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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HS中国 法规首页 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宁河区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宁河区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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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津宁河政发〔2023〕7号

颁布部门: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

法律效力:地方规范性文件

应用分类:污染排放与治理类

颁布日期:2023-05-25生效日期:2023-05-25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天津市宁河区碳达峰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领导同志同意,望遵照执行。

  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
  2023年5月25日

天津市宁河区碳达峰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天津市碳达峰碳中和战略决策部署,根据《天津市碳达峰实施方案》,扎实推进宁河区碳达峰工作,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重要要求和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和服务新发展格局,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坚持系统观念,处理好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长远目标和短期目标、政府和市场的关系,统筹稳增长和调结构,立足打造“北国江南、水香宁河”发展定位,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深入推进各领域节能降碳,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空间格局,推动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确保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

  (二)工作原则

  ——统筹推进、重点突破。以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引领,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统筹推进发展和安全,统筹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统筹绿色低碳转型和防范重大风险,着力解决重点行业节能减碳问题,稳妥有序推进碳达峰行动。

  ——节约优先、提质增效。实施全面节约战略,把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放在首位,实现科学配置、高效利用。推动节能改造和先进适用技术应用,促进节能降碳、提质增效,推行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持续降低单位产出能源资源消耗和碳排放。

  ——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坚持双轮驱动,更好发挥政府在完善政策体系、激励和约束机制中的作用,营造良好促进产业绿色发展的政策和市场环境。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强化企业在绿色低碳转型发展中的主体地位,激发企业内生动力。

  ——创新引领、低碳转型。持续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赋能产业链优化部署,加快构建绿色低碳优势产业,发展技术创新体系模式,加速科技成果产业化应用,充分发挥创新对促进产业低碳转型的助推作用,不断优化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加快绿色低碳发展步伐。

  二、主要目标

  “十四五”期间,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更加优化,高质量发展体系更加完善,创新能力明显提高,重点行业领域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进一步降低煤炭消费量,提高清洁能源产出与消费能力,加强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水平,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得到普遍推行,有利于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政策进一步落实。到2025年,完成我市下达的能耗强度降低目标和二氧化碳排放强度降低目标;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有所提升;全区投产可再生能源电力装机容量超过300万千瓦,为实现碳达峰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十五五”期间,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调整取得明显进展,初步建立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重点行业领域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全市先进水平,煤炭消费进一步减少,清洁能源产出与消费量进一步提升,重点领域低碳发展模式基本形成,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成为公众自觉选择,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政策体系基本健全。到2030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确保完成我市下达指标,如期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

  三、重点任务

  (一)产业绿色低碳提升行动

  坚持绿色发展,深度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持续优化产业结构,提升工业绿色低碳发展水平,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推动工业绿色低碳转型。

