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湖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379号)的相关要求,湖北省安委会办公室对截至2019年12月31日制发的现行有效的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清理结果已经厅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将清理情况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1.湖北省安委会及其办公室继续有效文件目录
2.湖北省安委会及其办公室宣布废止文件目录
3.湖北省安委会及其办公室宣布失效文件目录
4.湖北省安委会及其办公室予以修改文件目录
湖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