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生态环境局:
为切实做好肺炎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工作,根据生态环境部要求,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根据全省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处置能力及空间布局情况,经研究,确定将成都兴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节能(攀枝花)清洁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南充嘉源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中明环境治理有限公司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作为全省备用的肺炎疫情医疗废物处置设施。请成都市、攀枝花市、南充市和眉山市生态环境局加强组织领导,督促指导相关企业于2月5日前,按照重大传染病疫情期间医疗废物处置特殊要求,做好肺炎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的相关准备工作。
各市(州)要加强属地肺炎疫情医疗废物产生情况及处置能力的分析研判,结合实际,不断完善医疗废物应急处置预案方案,特别是目前已超负荷运行或接近满负荷运行的市(州),要加强与周边地区的协调,科学调配常规医疗废物的处置,确保医疗废物处置设施正常运行。当全省现有医废处置能力无法保障肺炎疫情医疗废物处置需求时,由省厅统筹上述四家备用设施,接收并应急处置肺炎疫情医疗废物。
各地生态环境部门要加强与卫生健康、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共享疫情防控信息,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污染防治技术指南(试行)》,做好肺炎疫情医疗废物收集、运输、贮存和处置工作中的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确保肺炎疫情医疗废物得到及时、有序、高效、规范的无害化处置。
相关准备情况请及时上报。
联系人:沙菁洲
电话:028-80589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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