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EHS平台! 设为首页 收藏
EHS中国 法规首页 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汛期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

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汛期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

收藏

下载法规

我要纠错

条款摘要

资料来自公开网络,仅提供网友学习讨论使用

原文版权归原版权人拥有

发文字号:——

颁布部门: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

法律效力:文件通知

应用分类:综合管理类

颁布日期:2019-04-12生效日期:2019-04-12

各地级以上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有关省属企业:

  2019年4月11日晚,深圳市突发瞬时强降雨,造成深圳市福田区和罗湖区多名正在作业的河道施工人员被冲走,截至12日12时已造成7人死亡、4人失联,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正在对失联人员进行搜救。

  据气象部门预报,预计未来一周我省降水仍然频发,并伴有强对流天气,引发灾害事件的风险加大,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扎实落实应急管理部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切实做好汛期安全防范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现就有关要求紧急通知如下:

  一、加强预警预报,提高灾害事件防范应对处置能力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完善部门间联合会商、信息共享、协同联动机制,加强灾害性天气监测,及时发布暴雨、雷电、大风等预警预报信息,广泛开展逃生避险知识技能的宣传和提示,有效指导本地区、本行业领域企业及早采取安全防范措施。要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发现灾害事件险情能够及时、准确上报和科学有效处置。消防救援队伍及其他专业救援队伍要保持临战状态,做好备勤救援等处突准备,确保一旦发生险情能够闻令出动、快速反应,有力、有序、有效应对处置,把损失降到最低。

  二、合理安排作业,确保城市暗渠等地下作业安全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部门和相关工程建设单位要深刻吸取4月11日晚深圳灾害事件教训,结合本行业领域、本工程项目实际,全面加强城市暗渠等地下作业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暗渠施工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及演练情况、灾害性天气预警预报接收及落实情况、基坑等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执行情况、以及建设、施工、监理、勘察、设计等单位落实工程建设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发现隐患要督促工程建设单位立即整改。各工程建设单位要合理安排作业,在强降雨期间不能确保安全的要坚决停工、撤人,确保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三、强化隐患排查,切实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对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再动员、再部署、再检查、再落实,进一步明确本地区、本行业领域、本单位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重点岗位,扎实深入开展汛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要强化建筑施工项目安全检查,落实起重设备抗风防滑措施,严禁雷雨大风影响期间冒险户外高空作业,严防脚手架、基坑等坍塌事故发生。要强化尾矿库、排土场和各类渣土受纳场、垃圾填埋场防汛、防排水检查,严防尾矿库溃坝漫坝和各类滑坡事故发生。要按照汛期地质灾害防治要求,落实监测等措施,防止强降雨引发地质灾害。要强化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防雷击、防汛、防高温安全检查,严格执行高温、雷雨天气停产规定,严防泄漏、爆炸事故发生。要强化公路、铁路桥梁、隧道、涵洞、边坡等巡查监控和渡口渡船安全检查,及时在危险路段设置警戒线,制定绕行方案,严禁各类车船冒险行驶或航行。要加强公共场所供用电设施安全检查,严防涉水触电事故发生。其他各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实际,切实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突出做好汛期安全防范工作。

  各级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气象等部门要加强监测监控和预警预报,落实好中小河流洪水、城乡积涝、山洪、地质灾害各项安全防御措施,共同做好安全防范各项工作。

  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
  2019年4月12日

同地区相关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儿童福利机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通知
关于加快提升新能源汽车动力锂电池运输服务和安全保障能力的若干措施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城市轨道交通运营险性事件信息报告与分析管理办法》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演练管理办法》的通知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印发《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管理办法》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与自愿减排市场衔接工作的通知
同专业相关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五版)的通知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冬春季节和疫情防控特殊时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告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和2020年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的通告
杭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认真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杭州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实施办法》等16件市政府规章部分条款的决定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
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
同行业相关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在产工业企业土壤环境风险管控指引(试行)的函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河北省企业生态环境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清远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2023年版)的通知
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延长《清远市禁止、限制和控制危险化学品目录(试行)》有效期的通知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低效失效大气污染治理设施排查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城乡雨污水治理攻坚行动方案(2024-2027年)的通知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优化排水管理体制机制的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