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安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中央在沪及地方国有企业:
5月6日,杨浦区一项目工地在进行塔吊拆除作业时,发生汽车吊大臂与塔吊碰撞事件,造成3名工人高处坠落,当场死亡。5月5日,嘉定区上海绿地建筑钢结构公司内,1名工人在作业时头部被钢板砸到,120到场后确认死亡。5月2日,嘉定区南翔镇一在建工地水泥楼板坍塌,造成6人受伤。根据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指示精神,结合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重点任务要求,现就做好本市建设领域安全防范工作通知如下。
一、突出重点领域,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
建设领域一直是本市生产安全事故高发领域。今年第1季度,建筑业生产安全事故共发生10起,死亡10人,占全市工贸事故总量的32%。近期,本市建设领域生产安全事故多发频发,多地区、多项目工程发生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坍塌、吊装等事故,反映出相关企业未筑牢安全发展理念,吸取全国和本市建设领域生产安全事故教训不深刻,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到位,隐患排查整治、班前岗前交底教育走形式,现场监管穿透力不强、人员安全素质基础差等突出问题。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及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深入查找当前安全防范工作的薄弱环节和短板不足,采取有力措施有效管控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建设领域生产安全事故多发频发态势。
二、强化责任落实,进一步健全建设项目安全监管体系
要认真落实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建设单位严格落实首要责任,总包单位依法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负总责,并组织建立健全工程项目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分包单位应当接受总包单位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总包单位在分包单位进场前与其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涉及施工机械租赁的,承租单位要与出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加强现场安全监管。涉及交叉作业的,总包单位应组织相关分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履行统一管理职责。要督促落实分包单位关键岗位责任,建立责任清单。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加大现场带班力度,在重要节假日、复工复产等重点时段和项目关键时间节点等重要环节必须现场带班。要督促落实工程监理单位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理责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
三、紧盯关键人员,进一步提升建设项目安全监管实效
要紧盯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相关建设项目主要负责人,组织开展“首要责任和总包单位主要责任落实”、安全生产“全过程和全员”责任落实大家谈活动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安全生产承诺践诺活动”,集中推进全覆盖专题安全教育培训,有针对性地开展建设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解读,组织观看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以案示警,严格考核,坚决筑牢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提升与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匹配的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要紧盯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关键技术岗位、班组长、监理工程师,不断提升现场监管队伍整体素质。要紧盯建设领域一线从业人员,落实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严格施工项目安全技术交底和班前安全生产教育,讲清说透施工现场风险源、控制措施及应急处置方案,提高作业人员安全防范意识和现场处置能力,坚持杜绝弄虚做假、形式主义。要紧盯劳务外包专业分包人员,进一步健全劳务分包市场的准入机制,严格资质审查,确保其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四、严格隐患排查,进一步加强作业现场风险源头管控
建设领域相关生产经营单位要进一步健全完善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1次带队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危大工程施工等情况检查。要督促相关企业加大作业现场监管力度,确保关键人员关键岗位到岗履职,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应当编制拆装方案、制定安全施工措施,并由专业技术人员现场监督。要进一步完善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建立健全“吹哨”机制,把“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落到实处,推动建设领域安全防范工作率先由“他律”向“自律”转变。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专家、企业退休技安人员以及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参与排查整治工作的长效机制,加大支撑保障力度,提高日常巡查检查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质量。
五、严格督查检查,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异地交叉执法等方式,加大对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的执法检查和督查。对现场发现的严重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要依法采取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联合惩戒、“一案双罚”等手段,落实行刑衔接机制,实施严厉打击,并确保隐患整改闭环管理。对于未开展排查、明明有问题却查不出或者查出后拒不整改等导致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的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依规严肃责任追究。对项目负责人不履职行为要加大违法行为计分以及行政处罚力度。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交通委、市绿化市容局、市水务局等相关建设领域监管部门要发挥好各建设行业牵头抓总作用,运用“多通报、多督促、多暗访”等手段,定期对各地区、各行业开展督导检查,督导检查要延伸到风险最突出、基础最薄弱的建设项目,对工作推进不力、重大事故隐患整治不力的地区和企业要及时约谈、通报、曝光,严格问责问效。
六、健全监管机制,进一步加强装饰装修工程监管
各地区、各行业、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装饰装修工程安全防范工作,进一步健全常态化监管机制,加大对各类装饰装修工程安全风险检查发现力度,发挥专业力量作用加强科学研判,确保限额以上工程严格纳入建设管理程序,限额以下工程完成向属地街镇报备工作,坚决杜绝拆分包逃避监管等行为。要加强对限额以下工程施工队伍资质、工人留宿施工现场、擅自变动消防设施、破坏承重、吸游烟、私拉乱接电线、违规动火、特种作业无证上岗等常见易致祸隐患的检查,对未履行基本建设程序、现场安全管理存在严重隐患或违法违规行为的,要坚决停工,坚决打击各类非法改建和装修。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