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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HS中国 法规首页 上海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2025年度上海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重点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2025年度上海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重点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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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沪应急危化〔2025〕18号

颁布部门:上海市应急管理局

法律效力:地方规范性文件

应用分类:危险化学品类

颁布日期:2025-03-21生效日期:2025-03-21

各区应急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应急管理部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进一步提升本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市应急管理局结合本市实际制定了《2025年度上海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重点工作》。

  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上海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3月21日

2025年度上海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重点工作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应急管理部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以“一防四提升”和“一件事”全链条为工作主线,坚决防范遏制危险化学品行业领域重特大事故,推进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以应急新质保障力助力提升新质生产力,全力护航高质量发展。

  一、防控重大安全风险

  (一)强化重大危险源线上线下立体监管。开展一轮重大危险源企业“消地协作”专项督查核查,聚焦五类“屡查屡犯”问题,提高企业自查和应急管理部门复核质量。贯彻《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技术规范》,推动企业落实异常工况安全处置准则、带压密封和带压开孔作业等规范要求。11月底前,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仓库除外)企业建成报警优化管理场景,所有重大危险源企业针对输送介质操作温度大于等于自燃点或260℃的高温泵、液化烃及C5输送泵、涉及急性毒性(类别1、类别2)物质的输送泵建成应用状态监测场景。

  (二)强化建设项目安全风险源头管控。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持续对2021年以来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和安全生产许可开展现场复核。督促建设单位做好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重大危险源的化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

  (三)强化特殊作业环节数字化安全防控。督促企业落实《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实现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罐区等动火作业全过程视频监控。进一步深化重大危险源企业人员定位和特殊作业审批与作业过程管理、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场景功能融合应用。推动本市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带有储存设施、仓储)企业应用特殊作业电子票系统。

  (四)强化危险化学品和油气长输管道安全防控网络。持续开展老旧油气和危险化学品长输管道排查治理,督促企业实施人员密集型高后果区安全风险评估,属地落实联防联控机制并开展联合检查。完成2021年以来的油气长输管道建设项目

  “三同时”复核。支持油气长输管道行业老旧设备淘汰退出和更新改造。

  二、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一)深化高危细分领域风险排查治理。贯彻落实《精细化工企业安全管理规范》等规范要求。深化风险防控机制,指导硝化、光气、过氧化、氯气等企业和过氧化氢生产企业对标自查自改,4月底前形成隐患问题和整改措施清单,5月底前完成硝化、光气等高危细分领域安全专项治理和专家指导服务市级复核。组织开展高危工艺企业“两提两减”(提自动化、提学历、减量、减人)“回头看”,推动涉及高危工艺的精细化工企业应用微通道、管式反应器等新装备新技术,淘汰落后工艺技术设备,不断提升本质安全和从业人员能力素质。

  (二)深化化工园区安全整治提升。推进本市化工园区“十有两禁”从有到优、提质升级,高水平建设D级化工园区。今明两年组织对3个化工园区开展专家指导服务。对发生较大及以上化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化工园区,严格落实直接判定为A级的要求。指导化工园区建立执行特殊作业安全监管抽查制度,落实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平台应用制度,相关数据接入上海市危险化学品全过程监管系统并向应急管理部平台推送。

  (三)深化工艺技术设备淘汰退出和更新改造。有序推进化工老旧装置、储罐淘汰、退出、改造年度任务,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淘汰落后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目录和化工装置老化评估导则,建立评估退出长效机制。用好《化工企业液化烃储罐区安全管理规范》,新建储罐区严格执行规范要求,推动企业改造提升建成时间长、安全风险高的储罐区。推动油库两年内淘汰浅盘式或敞口隔舱式内浮顶。

  (四)深化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分级分类安全防控。组织开展气体充装企业安全风险评估,督促油气储存、仓库、气体充装企业对照《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安全风险评估导则》建立年度自评和分级分类深度评估机制。完成应急管理部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许可证“集中统一配号”等工作,做好功能衔接和数据交互。持续深化油气储存企业“4321”安全风险防控机制,优化预警模型,配合开展第三轮中小型油气储存企业部级专家指导服务,鼓励有条件的中小油气储存企业建设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平台。

