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现将《深化蓝天计划控制大气污染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 请认真遵照执行。
为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减少灰霾现象,改善空气质量, 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生态为基,环保优先方针,建设 生态文明;以创建国家生态市,举办“绿色青奥(亚青)”为契机, 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推进控煤减排,治理大气污染;落实更具 可操作性的防治措施,实施更为刚性的监督考核,提升执行力度, 提高控霾成效;以削减煤炭消耗、治理工业废气、控制机动车排 放、防治扬尘污染等为重点,切实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全面改善 我市空气质量,努力实现天更蓝、城更美、空气更清新的空气质 量改善目标,为建设绿色都市,把南京打造成为“美丽中国”标志 性城市提供坚实保障。
二、主要目标
——污染减排任务全面完成。到 2015 年,主要大气污染物 排放大幅减少,二氧化硫排放量在2010年基础上削减18.81%, 控制在10.96万吨以内。氮氧化物在2010年基础上削减21.2%, 控制在14.27万吨以内。
——煤炭消耗总量得到有效控制。到 2015 年,通过实施燃 煤电厂关停改造、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替代、禁燃区建设等措施, 确保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3240万吨以内。
——机动车、扬尘污染得到有效治理。2014年6月底前,淘 汰剩余的6.5万辆黄标车;到2015年,扬尘污染控制区达到建成 区面积90%以上,建成区内95%工地达到扬尘污染控制标准,降 尘污染明显减少。
——环境空气质量得到有效改善。到 2015 年,全市空气质 量达到基本实现现代化要求,灰霾天数明显下降。青奥会期间, 环境空气质量主要指标达到国际大型赛事要求。
三、重点工作
(一)加强工业废气治理
1.严格限制新增污染源。严把项目审批关,全市范围内不 得新建多晶硅冶炼、平板玻璃、有色金属冶炼等高耗能重污染项 目;不得新(扩)建燃煤发电、钢铁、水泥、原油加工、制浆造 纸项目和以煤炭为主要原料的项目;严控在城市主导风向建设有 废气排放的工业项目,禁止在城市清洁空气廊道内布设废气排放 的建设项目。新建的工业项目必须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特 别排放限值要求。
2.关停改造燃煤锅炉。2015年以前,关停单机容量在10万 千瓦以下和设计寿命期满的 30 万千瓦级以下的常规燃煤火电机 组;企业自备电厂(或热力站)使用的燃煤锅炉改用燃气或关停; 2014年6月底前,完成941台燃煤锅炉关停改造。
3.淘汰落后产能。全面完成国家和省下达的年度淘汰落后 产能目标任务。2013年完成炼铁210万吨、水泥24万吨、铜冶 炼1万吨、纺织1万吨淘汰落后产能任务。2014年6月底前,全 面完成钢铁、石化、建材等行业60家“两高一资”企业的整治工作。 关闭南钢500立方米以下的高炉、炭化室高度小于4.3米的焦炉, 关闭江南小野田水泥有限公司并停止采矿,关闭中国水泥厂有限 公司回转窑并停止采矿。
4.调整工业产业布局。2013年,完成100家以上“三高两低” 企业整治任务;2014年6月底前,完成长江以南、绕城公路以内 区域工业布局调整,完成第二批45家工业企业搬迁,基本实现江 南绕城公路以内工业企业“退城入园”。
5.巩固提升脱硫成效。2013年底前,完成所有30千瓦以上 电力机组烟气旁路拆除工程,完成金陵石化催化裂化装置脱硫工 程;2014年完成球团脱硫工程。全市所有脱硫设施全部稳定运行, 综合脱硫效率90%以上。
6.加快脱硝工程建设。2013年底前,完成3台30万千瓦级 电力机组的脱硝工程,完成 4000 吨/日以上的水泥熟料生产线的 脱硝设施建设。提升脱硝运行效率,确保综合脱硝效率达到70% 以上。2014年6月底前完成其他所有燃煤电力(热力)机组脱硝 工程。
7.实施工业烟粉尘治理。2013 年底前,根据特别排放限值 要求,实施水泥企业粉尘治理工程,完成南钢、梅钢烧结机除尘 设施改造,完成一批除尘设施改造项目。
