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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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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颁布部门:苏州市城市管理局

法律效力:地方规范性文件

应用分类:综合管理类

颁布日期:2019-04-01生效日期:2019-04-01

各市(区)城市管理局(委员会),市容市政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各基层单位、机关处室: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对盐城响水“3·21”事故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迅速开展安全生产大督查大整治,以铁的决心、铁的手腕和铁的措施把安全生产工作一抓到底,防止因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造成各类事故,确保城管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一、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要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严格按照中央、省、市领导关于安全生产的指示精神和上级部署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江苏省实施细则、苏州市实施办法,严格按照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和“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将安全管理工作作为近阶段重要工作任务,列入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党政一把手亲力亲为、亲自动手抓、亲自带队深入一线督促检查,严格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制度,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措施,层层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形成 “一把手”总负责,分管领导带头严抓,安全管理人员具体实施,所属全体人员积极响应的良好安全管理运行模式,确保全系统安全平稳。

  二、采取切实工作举措,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日常管理水平

  紧紧围绕环卫终端、市政工程、照明设施、户外广告、高架道路、隧道、渣土运输、地下管线、违法搭建、市政设施等重要管理目标,充分利用科技信息化手段,推进安全生产包括技术标准、工作标准、管理标准为主要内容的标准化建设,突出班组和岗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重点,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规范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行为,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强化安全基础管理,确保人、机、物、环处于良好的生产状态。要对主管行业相关企业展开全面排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开展一次安全责任承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做到以岗定责、按责履职;开展一次全员安全教育,引导员工尽快转入到正常的工作状态;开展一次安全专题班前会,组织和督促生产班组开展一次安全专题班前会,将安全管理要求落实到每个岗位,加强生产现场安全检查监督,规范施工作业现场的施工用电、施工围挡、材料堆放、车辆管理、作业管理。要进一步动员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依法立即组织开展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生产自检自查自纠活动,对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项安全措施落实等情况,开展全面检查,及时发现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认真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和规章制度。对排查出的隐患做到整改措施、资金、时限、责任人、预案“五落实”,确保企业单位的安全责任、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安全管理、应急救援“五到位”。

  要突出抓好大型户外广告设施、商业集中区域各类户外广告设施、人流密集场所户外广告设施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治工作重点,加大源头管控、事中事后监管和督查巡查力度,确保管理无疏漏、无盲区。进一步落实告知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经营单位或个人做好设施安全的自查自纠,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问题或风险隐患不得拖延须立即整治。

  要进一步对各轨道交通站点疏解实施的基层单位、监理单位强调安全管理要求,提高安全文明施工能力,切实落实劳动路日常养护工地、轨道交通发展路站、迎春路站、沧浪新城站交通疏解工地等建筑施工现场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管理措施,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要对市区宫灯、架空线路、楼宇景观灯等照明设施及所属的移动电器、行车、电梯(行车、电梯同维保单位人员)开展安全专项检查。

  要严格对照“三张清单”,持续深化对“三合一”场所、出租房(群租房)等突出火灾隐患的违法建设的排查整治。配合属地政府做好清理、拆除违法搭建、室内可燃(易燃)材料分隔、铁栅栏和无证无照废旧物资回收站(点)整治、取缔工作。同时将专项整治延伸到“九小场所”和小微企业等单位,坚决查处城管部门管辖范围内的违法行为,切实消除城管领域突出火灾隐患。

  要重点排查高架下封闭式停车场点和公共自行车站点机柜的用电安全和消防安全,对逐一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从严要求服务公司进行及时整改,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力求从源头防范风险,切实把风险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要严格按照国家住建部、省住建厅关于城市桥梁安全防护设施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要求,进一步要求各市、区城管局、城管委办公室和城市桥梁主管部门要切实做好城市桥梁安全防护设施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加强城市桥梁、地下通道安全监管,要按照省住建厅新颁发的桥梁、地下通道管养标准,进一步提升“规范度”,认真完成好 “规定动作”,对所管辖的城市桥梁、地下通道要组织清查,及时发现各类问题隐患,并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保障城市桥梁安全良好运行。

  各市、区城市地下管网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城管局等主管部门要督促相关部门、各管线单位,加快排查和消除各类地下管网、综合管廊安全运行隐患,严格规范建设行为,落实安全管理制度,确保运行安全。要严格把关道路管线开挖审批,对重点管线开挖施工要落实施工交底和安全告知制度,加强对开挖施工的现场监管和巡视,防范安全事故发生。抓紧制订地下管线、综合管廊应急预案,会同资源规划部门制定地下综合管廊保护范围。

