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注:本法规已于2024年7月15日被《德阳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德办发〔2024〕33号)修订,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德阳经开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德阳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2021年修订)》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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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本法规已于2024年7月15日被《德阳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德办发〔2024〕33号)修订,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德阳经开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德阳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2021年修订)》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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