8.推进电力行业废气治理升级。2014年6月底前,完成华 能金陵、江苏南热、大唐南京、华润热电、化工园热电等电力企 业脱硫、脱硝、除尘升级改造,烟尘排放浓度≤20mg/m 3 。
9.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2013 年底前,初步完成全 市VOC重点行业污染调查。完成30个VOC试点治理项目。推 广石化、化工等行业无泄漏管理系统和LDAR(泄漏检测与修复) 技术。2014年6月底前,所有干洗店应使用具有净化回收干系溶 剂功能的全封闭式干洗机。不符合要求的,必须进行改装,增加 压缩机制冷回收系统,强制回收干洗溶剂。
10.加强重点区域工业大气污染整治。2013年底前,完成梅 山片区20平方公里内35家企业和金陵石化周边地区20家企业关 停、搬迁与治理。2014年6月底前,完成金陵石化焦化生产装置 提标改造。2015年前,完成化学工业园及周边化工企业治理,基 本完成生态防护带建设和相关居民区搬迁工程。
(二)加强城市扬尘防控
11.严格采取围挡措施。所有工地必须设置围挡并达到规定 的技术标准,严防建设施工过程中建筑材料、建筑垃圾、泥浆外溢。
12.严格采取硬化措施。所有工地内行车道和操作场地必须 硬化处理,配备专门的保洁人员,硬化道路无积尘。
13.严格采取冲洗措施。出入土总量在2万立方以上或桩基 工程合同造价在 1000 万元以上的工地必须安装和正常使用洗轮 机。其他工地必须保证对进出车辆进行冲洗,严禁带泥上路。
14.严格采取遮盖措施。所有施工工地内堆放的水泥、灰土、 沙石等物料必须遮盖或者放入库房内,裸土采取覆盖或洒水措施 降尘。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要及时清运,不能及时清运的要遮盖 防尘,不得在施工工地外堆放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
15.严格控制现场搅拌混凝土。所有工地现场必须使用商品 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不得在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
16.严格采取密闭运输措施。所有渣土运输车辆必须密闭运 输,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规定线路行驶。加强渣土运输管理, 在实施渣土外运核准过程中,采取公示制,凡有渣土运输作业的 工地,运输单位信息要上墙公示,行驶线路在车辆上挂牌。严禁 使用“黑渣土车”,杜绝抛洒滴漏现象发生。
17.严格拆除工地扬尘管理。拆迁工地必须进行洒水或喷淋 降尘;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拆迁工地必须进行湿法作业,配备 洒水车等相关降尘设备。
18.严格闲置土地扬尘管理。已批未建用地,已拆迁未出让 土地必须采取先复绿或覆盖措施。30日内暂不利用土地,必须采 取复绿和覆盖等防尘措施。
19.严格道路控尘保洁。提高道路机扫率,2013年新增道路 机扫车辆100台,机扫率达到60%,2015年机扫率达到80%。加 大道路清洗的频次和力度,主干道每日机扫三次、洒水二次、冲 洗一次,次干道每日机扫二次、洒水一次、二天冲洗一次。
20.严格绿化施工养护控尘。有效控制绿化泥土高度,低于 花坛5厘米,及时清洗主干道的绿化带和道路两侧绿地植物积尘。
(三)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
21.车辆油品实施国IV标准。2013年4月1日起对轻型柴 油车、重型汽油车执行国IV标准,2013年7月1日起对重型柴 油车执行国IV标准。加快车用油品升级,2013年7月1日前力 争落实国IV标准车用柴油供应。
22.淘汰高污染车辆。2013年6月底前,出台黄标车淘汰奖 补和车企优惠政策。2013年底前,扩大黄标车限行的时间,限行 时间延长至全天 24 小时;限行车型增加国Ⅱ标准柴油车。2013 年淘汰3万辆黄标车,2014年6月底前淘汰剩余3.5万辆黄标车。 停止更新、过户燃油助力车,2014年6月底前完成淘汰燃油助力 车工作。
23.建立低碳交通示范区。2014年6月底前,在河西青奥会 区域及其他部分地区试点建立“低碳交通区”,只允许天然气、混 合动力等新能源汽车及国Ⅳ标准以上汽车行驶。
24.强化车辆排放监控力度。2014年青奥会前,增加遥测设 备,应用遥感技术检测道路行车污染物排放浓度,筛选超标车并 要求限期治理。针对国 IV 标准公交车辆,实施行驶工况下污染 物排放的动态实时监控。
