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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建设工程消防审验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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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成住建发〔2021〕9号

颁布部门: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法律效力:地方规范性文件

应用分类:消防安全类

颁布日期:2021-01-13生效日期:2021-01-13

四川天府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建局、成都东部新区公共服务局、成都高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各区(市)县住建行政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全省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做好我市建设工程消防审验工作,着力解决当前存在的机构、人员、管理等问题,建立建设工程消防审验监管长效机制,预防和降低火灾事故隐患,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建设工程消防审验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机构建设,夯实管理基础

  各区(市)县住建行政主管部门要把消防审验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作为当前的首要工作,以省、市建设工程消防监管工作会为契机,充分借鉴已设置专门消防审验工作机构的区(市)县工作经验,结合本地机构改革方案和实际情况,积极、主动向属地党委、政府汇报好履行消防审验职责的重大意义,尽最大努力争取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尽快建立满足消防审验工作要求的专门机构和人员队伍,从根本上解决“没人干”的问题,为高质量、高标准开展消防审验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加强能力建设,打造专业队伍

  着力打造一支懂专业、精业务的管理队伍,全面加强行政管理能力和专业技术能力建设。要全力抓好业务培训,根据消防审验工作开展情况和质量抽查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组织工作人员开展针对性强、实战性强的业务技能培训、经验交流会和技术研讨会,熟练掌握相关工作内容、流程和要求。要全面加强专业人才引进,通过引进懂行业、懂专业,能够在工作中发挥关键作用的专业人员,形成稳定的专业骨干力量,为消防监管工作提供专业指导和技术支撑。要充分借用第三方技术力量,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协助开展好重大工程、复杂工程的消防审验工作,同时主动学习借鉴有益经验,提高自身专业技术水平。

  三、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工作机制

  各区(市)县住建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和全市住建领域审批制度改革要求,因地制宜,建立完善执行层面上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推动消防审验工作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要完善消防设计施工图审查制度和线上审图工作机制,确保审图工作的全面性和客观性,提高审图质量和效率。要从严建立消防审验工作事中、事后的抽查制度和工程质量过程监管兼顾消防质量过程监管的工作机制,将消防检查项目列入质量监督机构现场检查内容,加强过程监管,形成监管闭环。要完善现场评定标准及工作流程、机制,规范人员组成、评定方式和资料归档。要建立多部门、多专业协同的工作制度和新老标准衔接机制,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的管理优势和专业设计院的技术优势,建立交叉检查和多专业联合验收的工作制度,同时按照“老的老办法,新的新办法”的原则,实事求是地开展时间跨度长、在设计环节采用老标准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不搞新制度、新标准的一刀切。

  四、突出监管重点,强化抽查检查

  各区(市)县住建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大运会场馆建设、旧城改造、老旧院落改造等重点领域以及消防设计施工图审查、现场评定等重点环节的消防审验工作质量“双随机”抽查力度,制定年度抽查工作计划,明确牵头机构、检查人员、抽查比例、工作流程和检查标准。要坚持关口前移,加大对消防设计施工图审查质量的抽查力度,重点检查国家规范强制性条文以及带有“严禁”“必须” “应”“不应”“不得”要求的非强制性条文的执行情况,坚持问题导向,将在检查中发现的普遍问题进行梳理总结,力争将问题、隐患暴露和解决在整改难度较小的审图环节。要严把“出口关”,狠抓现场评定工作质量抽查,督促相关机构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消防验收,坚持程序化操作、标准化判定、规范化记录,杜绝缺项漏项,加强消防施工质量通病问题治理。

  五、加大处罚力度,压实主体责任

  各区(市)县住建行政主管部门要坚持“四位一体”监管模式,明确建设工程各方主体责任人及其监管责任,建立消防施工质量责任人档案,增强消防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意识,压实各方主体责任。要加强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监管,建立消防检测、评估机构信息台账,纳入信用管理范畴,规范从业行为。要保持对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对在建设工程设计、审图、施工、验收等环节中不能正确履职履责、违反技术规范要求和行政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要从严处理并纳入信用管理。要规范执法行为,在工作中坚持一把尺子、一个尺度,避免降低标准的选择性执法,也不得在国家规定的工作要求和技术标准上随意违规加码。

  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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