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EHS平台! 设为首页 收藏
EHS中国 法规首页 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肇庆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

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肇庆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

收藏

下载法规

我要纠错

条款摘要

资料来自公开网络,仅提供网友学习讨论使用

原文版权归原版权人拥有

发文字号:——

颁布部门:肇庆市人民政府

法律效力:地方规范性文件

应用分类:综合管理类

颁布日期:2024-06-16生效日期:2024-06-16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肇庆新区、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肇庆)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现将《肇庆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发改局反映。

  肇庆市人民政府
  2024年6月16日

  肇庆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

  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是党中央、国务院着眼于高质量发展大局作出的重大部署,既利当前、更利长远。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4〕7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24〕27号)文件要求,结合肇庆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市场为主、政府引导,鼓励先进、淘汰落后,标准引领、有序提升,结合“百千万工程”、制造业当家、绿美肇庆生态建设和“无废城市”建设等重点工作,着力提升重点领域设备水平,畅通消费品更新换代链条,扩大有潜能的消费和有效益的投资,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

  到2027年,工业、能源、建筑和市政、交通、农业、教育、文旅、医疗等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25%以上;重点行业主要用能设备能效达到节能水平,环保绩效达到A级水平的产能比例大幅提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关键工序数控化率分别超过90%、75%;报废汽车年规范回收拆解量2.5万辆左右,二手车年交易量5.6万辆左右,废弃电子电器年回收拆解处理量力争达500万台(套),再生材料在资源供给中的占比进一步提升,回收利用水平不断提高。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分类有序,持续聚焦重点。推动高水平工业技改,以金属加工、新型建材、纺织、电子信息、食品饮料、机械制造等行业为重点,加快淘汰更新能耗排放不达标、安全风险隐患大的老旧装置,推动产业实现高端化跃升、智能化改造、绿色化转型。聚焦农业、交通、住建、教育、文旅、医疗卫生等领域,结合基础设施领域补短板、“百千万工程”农村风貌改造提升等,实施多领域设备设施装备更新。着眼智能化、绿色化、低碳化方向,聚焦汽车、家电、家具家装三个重点领域,开展消费品以旧换新。

  (二)政府投资与社会投资同向发力。用准用好政府投资,密切跟进落实国家系列支持政策,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等资金支持,用足用好各领域中央和省级补助奖励资金,以精准的政府投资撬动大规模社会投资。把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建立在企业和消费者自愿行为的基础上,通过加大财税、金融、投资等政策支持和引导,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形成“去旧更容易、换新更愿意”的有效机制。

  (三)扩大需求与优化供给相互促进。最大限度用好政策红利,着力降低企业设备更新和居民消费品以旧换新的投入成本,推动设备产品更新与新能源、新材料、数字经济应用等深度融合,从源头上不断提高节能降碳水平。支持企业提升先进产能占比、优质产品产量、产业创新能力和产品质量品牌,增强先进设备、高端消费品供给能力,推进生产制造、加工转换、流通消费等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锻造产业竞争新优势,培育新质生产力。

  三、主要任务

  (一)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行动。

  1.推动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

  ——加快重点行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以节能降碳、超低排放、安全生产、数字化转型、智能化升级为重要方向,全面摸排重点行业设备供需情况,做好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项目储备。重点推动工业母机、汽车、电子信息、食品饮料、金属加工、新型建材、纺织等行业加快落后低效设备替代。严格落实能耗、排放、安全等强制性标准和设备淘汰目录要求,依法依规淘汰不达标设备。推动消防救援、安全生产、灾害事故救援等设备设施更新改造。积极创建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2024年,推动超过400家工业企业开展技改数字化转型。

  ——推动分行业分领域节能降碳改造。聚焦水泥、造纸、纺织、陶瓷等重点行业,以《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2024年版)》和现行能耗、污染物排放等强制性国家标准为基本依据,鼓励工业企业开展节能诊断和能效对标,推动压缩机、泵、电机、变压器、锅炉等重点用能设备系统节能改造,推广应用先进节能降碳设备,鼓励更新改造后达到能效节能水平,并力争达到能效先进水平。

  2.推动能源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

  ——推动发电及油气设施设备更新。全面摸查有技术改造需求的煤电机组,在确保电力供应安全的前提下有序推动技改升级。全面摸查并网运行超过15年或单台机组容量低于1.5兆瓦的风电场设备并推动更新改造,并网运行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的指导其申报退役,光伏发电设备更新参照风电设备摸查和推动。推动加油站和储油库实施加油机、油罐等设备设施更新改造。摸查服役超过20年的油气长输管道,强化监管并依规落实淘汰更新工作。

