传。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及时宣传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及时曝光一批反面典型案例,对治理走形式、责任措施不落实、违法违规生产经营等突出问题公开曝光,发挥警示教育作用,推动集中治理工作深入扎实有效开展。鼓励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积极引导社会公众参与支持,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
四、强化督导考核。市安委会办公室建立工作通报制度,每季度通报一次工作落实情况,每月通报一次大型油气储存基地、老旧装置安全评估、化工园区整治提升、油气长输管道风险防控、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建设等任务较重的专项工作情况。坚持结果导向,把集中治理工作纳入对各县区和市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年度考核重点内容。
3月15日前,各牵头部门要将专项工作方案上报市安委会办公室。市牵头部门和各县区安委会办公室每月28日前报送专项工作情况;4月1日、7月1日和10月1日前,报送季度集中治理工作落实情况;2023 年 1 月底前报送专项行动开展工作总结。市安委会办公室汇总后,报市安委会主任、副主任。
联系人:夏雯雯
联系电话:05305788027
邮箱:hzwhk666@126.com
附件:《菏泽市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任务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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