  三、提升人员素质水平

  (一)加大危险化学品企业从业人员培训力度。根据应急管理部统一部署,组织对全市化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开展一次全覆盖安全培训。实施2025年度危险化学品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提升一线从业人员实操能力和关键岗位人员技能水平。市、区两级应急管理部门组织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从业人员学历资质达标情况复核,2025年复核率达到60%。推动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全员安全培训与警示教育。固化实训基地和培训空间建设运营机制,指导上海现代化工职业学院和高桥石化做好实训基地和培训空间建设成果应用。

  (二)促进本市危险化学品监管人员业务能力提升。举办本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能力培训班,组织各区应急管理部门及化工园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人员分批培训,2025年覆盖50%以上,2026年底前实现全覆盖。参与应急管理部组织的各类安全监管人员轮训,鼓励各区结合实际自行组织相关培训。

  四、提升数字化智能化管控水平

  (一)深化“工业互联网+危化安全生产”场景建设应用。对照“工业互联网+危化安全生产”建设总则、特殊作业审批与作业过程管理、人员定位等行业标准,推动企业加快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等系统优化升级,拓展场景应用和预警管理,强化分析自评,鼓励隐患上报,实现企业日常巡检、隐患排查、专项检查统一管理。指导企业做好特殊作业、人员定位系统从有到用,10月底前将安全生产基础、特殊作业、人员定位系统数据逐级向上汇聚。年底前推动重大危险源企业和化工园区建设应用承包商管理场景。加强示范引领,遴选基础较好企业,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管控智能化试点。

  (二)加快推动本市危险化学品企业数字化转型。结合“一网通办”,完成危险化学品行政许可系统的全面优化升级,加强对第三方及专家的管理,逐步搭建问题隐患历史数据库。年底前建立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基础信息档案。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带有储存设施、仓储)许可企业6月底前建成危险化学品出入库及“一企一品一码”系统,确保数据准确上报,拓展基于仓储信息化的行政审批流程优化政策应用。利用数字治理推进危险化学品综合监管“一件事”,加强跨部门协同,探索利用“一企一品一码”分步优化现行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登录报送要求。

  (三)配合应急管理部危险物品车辆运行安全风险监测系统试点。结合本市危险化学品出入库及“一企一品一码”建设,落实应急管理部2025年深化应用试点方案,持续优化拓展部门间信息共享等系统功能。

  五、提升安全监管能力水平

  (一)持续推进法规标准体系建设。积极配合《危险化学品安全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及部门规章、标准规范等立法工作。贯彻落实应急管理部年内发布的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可燃液体常压储罐区等安全标准规范。落实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标准和通用规范,推进本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二)持续提高服务效能优化营商环境。强化政企沟通机制,继续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述安述职。对重大项目跨前服务、上门服务,研究出台更多惠企措施。强化社会共治,推动危险化学品企业行业安全联盟持续开展安全文化建设、ISRS评估、应急预案演练等工作。推动企业建立内部报告奖励制度。持续开展部省两级危险化学品重点县专家指导服务,试点专家动态管理机制。落实为基层减负规定,研究优化日常监管模式,试点推行远程监管和智慧监管。研究推进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监管分级工作。做好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管工作。

  (三)持续做好执法及“打非”工作。在法律法规、本市权责清单内,对照《2025年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重点事项指导目录》,严格规范执法检查行为,持续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执法检查,年底实现全覆盖。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登记和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分类专项执法检查,将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机构纳入监督检查范围,配合对鉴定分类结果开展验证性复核,有效运用应急管理部危险化学品登记系统的检查和执法功能模块,强化监督检查、线索核查以及执法查处闭环管理。加大举报奖励力度,严查严打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四)持续提升应急救援处置能力。落实《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及本市有关要求,指导基层及相关企业修订完善相关预案。督促企业结合年度对标自评情况和事故案例,针对性开展班组级储罐火灾事故自救演练,修订完善现场应急处置预案,强化关键岗位初期应急处置能力和实效。持续推进国家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上海基地建设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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