25.强化机动车环保检测。严管机动车环保检测机构的检测 行为,打击超标车辆虚假治理行为。严把环保合格标志的核发关 卡,确保环境执法准确。严查定期检测不合格车辆,进行限期治理。
26.加强公安路巡执法。将车辆排放状况纳入路巡执法内容, 严查“冒黑烟、冒蓝烟”车辆,加大自动抓拍设备设置密度。2013 年重点整治物流配送车、大型工程车、渣土车、接送班车等。
27.大力发展绿色交通。鼓励和倡导使用公共交通工具,推 进使用新能源车,2013年至2015年,完成新增和更新3000辆符 合排放标准的公交车,以天然气、纯电动、油电混合为动力的清 洁能源车型占公交车总量的60%以上。2014年6月底前实现公交 车全面达到国Ⅲ及以上标准。加快轨道交通建设,2015年前,新 建成地铁与轨道交通176公里。
(四)加强农业、生活污染源控制
28.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大力推广秸秆机械化还田和秸 秆的能源化、基料化、饲料化等多种形式的利用。建设秸秆机械 化还田示范区和示范镇,提高秸秆机械化还田利用率。2015年底 前,全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
29.强化秸秆焚烧执法检查。夏、秋收种时期,实施全面的 秸秆禁烧,以区域联防联控手段有效控制秸秆焚烧。完善区政府、 镇街、村(社区)分片包干制度,层层落实禁烧责任制,推行领 导包镇街、镇街领导包村、村组干部包户制度,落实“田头”禁烧 措施。
30.加强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治理。2015年以前,全市新创 餐饮业污染控制示范街(区)30个;经营面积500平方米以上的 餐饮企业油烟净化设施安装率达 100%,并确保正常运行。2013 年起,新建规模以上餐饮企业必须安装油烟净化在线监控装置。
31.严格烟花爆竹禁放。采取“面禁点放”的方式,合理控制 可燃放时段与地点,防范烟花爆竹型污染。
32.严禁垃圾与废料焚烧。加强监管,严禁擅自焚烧生活垃 圾、落叶与工地废旧建材等。
(五)加强监测预警与应急处置
33.提升空气质量预报预警能力。利用各类监测数据,结合 气象要素信息,对未来24或48小时空气质量变化趋势进行预报, 发布主要大气污染物指数的预报信息。开展霾天气预报、预警信 息的发布。
34.深化大气污染防治科学研究。开展南京市大气污染物源 排放清单的研究,加强大气中细颗粒物污染的监测,研究细颗粒 物中不同组份的分担率及主要来源。开展城市灰霾形成机理研究, 推广新技术应用和研究成果阶段性应用。
35.实施空气污染应急处置。根据预警等级,按照《南京市 大气污染预警与应急处置工作方案》的要求,按程序启动工地停 工、重点排污企业限产等环境空气质量应急保障措施。完善应急 处置机制。成立全市大气污染预警与应急指挥中心,明确工作流 程和实施细则。各区政府必须成立与市对应的指挥中心,制定工 作方案,明确职责,建立健全运行机制和工作规范。
36.加大人工增雨频次。冬季和春季,在具备人工增雨条件 时实施人工增雨作业,缓解大气污染趋势。
四、保障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大气污染治理组织机构建设,公安、发改、经信、住建、 环保、城管等部门及各区政府抽调相关人员充实蓝天计划领导小 组办公室,统一协调蓝天计划各项任务开展。定期召开蓝天行动 联席会议,加强部门联动,推进我市空气污染综合整治工作。
(二)进一步落实经费保障
进一步加大大气污染治理的资金投入,全市各级财政统筹安 排专项资金,制订出台燃煤电厂煤改气、黄标车淘汰的奖补政策。 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南京市大气污染治理项目。
(三)进一步健全地方法律体系
积极推进地方大气污染防治立法工作,为大气污染防治提供 法律支撑。加快推进《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以及《南京市 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等的修订工作。市法制办会同市环保 局、经信委等部门,制订有利于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的地方性法规 和行政规章。
(四)进一步完善考核监督机制
