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EHS平台! 设为首页 收藏
EHS中国 法规首页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确定全市2022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火灾高危单位名单的公告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确定全市2022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火灾高危单位名单的公告

收藏

下载法规

我要纠错

条款摘要

资料来自公开网络,仅提供网友学习讨论使用

原文版权归原版权人拥有

发文字号:东府办〔2022〕27号

颁布部门: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法律效力:地方规范性文件

应用分类:消防安全类

颁布日期:2022-04-29生效日期:2022-04-29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有关规定,结合东莞市消防工作实际,全市共有2125家单位被确定为东莞市2022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见附件1)、172家单位被确定为东莞市2022年度火灾高危单位(见附件2),现予以公告。为加强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火灾高危单位的管理,特提出如下要求,请各单位严格执行:

  一、各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依法依规对本单位消防安全负责。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要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责任,委任消防安全管理人,落实消防安全经费预算,督促单位、员工严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确保本单位消防安全。

  二、各单位要根据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广东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广东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试行)》及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户籍化”、“标准化”管理要求,建立健全本单位消防安全制度,完善本单位消防安全档案,加强对全体员工消防安全培训,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和安全意识,切实做到消防安全“风险自知、安全自查、隐患自改”。

  三、各单位要提高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做到“能火场逃生自救、会引导人员疏散”;要落实控制室值班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加强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保养;要建立微型消防站,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不断提高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切实做到“火情发现早、小火灭得了”。

  特此公告。

  附件:1.东莞市2022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名单

  2.东莞市2022年度火灾高危单位名单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29日

下载相关附件

同地区相关
关于公布《东莞市2025年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的通知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市政消火栓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督促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通知
关于调整东莞市2024年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的公告
关于印发《东莞市公共污水管网管理办法》的通知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同专业相关
清远市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宁夏回族自治区绿色建筑发展条例(2025年修订)
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2025年修订)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宁夏回族自治区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等五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酸碱交替固定床过氧化氢生产工艺改造项目安全风险防控要点(试行)》的通知
关于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伪造排放检验结果或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情节严重判定标准的意见
关于加强重点行业涉新污染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
化学化工实验室安全评估指南(T/CCSAS 011-2021)
同行业相关
市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七部门印发关于推动制造业绿色低碳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清远市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宁夏回族自治区绿色建筑发展条例(2025年修订)
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2025年修订)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宁夏回族自治区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等五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深圳市环评与排污许可协同审批办事指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