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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13年修订)(已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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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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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川办函[2013]115号

颁布部门:四川省人民政府

法律效力:地方规范性文件

应用分类:事故与应急类

颁布日期:2013-06-18生效日期:2013-06-18

备注:本法规已于2022年2月18日被《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废止,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四川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13年修订)》已经省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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