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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HS中国 法规首页 关于深入开展工贸行业领域有限空间和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通知

关于深入开展工贸行业领域有限空间和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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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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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黑应急发〔2021〕4号

颁布部门: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

法律效力:地方规范性文件

应用分类:综合管理类

颁布日期:2021-01-11生效日期:2021-01-11

各市(地)应急管理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和全省冬季安全生产保卫战要求,坚决防范遏制重点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省应急管理厅决定在全省工贸行业领域开展一次有限空间作业和粉尘涉爆专项检查,有效促进春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一、检查时间及范围

  专项检查时间:从2021年1月15日开始至3月底结束。

  有限空间作业重点检查范围:重点检查存在封闭、半封闭设备(储罐、沉箱、锅炉、压力容器、管道、槽车等内部空间);地下构筑物有限空间(地下管道、地下室、地下工程、矿井、污水池、污水井、沼气池、化粪池、下水道等);地上构筑物有限空间(储藏室、酒糟池、发酵池、垃圾站、温室、料仓等内部空间)作业的企业。

  粉尘涉爆企业重点检查范围:重点检查粮食深加工、纺织品加工(亚麻、汉麻加工等)、饲料加工、木材加工、乳品加工、烟草加工、煤粉制备、金属制品等企业,重点检查上述企业厂房、仓库、密闭空间等作业场所和除尘设备、混合机、抛光机、输送机、筛选机等产生涉爆粉尘的设备。

  二、重点检查内容

  (一)涉及有限空间作业企业

  1、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及人员职责。有限空间作业专项责任、审批和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外包作业安全管理、安全培训教育、应急救援管理等规章制度不健全,操作规程针对性不健全等;有限空间审批人员、作业负责人、作业人员、监护人、救护人员安全职责不明确。

  2、安全培训教育。作业审批、作业、监护、救援等人员未经安全培训教育并考试合格,不了解整个作业过程中存在的危害有害因素、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救援措施;未经培训、考核合格人员擅自实施有限空间审批、作业、监护及救援;安全培训考核记录不完善。

  3、审批流程。作业前未对作业环境进行评估,未提出消除、控制危害的措施,未制定详细的作业方案;未经作业审批,擅自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进入有限空间实施动火、临时用电、高处作业时,未办理相关作业许可。

  4、作业过程管理。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前未采取机械隔离等方式确保有限空间作业不受其他周边设备、环境或作业影响;未落实“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要求;未建立有限空间检测档案,未在作业过程中实施定时监测检测;在作业过程中违规采用纯氧通风换气,使用过滤式面具代替隔绝式呼吸器;在实施有限空间作业场所未正确设置警示标识。

  5、应急救援。未结合不同有限空间作业有针对性制定应急救援预案或现场处置方案,且在作业现场配备足够的救生用安全带、防毒面具、空气呼吸器材等救生器材;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不掌握相关应急预案内容,企业未开展定期演练;佩戴过滤式防护用品等进入有限空间救援。

  (二)粉尘涉爆企业

  1、建筑结构。有粉尘爆炸危险的生产场所设置在非框架结构多层建构筑物内或与居民区、员工宿舍、会议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距离不足;未设置有两个以上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疏散门未向外开启,通道不畅通。

  2.除尘系统。未按标准设计安装通风除尘系统,收尘器设置在作业车间内部;可燃性粉尘与可燃气体等易加剧爆炸危险的介质违规共用一套除尘系统,不同防火分区的除尘系统互联互通;干式除尘系统未规范采用泄爆、隔爆、惰化、抑爆等任一种控爆措施;除尘系统违规采用正压吹送粉尘,未采取可靠的防范点燃源的措施;除尘系统违规采用粉尘沉降室除尘,或者采用干式巷道式构筑物作为除尘风道;铝镁等金属粉尘及木质粉尘的干式除尘系统未规范设置锁气卸灰装置。

  3.防火防爆。生产场所电气设备及其线路未按照有关用电安全标准规范进行安装、搭建和敷设;电气设备未设置接地或接零保护装置;可燃粉尘生产场所电气线路未采用镀锌钢管套管保护;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20区未使用防爆电气设备设施;在粉碎、研磨、造粒等易于产生机械点火源的工艺前,未按规范设置去除铁、石等异物装置;木制品加工企业,与砂光机连接的风管未规范设置火花探测报警装置;存在各类明火和违规使用作业工具等可能引发粉尘爆炸事故的行为。

  4.安全管理。粉尘防治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不健全;企业未对有关从业人员进行粉尘防爆知识安全培训,未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未制定粉尘清扫制度,作业现场积尘按规定及时规范清理。未禁止使用压缩空气进行吹扫。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把深入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和粉尘涉爆企业专项整治作为当前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的一项重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抓实抓细,确保各项专项检查任务和措施落实到位。

  (二)全面排查,摸清底数。涉及有限空间作业和粉尘涉爆的企业点多面广,中小型企业数量较多,监管难度大。各地要通过专项检查,摸清粉尘涉爆企业底数、完善企业信息、健全监管台账,于1月20日前,将本地区《粉尘涉爆企业基础情况调查表》(见附件)报省应急管理厅;结合有限空间作业风险特点指导企业全面开展有限空间辨识,督促企业建立有限空间作业台账,明确有限空间数量、类型及具体位置,为强化安全监管奠定基础。

  (三)分级负责,层层推进。企业要对照重点检查内容全面自查自改;县级应急管理局要组织专家对属地重点检查范围内的企业实施全覆盖执法检查;市级应急管理局要全面分析研判本地区涉及有限空间作业和粉尘涉爆企业的安全风险现状,按照业务监管人员5倍的数量,对安全风险较高的企业实施重点抽查。省应急管理厅将对全省检查情况实行定期调度和通报,并结合春节、“两会”期间工作安排,对重点地区实施明查暗访。

  (四)强化标准,严格执法。各地要突出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作业安全管理、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应急救援演练、专项安全培训等内容,严格落实上限处罚、停产整顿、关闭取缔等执法措施,严厉打击突出违法违规行为,对典型违法案件及时警示曝光,保持高压执法态势,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专项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及时逐级上报。

  联系人:赵敏;电话:0451-87017100;电子邮箱:hljgksm@163.com

  附件:粉尘涉爆企业基础情况调统计查表

  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
  2021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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