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各有关单位: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东省土壤与地下水污染防治“十四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生态环境厅反映。
附件:广东省土壤与地下水污染防治“十四五”规划.pdf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2022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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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各有关单位: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东省土壤与地下水污染防治“十四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生态环境厅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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