  ——推进电网升级改造。推进工业园区抄表到户改造。完成2个试点工业园区“转供电”改造,实现试点工业园区抄表到户。开展配电网“整线成片”供电质量标准化治理,推动城镇老旧小区、城中村配电设施升级改造。加快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排查老旧损坏充电桩(枪),推动智能化及实现更高能效水平。积极发展5个(光)储充一体化电站项目。

  3.推动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改造。

  ——加快建筑领域设备更新改造。全面压实住宅老旧电梯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对投入使用时间长、安全隐患突出的住宅和商用电梯开展隐患排查或安全风险评估,制定更新改造清单,开展更新、改造或大修。对有加装电梯意愿的住宅小区开展全面摸排,重点鼓励纳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的住宅加装电梯,开通全过程绿色审批通道。全面摸排房屋市政领域建筑施工工程机械设备,建立设备更新清单。以热泵机组、散热器、冷水机组、外窗(幕墙)、外墙(屋顶)保温、照明等设备为重点,推进存量建筑节能改造。

  ——推进市政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对城市(县城)现有供水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和评估,编制更新改造清单和更新改造计划。加快推进城镇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运行年限满20年并经评估不符合安全运行条件的燃气管道应改尽改。摸排液化石油气充装站燃气安全隐患,推动液化石油气充装站标准化更新建设。全面排查污水处理设施和管道,支持污水处理厂改造升级和清污分流、破损管网等环境基础设施改造修复。制定环卫车辆、中转压缩、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公厕等环卫设备实施更新改造实施计划,推动环卫设备设施更新。加强地下管网、桥梁隧道、窨井盖等城市生命线工程配套物联智能感知设备建设。加快重点公共区域和道路视频监控等安防设备改造。推进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5G)、光纤网络等信息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和更新升级,推动道路交通、照明系统、广播电视等数智化改造。

  4.推动交通运输领域设备更新换代。

  ——推进交通运输车辆装备绿色更新。落实新增和更新公交车辆、网约车等原则上为新能源车辆的要求,到2027年,更新新能源公交车300辆以上。开展公交车换电项目,力争到2027年更换不少于60辆公交车动力电池。推进公交小型化、适老化与无障碍化改造,推动城区现有车长10米及以上公交车逐步替换为车长6-8米小型公交车,鼓励更新车辆中低地板及低入口公交车比例不低于10%。推进邮政快递车辆电动化替代,到2027年,新增20台新能源车辆投入运营。引导道路货运经营者加快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到2027年,对全市现有335辆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营运柴油货车有序淘汰完毕,并逐步向市场补投约300台国六排放标准以上货运车辆。推动重卡电动化,推广换电模式。推动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基础设施加密、优化,到2027年,推动落实辖区内20对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基础设施总车位不低于小型客车停车位总数的15%,充电车位达到545个。

  ——积极发展绿色智能船舶和航运设施。严格执行船舶报废和环保标准,依法依规淘汰高耗能、高排放、污染重的老旧船舶,积极推广液化天然气(LNG)动力、电动、生物柴油动力、绿色甲醇动力等新能源船舶应用。引导水路运输经营者加快高耗能、高排放老旧运输船舶报废更新,到2027年,对我市4艘老旧船舶开展更新升级,提高水运企业船舶运力。积极推进码头岸电设施和港口装卸作业设备更新改造。

  5.推动农业农村领域设备更新。加快农业机械结构调整,加大能耗高、排放高、损失大、安全性能低的老旧农机淘汰力度。对农机存量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对达到报废条件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造册登记,力争到2027年,报废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老旧农机200台以上。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在政策范围内做到应补尽补,最大限度发挥政策效益,力争到2027年,新增各类补贴机具2万台以上。紧盯推进全程全面农业机械化发展方向,积极推广先进适用的农机装备与机械化技术。因地制宜、适度建设农产品冷链仓储物流设施。

  6.推进教育教学设备置换更新。

  ——推进教学科研设备迭代升级。深化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支持职业院校建设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推动在肇高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更新置换先进教学及科研和实验实训设备。推动中学实验室设备购置项目。加强实验室设备更新和软件配套,建立实验实训设备闲置、超使用年限设备及配置需求清单,加快淘汰落后产品设备。推动在肇高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和中小学教学仪器装备等改造提升。

  ——推动校园基础设施改造升级。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检修、改造升级在肇高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中小学校内供水、供电、消防、老旧污水管网等基础设施系统,提升水、电、气、污水、污物处理设施处理能力,加强校舍配套设施管护,确保设施设备正常运行。推动校园图书馆、数字化基础环境等改造提升,推进先进互联网基础设施设备和网络信息系统升级改造。围绕信息化基础设施、数据资产、智慧型应用系统、互联网+校务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智慧教室等内容,积极推进智慧校园建设。推动各类学校安全防范设施改造提升。