监察部门加大行政监察力度,完善蓝天计划评估考核机制, 根据各部门承担的具体措施和工程项目,严格按照相关奖惩办法 考核落实。对实施蓝天行动成绩突出、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 各级政府予以表彰和奖励,对不认真落实各项措施的单位,依照 相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同时,积极发挥社会舆 论监督作用,鼓励市民对严重污染大气环境的各类违法行为进行 举报。
附件:深化蓝天计划控制大气污染实施方案任务分解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主要内容 |
分管市长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协作单位 |
1 |
严格限制
新增污染源
|
严把项目审批关,全市范围内不得新建多晶硅冶炼、平板玻璃、有色金属冶炼
等高耗能重污染项目;不得新(扩)建燃煤发电、钢铁、水泥、原油加工、制
浆造纸项目和以煤炭为主要原料的项目
|
郑泽光 |
市发改委 |
各区政府、
各园区管委会
|
市经信委、
市环保局
|
2 |
严控在城市主导风向建设有废气排放的工业项目,禁止在城市清洁空气廊道内
布设废气排放的建设项目。新建的工业项目必须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特
别排放限值要求
|
郑泽光 |
市发改委 |
各区政府、
各园区管委会
|
市经信委、
市环保局
|
|
3 |
关停改造
燃煤锅炉
|
2015年以前,关停单机容量在10万千瓦以下和设计寿命期满的30万千瓦级以下的常规燃煤火电机组 |
郑泽光 |
市发改委 |
相关区政府,相关园区管委会 |
|
4 |
2015年以前,企业自备电厂(或热力站)使用的燃煤锅炉改用燃气或关停 |
郑泽光 |
市发改委 |
各有关企业 |
||
5 |
2014年6月底前,完成941台燃煤锅炉关停改造 |
罗群 |
市经信委 |
各区政府、
各园区管委会
|
市环保局、
市质监局
|
|
6 |
淘汰落后
产能
|
全面完成国家和省下达的年度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2013年完成炼铁210万吨、水泥24万吨、铜冶炼1万吨、纺织1万吨淘汰落后产能任务。2014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钢铁、石化、建材等行业60家“两高一资”企业的整治工作。 |
罗群 |
市经信委 |
各区政府、
各园区管委会
|
|
7 |
调整工业
产业布局
|
2013年,完成100家以上“三高两低”企业整治任务 |
罗群 |
市经信委 |
相关区政府、各园区管委会 |
市环保局、
市安监局、
市工商局
|
8 |
2014年6月底前,完成长江以南、绕城公路以内区域工业布局调整,完成第二批45家工业企业搬迁,基本实现江南绕城公路以内工业企业“退城入园” |
罗群 |
市经信委 |
各区政府、
各园区管委会
|
||
9 |
巩固提升
脱硫成效
|
2013年底前,完成所有30千瓦以上电力机组烟气旁路拆除工程,完成金陵石化催化裂化装置脱硫工程 |
陆冰 |
市环保局 |
各有关企业 |
市经信委 |
10 |
2014年完成球团脱硫工程。全市所有脱硫设施全部稳定运行,综合脱硫效率90%以上 |
陆冰 |
市环保局 |
各有关企业 |
市经信委 |
|
11 |
加快脱硝
工程建设
|
2013年底前,完成3台30万千瓦级电力机组的脱硝工程,完成4000吨/日以上的水泥熟料生产线的脱硝设施建设。提升脱硝运行效率,确保综合脱硝效率达到70%以上。2014年6月底前完成其他所有燃煤电力(热力)机组脱硝工
程
|
陆冰 |
市环保局 |
各区政府、
各园区管委会
|
市经信委 |
12 |
实施工业
烟粉尘治理
|
2013年底前,根据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实施水泥企业粉尘治理工程,完成南钢、梅钢烧结机除尘设施改造,完成一批除尘设施改造项目 |
陆冰 |
市环保局 |
各区政府、
各园区管委会
|
市经信委、
市质监局
|
13 |
推进电力行业废气治理升级 |
2014年6月底前,完成华能金陵、江苏南热、大唐南京、华润热电、化工园热电等电力企业脱硫、脱硝、除尘升级改造,烟尘排放浓度≤20mg/m3。 |
陆冰 |
市环保局 |
各有关企业 |
市经信委 |
14 |
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 |
