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燃气主管部门:
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城镇燃气经营安全重大隐患判定标准的通知》 (建城规[2023]4号,以下简称《标准》)转发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实际,深入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为切实保障中秋国庆期间全省城镇燃气安全平稳运行,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平安、祥和、欢乐的节日,现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中秋国庆双节期间,各地要充分认清当前燃气安全面临的严峻复杂形势,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结合《标准》要求深入推进全省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大起底”排查、全链条整治城镇燃气安全风险隐患
二、聚焦重点,严格排险除患。各地要重点针对燃气经营燃气厂站、燃气管道设施、气瓶管理、用气环境等关键部位,针对“问题气”“问题瓶”问题灶””问题软管””问题管网””问题环境”等突出问题,聚焦餐饮门店、农贸市场、夜市早市、风景名胜、公园游园等使用燃气的人员密集场所,深入分析研判本地区所存在的短板弱项,开展全覆盖拉网式隐患排查,一般隐患要立行立改重大隐患要紧盯不放,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期限应急措施,严禁以罚代管、罚而不管,确保隐患整改实现闭环管理。
三、明查暗访,强化执法检查。各地在中秋国庆双节期间全面开展明查暗访和联合执法检查,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隐患,要函告所辖政府,并督促落实整改;对整改进度缓慢、敷衍了事的,要及时通报,严肃追责问责。
有关工作落实情况及时上报省燃气工作专班,将适时通过简报形式通报全省:紧急重大突发事项要按照规定时间及时上报不得漏报、瞒报、迟报
附件: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城镇燃气经营安全重大隐患判定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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