  7.推进文化旅游设备更新提升。

  ——推动旅游景区设备更新提升。推动A级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主题公园加强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旅游观光船、各类游乐设施设备梳理摸查,对排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超出服务年限的设施设备,及时更新置换和整改提升。推动七星岩、鼎湖山景区游船更新和提档升级,丰富游客体验。加快建设智慧旅游景区,优化在线预约预订、流量监测监控、科学引导分流、智能导游导览等服务功能,推进文旅数字化、智慧化技术的场景开发和推广应用。

  ——推动文化体育设备更新提升。推动演艺剧场设施设备更新换代,对国有、民营剧场超过服务年限、高耗能的器材设备,鼓励其逐批更新。结合2024年全市体育场地普查工作,对体育场地设施设备和文体健身设施进行摸查,推动体育健身设施设备更新。推动广播电视领域设备更新,推动超高清电视发展,丰富超高清视听内容供给,鼓励广播电视网络运营机构置换升级超高清机顶盒。

  8.推进医疗设备设施迭代升级。

  ——推进医疗装备更新改造。推动医疗机构根据自身功能定位、技术水平、学科发展和群众健康需求,合理配置适宜设备。2024年,更新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设备约400台;到2027年,更新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设备约1000台。推动院前急救设施设备更新换代,升级市120急救指挥调度系统,全市按照每3万常住人口1辆救护车、县域按照每1万常住人口1辆救护车的标准配备救护车。2024年,探索推进公立医院设备租赁模式。

  ——推进医院病房改造提升。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聚焦病房环境与设施条件,统筹推进空间改善、厕所革命和安全保障等方面改造提升。提高医院病房配置标准,提高两人间、三人间比例。鼓励医疗机构针对不同病种升级病房设施设备,加强病房适老化、便利化改造,推进病房标准化、智能化。到2027年,全市新增二人、三人间病房300间以上。

  (二)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

  9.开展汽车以旧换新。从汽车全生命周期着眼,抓住新车、二手车、报废车等关键环节,组织开展汽车“以旧换新”活动,鼓励汽车生产和流通企业以发放换新补贴、打折、购车赠送充电桩等多种方式对淘汰老旧汽车并购买新车的予以让利优惠。引导各地在汽车展销场地提供、活动组织、广告位使用、秩序维护等方面给予支持,优先安排活动档期,激活汽车消费市场。鼓励企业针对农村地区特点,推动性价比高、实用性强的车型下乡,丰富农村汽车产品供应。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和车辆安全环保检验标准,依法依规淘汰符合强制报废标准的老旧汽车。

  10.开展家电产品以旧换新。鼓励家电生产、销售、服务、回收等企业开展家电以旧换新系列促销活动,通过到店有礼、让利打折、店庆优惠、展销促销等优惠方式,开展“线上直播+门店营销”联动。组织品牌家电企业开展家电展、家电下乡等促销活动,积极引导企业以县城、乡镇为重点,改造提升家电销售服务网络。推动家电售后服务专业化、标准化、便利化,提升家电售后服务水平。

  11.推动家具家装消费品换新。鼓励家具家装企业开展家具展、家装节等活动,通过企业发放消费补贴券、满减抵扣券等优惠促销方式,为消费者提供一站式、一体化、个性化定制、全场景换新解决方案。鼓励家具家装企业打造线上样板间,推广绿色、节能、智能型家居家装产品。优先推荐家具家装家居行业大卖场、商场、超市申报全国和广东省诚信兴商典型案例。对符合条件的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并按有关标准给予资助。

  (三)实施废弃物循环利用行动。

  12.完善废旧产品设备回收体系。制定出台可回收物回收处理体系建设规划,开展“两网融合”可回收物回收点建设,力争2024年底前在城区建设“两网融合”再生资源回收网点4个、“两网融合”可回收物交售点30个。加强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管理,优化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布局,到2027年,新增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不少于2家,新增便民回收网点不少于3个。完善公共机构办公设备回收渠道,提高回收处理效率和质量。发展“换新+回收”、“互联网+回收”新模式,依托再生资源回收协会、再生资源回收龙头企业建设完善废旧物资网络回收平台。