2013年底前,初步完成全市重点行业VOC污染调查,完成30个试点治理项
目。
|
陆冰 |
市环保局 |
各区政府
|
市商务局、
市工商局、
市交通局
|
15 |
推广石化、化工等行业无泄漏管理系统和LDAR(泄漏检测与修复)技术,推动小化工企业实行密闭生产 |
罗群 |
市经信委 |
各区政府、
各有关企业
|
市环保局 |
|
16 |
2014年6月底前,所有干洗店应使用具有净化回收干系溶剂功能的全封闭式干洗机。不符合要求的,必须进行改装,增加压缩机制冷回收系统,强制回收干洗溶剂。 |
华静 |
市商务局 |
各区政府 |
市环保局、
市工商局
|
|
17 |
加强重点
区域工业大气污染整治
|
2013年底前,完成梅山片区20平方公里内35家企业和金陵石化周边地区20家企业关停、搬迁与治理 |
陆冰 |
市环保局 |
雨花台区政府、栖霞区政府 |
|
18 |
2014年6月底前,完成金陵石化焦化生产装置升级改造 |
罗群 |
市经信委 |
金陵石化 |
市环保局 | |
19 |
2015年前,完成化学工业园及周边化工企业治理,基本完成生态防护带建设和相关居民区搬迁工程 |
华静 |
化工园管委会、六合区政府 |
|||
20 |
严格采取
围挡措施
|
所有工地必须设置围挡并达到规定的技术标准,严防建设施工过程中建筑材料、建筑垃圾、泥浆外溢 |
陆冰 |
市住建委 |
各区政府、
各园区管委会
|
|
21 |
严格采取
硬化措施
|
所有工地内行车道和操作场地必须硬化处理,配备专门的保洁人员,硬化道路无积尘 |
陆冰 |
市住建委 |
各区政府、
各园区管委会
|
|
22 |
严格采取
硬化措施
|
出入土总量在2万立方以上或桩基工程合同造价在1000万元以上的工地必须安装和正常使用洗轮机。其他工地必须保证对进出车辆进行冲洗,严禁带泥上路 |
陆冰 |
市住建委 |
各区政府、
各园区管委会
|
|
23 |
严格采取
硬化措施
|
所有施工工地内堆放的水泥、灰土、沙石等物料必须遮盖或者放入库房内,裸土采取覆盖或洒水措施降尘。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要及时清运,不能及时清运的要遮盖防尘,不得在施工工地外堆放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 |
陆冰 |
市住建委 |
各区政府、
各园区管委会
|
|
24 |
严格控制现场搅拌混凝土 |
所有工地现场必须使用商品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不得在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 |
陆冰 |
市住建委 |
各区政府、
各园区管委会
|
|
25 | 严格控制现场搅拌混凝土 |
所有渣土运输车辆必须密闭运输,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规定线路行驶。加强渣土运输管理,在实施渣土外运核准过程中,采取公示制,凡有渣土运输作业的工地,运输单位信息要上墙公示,行驶线路在车辆上挂牌。严禁使用“黑渣土车”,杜绝抛洒滴漏现象发生 |
徐锦辉 |
市城管局 |
各区政府、
各园区管委会
|
|
26 |
严格拆除工地扬尘管理 |
拆除工地必须进行洒水或喷淋降尘;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拆迁工地必须进行湿法作业,配备洒水车等相关降尘设备 |
郑泽光 |
市国土局 |
各区政府、
各园区管委会
|
|
27 |
严格闲置土地扬尘管理 |
已批未建用地,已拆迁未出让土地必须采取先复绿或覆盖措施。30日内暂不利用土地,必须采取复绿和覆盖等防尘措施 |
陆冰 |
市住建委、市国土局 |
各区政府、
各园区管委会
|
|
28 |
严格道路控尘保洁 |
提高道路机扫率,2013年新增道路机扫车辆100台,机扫率达到60%,2015年机扫率达到80%。加大道路清洗的频次和力度,主干道每日机扫三次、洒水二次、冲洗一次,次干道每日机扫二次、洒水一次、二天冲洗一次。 |
徐锦辉 |
市城管局 |
各区政府 |
|
29 |
严格道路控尘保洁 |
有效控制绿化泥土高度,低于花坛5厘米,及时清洗主干道的绿化带和道路两
侧绿地植物积尘。
|
陆冰 |
市园林局 |
各区政府、
各园区管委会
|
市住建委 |
30 |
车辆油品实施国IV标准 |
2013年4月1日起对轻型柴油车、重型汽油车执行国IV标准,2013年7月1日起对重型柴油车执行国IV标准 |
陆冰 |
市环保局 |
市公安局 |
|
31 |
