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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山市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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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颁布部门:昆山市政府办公室

法律效力:地方规范性文件

应用分类:事故与应急类

颁布日期:2023-11-15生效日期:2023-11-15

昆山开发区、昆山高新区、花桥经济开发区、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修订后的《昆山市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2019年12月18日印发的《关于印发昆山市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修订)的通知》(昆政办发〔2019〕178号)同时废止。

昆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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