  13.支持二手商品流通交易。继续推动落实“二手车新政”,引导从事二手车经营的个人依法实施备案。推动二手车交易市场、二手车经营户升规纳统。鼓励市内有条件的二手车交易市场、二手车经营户开展二手车出口工作。鼓励电器电子产品、家电、服装、家具、书籍等零售企业利用现有销售网络规范开展闲置物品交易。鼓励开展社区、学校闲置物品“1换1”活动。

  14.有序推进再制造和梯次利用。积极发动符合大气治理、污水治理、环境监测仪器、固废处理装备等规范条件要求的企业申报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条件企业,推动更多先进适用技术和产品进入国家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工艺技术设备目录、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目录等。加强再生资源行业规范公告管理,强化对已公布的行业规范公告企业和国家再生资源综合利用等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的监督管理。培育发展环保装备产业,支持优势企业发展壮大。

  15.提升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推动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落实动力电池回收和梯次利用机制,谋划建设废旧电池循环利用示范工程基地,支持依托龙头企业强化技术攻关,提高废旧电池梯级利用技术水平。支持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塑料等再生资源精深加工产业链企业集聚发展。引进、扶持和发展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项目,鼓励企业利用建筑垃圾生产建筑材料和进行再生利用,提升再生建材产品在建设工程中的使用比例。

  (四)实施标准提升行动。

  16.强化绿色低碳发展标准支撑。修订出台《肇庆市实施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推动能耗、排放等相关标准的推广使用,加大实施监督力度。鼓励企事业单位参与完善运输装备、城市基础设施节能低碳、绿色建造等标准。鼓励龙头企业、社会组织参与清洁生产、循环利用等各级标准制修订。

  17.加快产品技术标准更新升级。支持企事业单位参与完善家电、家具、汽车等产品标准,参与制修订废旧家电、二手电子产品、报废汽车、废旧动力电池、退役光伏风电等回收利用标准,参与电动自行车电池、燃气用具等重要消费品质量分级标准的制定并实施。鼓励相关单位参与制定电梯主要零部件报废标准,强化监督燃气充装单位严格执行燃气气瓶报废规定。坚持产业扶优汰劣,依法查处生产、销售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的违法行为。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推动特种设备整机和零部件更新。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

  18.加强重点领域标准衔接。鼓励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质量标准、检验检疫、认证认可等相关国际和国内标准化活动,积极参与制修订“湾区标准”和获得“湾区认证”。积极支持和参与省层面“一带一路”绿色标准合作,助力我市再生资源产品、再制造产品、二手商品“走出去”。

  四、保障措施

  (五)落实财税金融支持。

  19.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谋划储备一批设备更新、循环利用等重大项目,大力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和省级技术改造专项资金支持。用足用好中央财政安排的节能减排补助资金、现代商贸流通体系相关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专项资金等,加强中央和地方、省和市协同联动,支持符合条件的汽车以旧换新、购买绿色智能家电、新能源公交车及电池更新、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等工作。落实好老旧运营车船更新补贴政策,支持老旧船舶、柴油货车等更新。用好国家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支持农机装备更新购置。支持符合条件的设备更新和升级改造项目配套安排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财政资金,鼓励以贴息模式发挥引导功能,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积极争取省技术改造设备奖励、数字化转型等专项资金,支持企业转型升级。在我市现有优化整合政策切块资金中,围绕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进一步开展政策优化和配套。健全绿色收费价格政策,完善政府绿色采购政策,鼓励机关单位、国有企业加强绿色产品采购。严肃财经纪律,强化财政资金全过程、全链条、全方位监管,更好发挥财政资金的引领带动作用。

  20.落实税收支持政策。严格落实落细支持节能节水、环境保护、资源综合利用、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安全生产专用设备、新能源车购置、二手车销售等税收优惠政策,用好加速折旧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积极有序落实国家关于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政策。

  21.拓宽金融支持渠道。用好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等政策工具和中央财政专项贴息政策,强化银政企对接,推动金融机构加大对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支持力度。灵活利用银行贷款贴息、保险增信补贴和贷款风险补偿等加强对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的支持。引导银行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扩大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投放。支持企业通过融资租赁进行设备更新,推动融资租赁服务工业、农业、教育、医疗等重点领域设备更新。进一步加大绿色信贷对绿色智能家电生产、服务和消费的金融支持。鼓励银行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适当降低乘用车贷款首付比例,合理确定汽车贷款期限、信贷额度。

  (六)加大要素保障力度。

  22.加强产品推广应用。根据设备更新项目摸排情况,从供给侧角度,分批次筛选确定全市重点装备企业和优势产品名单,引导企业对标国家、省政策导向,为设备更新提供相关产品和服务。加强产业供需对接,通过举办产品供需对接会等方式,为重点行业企业与设备制造企业搭建交流合作平台。结合全国生态日、节能宣传周等活动,借助重大展会、电商平台等渠道,加强我市优质品牌和产品宣传推广。

