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注:本标准已于2018年1月2日被环境保护部公告2018年第2号《排污单位编码规则(HJ 608-2017)》废止,自2018年3月1日起实施。
关于发布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污染源编码规则(试行)》的公告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环境信息与统计工作,现批准《污染源编码规则(试行)》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污染源编码规则(试行)(HJ 608-2011)
该标准自2012年6月1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bz.mep.gov.cn)查询。
特此公告。
二○一一年三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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