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应急管理局、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持续有效运行,加强标准化建设定级事中事后监管,依据《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的通知》、《天津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实施<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有关工作的通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33000-2016)等文件,在广泛征求意见后,我局拟定了《天津市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企业动态管理制度(试行)》、《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企业运行质量评估指南(试行)》、《评估指南(试行)说明》、《行业现场重点设施设备检查要求(试行)》,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1.天津市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企业动态管理制度(试行)
2.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企业运行质量评估指南(试行)
3.评估指南(试行)说明
4.行业现场重点设施设备检查要求(试行)
(联系人:张建强 联系电话:280581679)
下载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