  要立即开展开展化学品存储使用安全检查,对发现的诸如渗滤液站部分化学药剂存放区缺少标示等问题,要求立即整改,并指定专人负责,要求各部门加强化学品存储与使用管理;加强填埋库区堆体监测工作,开展稳定性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实施小口径降水,保证堆体稳定不滑移;进一步增加填埋气收集处置能力,确保在库区原污泥塘区域新建约100口填埋气收集竖井顺利完成;继续推进填埋气资源化利用项目入网设计方案;加强承包商管理,完善承包商管理制度,与入场作业的承包商签订安全协议,明确要求与责任,落实责任,避免承包商事故;根据“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对焚烧厂及餐厨厂进行化学品开展化学品的种类、性质、购买、储存、使用、报废等全环节的安全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隐患以整改通知书的形式反馈给企业,督促其整改落实。

  要大力加强渣土运输车辆的安全管理,明确运输企业的主体责任,开展安全教育,落实安全措施,强化安全员的管理责任,防止渣土运输车辆野蛮驾驶、违法驾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要将因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负主要责任的企业纳入诚信体系考核。

  三、加大检查监督力度,进一步消除各类安全生产隐患

  要针安全管理目标可能产生的风险因素和季节性特点,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大整改力度,实行闭环管理,将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一是要督促各施工企业应对各类起重机械、生产车辆、动力管线、电气设备、手动工具进行全面检查、检修、检测,确保设备设施正常、安全运行,加强对脚手架、高处和临边孔洞安全防护、支撑防护、通风照明、应急通道等进行检查。二是要坚决守住“不起火、烧不大、跑得掉”火灾防控三道防线,组织开展火灾防控工作,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健全组织机构,严格管理制度,推进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加强安全提示,强化培训演练,优化消防救援能力。三是要巩固提升“331”专项行动成果,加强人员密集场所检查,不断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四是要强化预防为主理念,让安全生产关口前移,由控制事故改为控制风险,从思想安全意识、风险识别和安全技能培训、常态化安全检查和隐患治理、设备场区安全防范措施等提前到位,提示工作中面临的主要风险、应做的防范措施,做好应急管理,提前防控风险。五是要加强督察考核评价,加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情况的督查督办,加大责任查找和追究,查找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方面存在的不足、漏洞和差距,分析成因,加强整改,完善机制,强化工作责任落实。

  市局领导将组成4个检查组,按照双随机、四不两直要求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组织指导和监督各单位自查自纠情况,抽查各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对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进行全过程跟踪。

  徐春明副局长带队对全系统市政工地、地下管线、桥梁等进行检查;

  阎鸿泰副局长带队对广告设施、违法搭建、九小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等进行检查;

  胡春明副局长带队对照明设施进行检查;

  陆继军副局长带队对渣土运输、垃圾中转站、垃圾填埋场、建筑垃圾堆场等进行检查。

  四、有效应对突发事件,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能力建设

  修订完善专项应急预案操作流程、手册,加强应急救援专业队伍能力建设,强化应急预案演练,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设备检查检修,提高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充分发挥应急监测监控、预测预警、信息报告、辅助决策、调度指挥和总结评估等功能,建立统一指挥、分类分级的工作机制,合理安排应急值守,加大应急保障体系建设力度,加强信息报告工作,提升突发事件信息报告水平,提高突发事件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效率。进一步加强应急值守,落实领导带班、24小时在岗在位等应急值守制度,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及时做好信息收集和报送。

  五、加强宣传教育培训,进一步营造安全管理浓厚氛围

  要充分发挥媒体舆论引导与监督作用,利用各种平台,加强宣传教育,形成良好舆论氛围。努力开展单位(部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重要岗位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综合业务培训、专项业务培训和知识更新培训工作,利用各类会议、办公自动化、政务内网等平台和手机短信、QQ群、微信群、海报张贴等信息载体、“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宣传周”活动和各种专题培训,保证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促进安全理念、安全制度、安全行为等安全文化体系完善提高。

  六、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各部门和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要求,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责任落实。要深刻吸取盐城响水“3·21”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做到“一企出事故、万企受教育,一地有隐患、全市受警示”,扎实推进企业落实安全风险等级管理、隐患排查治理、安全诚信体系等制度建设,坚决防范较大以上事故和有效遏制有重大影响的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二)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隐患整治。各部门和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和薄弱环节,做到边检查边整改、以督查促整改,真正摸清安全生产底数,真正找准制约安全生产的问题和症结,真正排查整治各类事故隐患。列出的问题和隐患清单,加强跟踪督办,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形成闭环管理。

  (三)强化标本兼治,构建长效机制。各部门和单位要把安全生产大督查大整治与“331”、“扫黑除恶” “惊蛰行动”专项整治结合起来,利用网格化、标准化、信息化手段,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要把大检查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规范,形成制度。要把安全生产大检查贯穿日常安全监管工作,督促和推动所属单位落实隐患自查整改要求,努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苏州市城市管理局
  2019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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