2013年7月1日前力争落实国IV标准车用柴油供应 |
华静 |
市商务局 |
各区政府、
各有关企业
|
市发改委、
市环保局、
市工商局、
市质监局、
市物价局、
市公安局
|
|
32 |
淘汰高污染
车辆
|
2013年6月底前,出台黄标车淘汰奖补和车企优惠政策 |
陆冰 |
市环保局 |
市公安局、
市财政局、
市商务局、
市交通局
|
|
33 |
2013年淘汰3万辆黄标车,2014年6月底前淘汰剩余3.5万辆黄标车。停止更新、过户燃油助力车。2014年6月底前完成淘汰工作 |
徐锦辉 |
市公安局
|
各区政府、
各有关企业
|
||
34 |
2013年底前,扩大黄标车限行的时间和范围,限行时间由每日7时至22时延长至全天24小时;限行车型增加国Ⅱ标准柴油车。 |
徐锦辉 |
市公安局 |
各区政府 |
市环保局、
市财政局、
市商务局
|
|
35 |
建立低碳
交通示范区
|
在河西青奥会区域及其他部分地区试点建立“低碳交通区” |
徐锦辉 |
市公安局 |
河西指挥部、建邺区政府 |
市环保局 |
36 |
强化车辆排放监控力度 |
2014年青奥会前,新增流动检测设备,运用遥感手段检测道路行车污染物实时排放浓度,筛选确认超标车并实施限期治理。针对国IV标准公交车辆,实施行驶中污染物的动态实时监控 |
陆冰 |
市环保局 |
市公安局、
市交通运输局
|
|
37 |
强化机动车
环保检测
|
严管机动车环保检测机构的检测行为,打击超标车辆虚假治理行为。严把环保合格标志的核发关卡,确保环境执法准确。车辆定期检测不合格的,进行限期治理 |
陆冰 |
市环保局 |
市公安局、
市交通运输局
|
|
38 |
加强公安
路巡执法
|
严查“冒黑烟、冒蓝烟”车辆,加大自动抓拍设备设置密度。对包括外地车在内的黄标车、无标车和客运、货运、渣土、工程等重点车辆进行常态化监管和查处,2013年重点整治物流配送车辆、大型工程车辆、接送班车 |
徐锦辉 |
市公安局 |
市城管局、
市交通运输
局、市环保局
|
|
39 |
大力发展
绿色交通
|
2013年至2015年,完成新增和更新3000辆符合排放标准公交车。清洁能源车型占公交车总量的60%以上 |
陆冰 |
市交通局 |
市城建集团 |
|
40 |
加快公交场站、公交专用道、天然气加气站、电动车充电站等公交基础设施配套建设 |
陆冰 |
住建委 |
市城建集团 |
市城管局、
市公安局
|
|
41 |
2014年6月底前实现公交车全面达到国Ⅲ及以上标准 |
陆冰 |
市交通局 |
市城建集团 |
||
42 |
鼓励和倡导使用公共交通工具,推进使用新能源车,加快轨道交通建设。2015年前,新建成地铁与轨道交通176公里 |
陆冰 |
市交通局 |
市城建集团、市地铁集团 |
市发改委 |
|
43 |
加快推进
秸秆综合利用
|
建设秸秆机械化还田示范区和示范镇,提高秸秆机械化还田利用率。2015年底前,全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 |
陈尘肇 |
市农委 |
相关区政府 |
|
44 |
强化秸秆焚烧执法检查 |
完善区县政府、镇街、村(社区)分片包干制度,层层落实禁烧责任制,推行领导包镇街、镇街领导包村、村组干部包户制度,落实“田头”禁烧措施 |
陆冰 |
市环保局 |
相关区政府 |
市农委、
市监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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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加强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治理 |
2015年以前,全市新创餐饮业污染控制示范街(区)30个。经营面积500平方米以上的餐饮企业油烟净化设施安装率达100%,并确保正常运行。2013年起,新建规模以上餐饮企业必须安装油烟净化在线监控装置 |
陆冰 |
市环保局 |
各区政府 |
市商务局、
市工商局、
市食品药品
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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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
严格烟花
