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全会部署,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特制定《四川省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四川省打赢碧水保卫战实施方案》《四川省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实施方案》《四川省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四川省打好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攻坚战实施方案》《四川省打好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攻坚战实施方案》《四川省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四川省打好“散乱污”企业整治攻坚战实施方案》《四川省完善生态环境准入促进绿色发展实施方案》等九个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打好污染防治攻坚“八大战役”以及完善生态环境准入促进绿色发展等九个实施方案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发〔2018〕17号)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四川省落实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有关部署的具体举措,对推动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增强抓执行抓落实的自觉性坚定性,加大力度、加快治理、加紧攻坚,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标志性重大战役,加快推进美丽四川建设,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为人民群众创造更好的生产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