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东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事故应急预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3月11日
下载相关附件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东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事故应急预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下载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