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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加快建设人工鱼礁发展海洋牧场的议案办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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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青政办字〔2010〕145号

颁布部门:山东省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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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布日期:2010-08-25生效日期:1900-01-01

关于印发《加快建设人工鱼礁发展海洋牧场的议案办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青政办字〔2010〕145号


各有关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加快建设人工鱼礁发展海洋牧场的议案办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八月二十五日


加快建设人工鱼礁发展海洋牧场的议案办理工作实施方案


2010年,市人大十四届三次会议提出了“关于加快建设人工鱼礁发展海洋牧场的议案”(以下简称“7号议案”)。根据“7号议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必要性、可行性分析
  1?必要性
  20世纪70年代以来,世界范围内渔业资源日益衰竭,近海海洋生态结构遭到破坏,而人工鱼礁和海洋牧场建设可实现海洋生物资源的持续利用和海洋生态系统的良性运转,具有非常显著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1)生态效益。人工鱼礁可为海洋生物提供良好的栖息、生长环境;礁体投放后可吸引大量海洋生物自然附着,附生的藻类可消耗氮、磷并吸收二氧化碳释放氧气,贝类可消耗浮游植物和有机碎屑,能净化水质,减少赤潮发生,改善海域环境。
  (2)经济效益。鱼礁投放后可通过增殖海珍品、捕获鱼类产生经济效益。通常情况下,一空方鱼礁,每年可收获0?75公斤海参、鲍鱼等海珍品和2公斤经济鱼类,产值近200元。据专家调查测算,正常运作的增殖休闲型人工鱼礁达产后的净资产收益率可达25%,是目前投资回报率较高的渔业投资项目。
  (3)社会效益。在鱼类产卵场、育肥场、洄游通道等场所投放人工鱼礁,会使之自然的成为拖网禁捕区,大大减轻捕捞强度,有利于保护海洋生物资源;建设人工鱼礁可带动游钓渔业发展,为休闲旅游提供新方式。
  2?可行性
  青岛市自然环境优越,海湾、岛屿较多,建设人工鱼礁具有得天独厚的条件;青岛市海洋科技力量雄厚,可为人工鱼礁建设提供技术依托;人工鱼礁发展历史较长,国内外先进经验较多,为我市加快建设人工鱼礁奠定了基础。
  二、工作目标
  通过人工鱼礁建设,使海洋生态环境逐渐改善,碳汇渔业长足发展,休闲渔业形成规模,渔获物中优质海珍品、鱼类的比例和规格明显提高,努力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和谐统一。2010-2012年,建成5处增殖休闲型人工鱼礁;2013-2015年,建设3处生态公益型人工鱼礁。每处鱼礁规划面积200-300公顷,投放礁体15万空方,投资额3000万元。
  三、资金安排
  2010-2012年,市政府每年安排1000万元资金,采取专项资金补助等扶持方式,根据鱼礁建设情况,按投资额20%比例,对增殖休闲型鱼礁进行补助,每处鱼礁连续补助三年,总额600万元。2013-2015年,市政府每年安排3000万元,建设生态公益型人工鱼礁。同时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支持。
  四、具体措施
  1?加强领导,相关部门群策群力共同参与
  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海洋与渔业、财政、旅游、科技等有关部门及相关区市负责人任成员的市人工鱼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全市人工鱼礁建设的领导与决策。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沟通,共同协作。市财政局确保扶持资金及时到位;市旅游局配合人工鱼礁建设,开发旅游线路,促进人工鱼礁区休闲渔业发展;市科技局负责组织专家开展人工鱼礁建设对海洋生态环境影响等课题的研究。
  2?科学规划,制定人工鱼礁建设相关制度
  启动《青岛市海洋功能区划》修编工作,开展区划调整论证,调整区划中人工鱼礁区的布局、规模,增加人工鱼礁区数量。根据修编后的海洋功能区划,编制《青岛市人工鱼礁建设规划(2010-2015年)》,制定《青岛市人工鱼礁建设工作方案》、《青岛市人工鱼礁管理办法》和《青岛市人工鱼礁建设技术规程》,有序推进人工鱼礁建设。
  3.规范审批,提高海域使用论证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效率
  依法加强对符合海洋功能区划和人工鱼礁建设规划的人工鱼礁项目的申请、海域使用论证、环评和审批等环节的服务和指导,提高海域使用审批工作效率,加快推进人工鱼礁建设进程。
  4?加强管理,保障人工鱼礁建设效果和效益
  (1)加强人工鱼礁建设管理。实行项目建设论证制度,由市海洋与渔业局组织有关专家对人工鱼礁项目进行可行性论证,确定建设内容和投资计划;实行项目建设年度报批制度,项目承担单位每年上报年度建设内容和投资计划,明细资金预算、礁体数量、礁体投放等情况,经审核批准后实施;实行项目招标投标制度,项目承担单位对年度工程进行招标投标,并由当地海洋与渔业主管部门派专人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实行项目跟踪检查制度,项目承担单位必须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监理机构对项目实施全程监控,当地海洋与渔业主管部门对项目关键环节进行现场核实和督查,确保人工鱼礁建设规范进行。增殖休闲型人工鱼礁由项目承担企业建设和管理。生态公益型人工鱼礁由政府投资建设,采取属地管理方式,由当地海洋与渔业主管部门成立或委托专门机构负责建设和管理。
  (2)强化人工鱼礁建设效果评估。人工鱼礁区建成后,由市海洋与渔业局组织专门人员对鱼礁效果定期进行跟踪调查和评估,为人工鱼礁发展提供科学依据。
  5?强化宣传,提高人工鱼礁建设的社会认知度
  建设人工鱼礁发展海洋牧场,是一项惠民工程。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国家生态安全战略,围绕我市“环湾保护、拥湾发展”和“率先建成蓝色经济区”部署的全局高度,加大对人工鱼礁建设的宣传。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扩大宣传面,提高社会认知度,营造支持建设人工鱼礁、发展海洋牧场的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青岛市人工鱼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青岛市人工鱼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张元福副市长
  副组长:于成璞市政府副秘书长
  黄聿颂市海洋与渔业局局长
  成员:杜云烟市财政局副局长
  娄官连市旅游局副局长
  栾新市科技局副局长
  郭新堂市海洋与渔业局副局长
  尚苏光崂山区副区长
  孙大贵黄岛区副区长
  郭可汾即墨市委常委、副市长
  李红兵胶南市委常委、副市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海洋与渔业局,黄聿颂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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