爆竹禁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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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面禁点放”的方式,合理控制可燃放时段与地点,防范烟花爆竹型污染 |
徐锦辉 |
市公安局 |
各区政府 |
市城管局、
市工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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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
严禁垃圾与
废料焚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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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监管,严禁擅自焚烧生活垃圾、落叶与工地废旧建材等 |
徐锦辉 |
市城管局 |
各区政府 |
市环保局 |
48 |
提升空气质量预报预警能力 |
利用各类监测数据,结合气象要素信息,对未来24或48小时空气质量变化趋势进行预报,发布主要大气污染物指数的预报信息。开展霾天气预报、预警信息的发布 |
陆冰 |
市环保局 |
市气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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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
深化大气污染防治科学研究 |
开展南京市大气污染物源排放清单的研究,开展城市灰霾形成机理研究,推广新技术应用和研究成果阶段性应用 |
陆冰 |
市环保局 |
市科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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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实施空气污染应急处置 |
根据预警等级,按照《南京市大气污染预警与应急处置工作方案》的要求,按程序启动工地停工、重点排污企业限产等环境空气质量应急保障措施 |
陆冰 |
市环保局 |
各区政府、
各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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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
成立全市大气污染应急指挥中心,明确工作流程和实施细则,各区政府必须成
立与市对应的指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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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冰 |
市环保局 |
各区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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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
加大人工
降雨频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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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冬季和春季,按照《南京市大气污染预警与应急处置工作方案》和《南京市空气质量预警与人工增雨联动工作方案》的要求,在符合人工降雨条件时实施人工增雨作业,缓解大气污染趋势 |
陈尘肇 |
市气象局 |
市环保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