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深圳经济特区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深圳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要求,加快推进深圳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转移联单管理,现进一步明确产废企业、中转处置企业“企业环保通”账号开通流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产废企业账号开通
产废企业如无企业环保通账号,请填写企业账号申请表(附件1),并将账号申请表提交至企业所在地的生态环境部门,由企业所在地的生态环境部门统一开通账号。
二、收运处置企业账号开通
收运处置企业开通接收账号,需填报企业账号申请表(附件1)并提供申请材料(附件2),深圳市行政区内的收运处置企业可以自行将材料提交至企业所在地的生态环境部门,深圳市行政区外的企业可以自行将材料提交至收运业务所在地的生态环境部门,由生态环境部门统一开通账号。
各收运处置企业也可委托企业所服务的产废企业,由产废企业将材料提交至产废企业所在地的辖区生态环境部门,由生态环境部门统一开通账号。
特此通知。
附件:1.企业账号申请表
2.收运处置企业提交材料清单
3.深圳市固体废物管理系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企业端PC与APP)用户手册
下载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