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生态环境局:
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江苏省碳达峰实施方案》有关部署要求,组织开展城市、园区、企业碳达峰碳中和试点建设,有效发挥不同主体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形成一批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发展模式和典型经验,现将《江苏省碳达峰碳中和试点建设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2024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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