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区应急管理局、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按照《上海市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要求,决定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相关企业主要负责人述职述安工作,突出“一把手”狠抓“关键少数”,充分发挥其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关键作用”;通过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定期述安,进一步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推动形成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的企业安全生产良好氛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企业
本市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经营(仓储、带有储存设施)、安全使用许可的企业,以及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精细化工、化学合成药企业。
二、述职述安内容
(一)企业主要负责人述职主要内容
主动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安全生产职责,建立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教育和培训计划、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组织建立并落实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落实应急管理部以及本市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形成符合本企业实际的工作做法。
(二)企业述安主要内容
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岗位安全生产职责清单,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信息化系统建设,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并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通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等形式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按规定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应急救援物资,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三、述职述安方式
(一)书面述职述安
各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对照主要负责人述职主要内容,结合个人安全管理工作落实情况,撰写个人述职工作报告,于每年3月底前交由本企业安全管理机构进行存档、备查。
各企业应对照企业述安主要内容,由企业相关负责人牵头,收集梳理本企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工作任务举措,研究分析存在的短板漏洞和整改措施,汇总形成企业述安工作报告,于每年3月底前登录上海市危险化学品全过程监管信息系统进行报送
上海市危险化学品全过程监管信息系统
,其中2023年工作情况报送工作请于2024年5月31日前完成。
(二)现场述职述安
各相关区应急部门和化工园区管理机构应结合辖区企业实际,定期组织开展企业述职述安现场会,原则上每年应组织一场现场会。应重点安排危险性较大、安全管理基础薄弱、近期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者受到行政处罚的企业参与现场会,并实现三年内企业全覆盖。应重点安排企业董事长、总经理或者实际负责人作为主要负责人代表,进行现场述职,并推荐采取“脱稿述、现场问”的方式进行。现场会可邀请当地人大、政协委员代表、法律界以及行业领域专家等参与点评。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有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企业述职述安工作,将其作为落实政府监管责任的重要抓手,作为推动落实企业安全责任的重要手段,作为推进企业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转变的创新方式,确保主要负责人如实述职、企业据实述安。各相关化工企业集团公司可参照组织下属公司开展述职述安工作。
(二)加强引导,推进责任落实
各相关区应急部门要加强对企业的指导服务,鼓励引导企业主要负责人按期述职述安,针对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企业,可适当减少现场督查监管频次;针对相关负责人履职不认真、不到位的企业,则应加大检查频次和执法力度,倒逼企业相关负责人履职尽责。
(三)持续推进,建立长效机制
各有关企业要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严格按照企业岗位职责开展述职述安工作,企业相关负责人有变动时,要及时调整变更。各相关区应急管理部门要结合行政审批、重点县专家指导服务、行业安全联盟以及各类专项整治等工作,多措并举推动企业落实述职述安工作要求,要充分发挥微信、微博、报刊杂志等多媒体,加强宣传报道,持续形成良好的安全生产工作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