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24号)等有关规定,我局组织拟定了《广州市2024年度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并于2024年4月3日至2024年4月17日在我局网站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我局未收到反馈意见,现将《广州市2024年度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见附件)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纳入名单的企业,应严格按照《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认真履行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主体责任,依法、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环境信息。
二、纳入名单的企业应于4月23日前登录广东省生态环境厅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系统(网址:https://www-app.gdeei.cn/gdeepub/front/dal/dal/newindex,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系统)注册账号,完善企业信息,按《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格式准则》要求及时编制临时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报告和年度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报告(以下简称临时报告、年度报告),并上传至信息披露系统进行披露,供公众查询。
三、纳入名单的企业应于2025年3月15日之前通过信息披露系统上传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1月1日-12月31日);临时报告应自收到相关法律文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信息披露系统进行披露,其中新纳入2024年度名单的企业,应在5月8日前完成本年度自1月1日以来全部临时环境信息披露。
特此通知。
附件:广州市2024年度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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