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的通知》(建办科〔2021〕3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对《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优化调整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穗建消防〔2020〕239号)中所附的《广州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与抽查办事指南》进行修订(见附件,以下简称《办事指南》),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原《办事指南》同时废止。
请各区建设主管部门切实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和我局的有关要求,严格按照《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1号)依法办理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
附件:广州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与抽查办事指南(2021年11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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