  23.强化项目落地支持。加强企业技术改造和循环利用重点项目用地、用能等要素保障。将废弃物分类收集、中转贮存等设施建设纳入公共基础设施范围,保障用地指标。对非新增用地、以设备更新为主的技术改造项目,简化前期审批手续。完善废弃物回收运输车辆上路管理制度,因地制宜划定废弃物回收专用临停车位。

  24.加强科技创新支撑。鼓励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单位聚焦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资源循环再生利用等领域开展技术研究与集成示范。积极应用业主制、赛马制、揭榜挂帅、板块委托等方式开展技术攻关,支持中试平台建设,完善中试服务网络体系,加强科技创新成果转化。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强化市县联动、信息共享,做好政策解读和宣传工作。市发改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工作专班,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各有关部门要密切关注国家和省政策动向,加强沟通衔接,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具体配套政策,推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重大事项及时按程序请示报告。


附件:重点任务分工表

重点事项

重点任务

主要责任单位

(一)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行动

1.推动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

市工信局牵头,市发改局、市环境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等参与,以下各项均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肇庆新区、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肇庆)管委会落实,不再一一列出

2.推动能源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

市发改局牵头,市工信局、市资源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国资委,肇庆供电局等参与

3.推动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设备更新改造

市住建局牵头,市发改局、市城管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应急局、市环境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广旅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国资委,肇庆供电局等参与

4.推动交通运输领域设备更新换代

市交通局牵头,市发改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环境局、市资源局、市国资委,市邮政管理局、肇庆海事局等参与

5.推动农业农村领域设备更新

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发改局、市商务局等参与

6.推进教育教学设备置换更新

市教育局牵头,市发改局、市人社局等参与

7.推进文化旅游设备更新提升

市文广旅体局牵头,市国资委等参与

8.推进医疗设备设施迭代升级

市卫健局牵头,市发改局、市教育局、市住建局等参与

(二)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

9.开展汽车以旧换新

市商务局牵头,市发改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环境局、市交通局、市市场监管局等参与

10.开展家电产品以旧换新

市商务局牵头,市发改局、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等参与

11.推动家具家装消费品换新

市商务局牵头,市发改局、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等参与

(三)实施废弃物循环利用行动

12.完善废旧产品设备回收体系

市商务局牵头,市发改局、市城管局、市供销社等参与

13.支持二手商品流通交易

市商务局牵头,市发改局、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等参与

14.有序推进再制造和梯次利用

市工信局牵头,市发改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等参与

15.提升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

市发改局牵头,市工信局、市环境局、市供销社等参与

(四)实施标准提升行动

16.强化绿色低碳发展标准支撑

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发改局、市工信局、市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城管局等参与

17.加快产品技术标准更新升级

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工信局、市环境局、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局等参与

18.加强重点领域标准衔接

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发改局、市工信局、市环境局、市供销社等参与

(五)落实财税金融支持

19.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市财政局牵头,市发改局、市工信局、市环境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国资委等参与

20.落实税收支持政策

市税务局、市财政局牵头,市发改局、市工信局、市环境局、市商务局等参与

21.拓宽金融支持渠道

市财政局牵头,市发改局、人行肇庆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肇庆监管分局等参与

(六)加大要素保障力度

22.加强产品推广应用

市工信局、市发改局、市商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3.强化项目落地支持

市公安局、市资源局、市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发改局、市城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4.加强科技创新支撑

市科技局、市发改局牵头,市工信局、市商务局等参与

同地区相关
肇庆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肇庆市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的通知
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肇庆市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的通知
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国家碳达峰试点(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肇庆市消防安全管理规定(2023年修订)
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绿美肇庆生态建设六大行动实施方案(2023—2035年)》的通知
关于确定肇庆市2023年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公告
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肇庆市“十四五”用水总量和强度管控方案的通知
肇庆市防御雷电灾害管理办法
同专业相关
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菏泽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
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烟台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清洁取暖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太仓市中心城区声环境质量标准适用区域划分规定
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通行管理的通告
襄阳市沮漳河流域保护条例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清远市“十四五”用水总量和强度管控方案》的通知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的通知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24年度清远市属、清远高新区、清城区、广清产业园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名单的通知
同行业相关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安全生产挂牌督办办法》的通知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的意见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监督要点》《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口诀》的通知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房屋市政工程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作手册》的通知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绿色工厂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城市公共交通条例
关于做好2023、2024年度发电行业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分配及清缴相关工作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大力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的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