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公告2023年第24号
关于发布国家生态环境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陆地石油天然气开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民用机场建设工程》的公告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和指导相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从源头预防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现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陆地石油天然气开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民用机场建设工程》为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陆地石油天然气开发建设项目》(HJ 349-2023)
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民用机场建设工程》(HJ 87-2023)
以上标准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自以上标准实施之日起,《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陆地石油天然气开发建设项目》(HJ/T 349-2007)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民用机场建设工程》(HJ/T 87-2002)废止。
标准内容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www.mee.gov.cn)查询。
特此公告。
生态环境部
2023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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