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卫生健康委,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所、上海市化工职业病防治院、上海化学工业区医疗急救站、上海市肺科医院(上海市职业病防治院),各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国家疾控局综合司关于做好2023年用人单位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函〔2023〕222号,以下简称《通知》,见附件)要求,为切实做好本市高温作业及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工作,有效防范职业性中暑事件的发生,现将《通知》转发给各有关单位,请结合实际做好2023年用人单位防暑降温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防暑降温工作
随着本市进入高温酷暑天气,各区卫生健康委要高度重视用人单位防暑降温工作,充分认识高温中暑对劳动者健康造成的严重危害,做到及时谋划研究、精心部署安排,认真落实《通知》要求和各项防暑降温措施。各区卫生健康委要主动与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密切协作配合,协同加强建筑施工、冶金、铸造、运输(露天装卸)、环卫、快递等行业领域以及炉前工、露天装卸人员、环卫作业人员、快递员等岗位和人群的防暑降温工作。
二、强化主体责任,严格落实防暑降温措施
各区卫生健康委要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政策要求,压实用人单位主体责任。用人单位要加强对劳动者防暑降温、中暑急救等职业健康知识培训,制定中暑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急救药品。要组织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对身体状况不适合高温作业环境的劳动者,应当调整作业岗位。要根据生产特点和作业条件合理安排和调整作业时间,适当增加高温作业环境下的劳动者休息时间。要积极改善作业条件,配备必要的通风降温设施。
三、关注重点领域,加强防暑降温指导和监督
各区卫生健康委、各技术支撑机构要认真分析研究本市夏季高温对职业健康的影响,充分研判不同行业领域、不同岗位人群的防暑降温工作情况,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和健康提示,开展防暑降温的科普宣传,指导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科学防范高温危害。各区卫生健康委要结合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和日常监督检查等工作,加大对用人单位防暑降温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深入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岗位,重点检查用人单位是否建立健全防暑降温工作制度、是否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是否配备通风或降温设备以改善作业条件、是否合理安排或调整高温作息时间、是否制定高温中暑应急预案等情况。要加强对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和职业病诊断机构的检查和指导,督促提高高温作业职业健康检查、职业性中暑诊断的服务质量和业务能力。职业病诊断机构要及时上报确诊为职业性中暑和疑似职业性中暑的病例。
请各有关单位及时总结防暑降温工作开展情况,并于2023年9月20日前将总结报告(包括总体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原因分析、用人单位防暑降温的典型经验做法等)报送至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联系人:市卫生健康委职业健康处杨洁清,23114308,shzyjkc@wsjkw.sh.gov.cn。
特此通知。
附件: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国家疾控局综合司关于做好2023年用人单位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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