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安全监管局,深圳市经贸信息委,顺德区市场安全监管局:
现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3〕88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企业要根据《指导意见》立即组织修订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强化现场有关作业票证审批、工艺技术变更管理和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严格化工过程安全控制管理,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对相关企业的督促指导,将贯彻落实《指导意见》作为日常安全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认真抓好落实。
请各地级市安全监管部门及时将《指导意见》和本文内容传达至辖区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及有关危险化学品企业。
下载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