  1.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系统推进京津冀协同承接载体规划建设,打造以未来科技城为主导,经济开发区和津冀协同发展示范区重点发展的承接载体。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鼓励传统产业向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着力引进培育新能源汽车、高端装备制造、民航科技、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延伸拉长产业链,打造一批产业集群。推动现代都市型农业发展,高标准建设宁河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发展壮大特色优势农业,打造全国先进种业基地,擦亮精品农业金字招牌,利用适宜林地发展林下经济。深入推动产业融合发展,以七里海湿地为名片,推动生态、健康、农业、旅游、文化等产业融合发展,推广“企业运作、政府引导”的旅游业发展模式,加快发展农产品深加工业,加强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到2025年,工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力争达到40%。(区发展改革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农业农村委、区林业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商务局、现代产业区管委会、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动工业绿色低碳发展。坚持制造业强区,以创新为核心动力,统筹工业发展与环境保护,强化碳减排对工业发展的引领作用,全力支撑天津市打造国家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区。推动工业能源消费低碳化,促进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提高可再生能源应用比重,积极推进需求侧响应工作,持续增加需求侧响应能力,提升工业电气化水平。探索“互联网+”绿色制造新模式,深化重点行业和领域技术改造,加快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提升信息基础设施支撑能力,促进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到2025年,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高于全市平均水平。(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动钢铁行业碳达峰。稳妥有序推动新天钢联合特钢实施碳达峰行动,助力企业实现绿色低碳发展。加强源头管控,严格落实钢铁产能置换、项目备案、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规定。持续优化能源结构,鼓励企业开展氢冶金等低碳冶炼技术研发应用,实现清洁能源替代。推广采用高风温技术、BPRT节电技术、冲渣水余热回收、富氧喷煤技术等节能适用技术,提高项目能效水平。加强炼钢连铸工序与热轧工序的运输调度管理,确保热轧工序钢坯的热送入炉温度和热送率,进一步节能降碳。有序扩大炼铁高炉余热、炼钢连铸冷却余热输送供热管网规模,推动低品位余热产业化应用。鼓励发展低温余热制冷技术,探索扩大非采暖季余热制冷供冷规模。鼓励钢铁与建材产业耦合发展,探索实施粉煤灰、冶金渣的收集与资源化利用项目,提高固废资源综合利用效率。加快纯电、氢能重卡替代传统内燃重卡速度,提高物料和产品厂内清洁运输比例。鼓励企业优化产品结构,扩大家具用钢、光伏支架用钢、金属制品用钢等产品生产规模,强化高端产品布局。鼓励企业加强碳排放数据管理能力建设,布局“5G+工业互联网”,构建钢铁全过程信息化管控平台,实现生产工序碳排放过程目标管控、碳排放预警管控及减碳降污协同管控。推动企业完善碳排放管理制度体系和组织架构,完善减污降碳协同管理机制,全面提升企业碳排放管理能力。到2025年,力争高炉工序单位产品能耗达到361千克标准煤/吨以下,转炉工序单位产品能耗达到-30千克标准煤/吨以下。(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发展改革委、区生态环境局、政务服务办、区交通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4.推动造纸行业绿色低碳发展。推动玖龙纸业科学开展碳达峰评估工作,加快编制碳达峰行动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推动企业加大节能降耗和减污降碳力度,严格执行最新能耗限额和污染排放标准。引导企业加强有害物质源头管控和绿色原材料采购,践行全生命周期绿色发展理念。鼓励企业加大生物质替代化石能源技术研发投入,积极采用低能耗蒸煮、氧脱木素、透平风机、污泥余热干燥等绿色低碳技术和装备。推动企业实施绿色节能及智能化升级改造,提升生产设备自动化程度和机械性能,节约生化污泥、纸渣无害化处理成本。推动企业实施能源结构调整和绿色能源替代,加快自备热电厂、燃煤锅炉清洁化改造,提高太阳能、风能等清洁能源使用比例。加大废纸回收利用力度,增加非木纤维使用比例,加强污泥资源化、无害化处理,促进再生资源循环利用。加强企业碳资产管理体系建设,开展碳排放配额集中管理、智能分析预测等工作,如期完成碳排放履约工作。(区发展改革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严格执行钢铁、铸造等行业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规定,严格审批准入。全面排查钢铁、铸造存量项目,对能效水平低于行业能耗限额准入值的,按有关规定停工整改,深入挖掘节能降碳潜力,推动节能技改,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推动能效水平提升。对能耗量大和增长较快的战略新兴产业,引导企业应用绿色低碳先进技术装备,提高能效和污染物排放控制水平。实施高耗能高排放项目清单化、动态化管理,加强用能预警,建立健全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长效机制,强化常态监管,对不符合规定的项目坚决停批停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区发展改革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政务服务办、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建设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

  在保障能源安全的前提下,协调推进“减煤增气扩电纳新”,优化利用化石能源,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强化电网设施建设,全面提升能源利用低碳化水平,加快构建清洁低碳、高效安全的能源体系。

  1.推进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在保障能源安全供应基础上,持续做好控煤工作,推进重点行业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十四五”时期煤炭消费总量继续减少,完成市下达的控煤任务目标,“十五五”时期煤炭消费进一步减少。严格控制新增耗煤项目,对确需建设的耗煤项目,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煤炭减量替代。加强钢铁、造纸等行业重点耗煤企业管理,鼓励新天钢联合特钢探索应用氢冶金技术,减少煤炭消耗;鼓励玖龙纸业增加生物质能源替代煤炭燃料的比例。巩固散煤治理成效和商业无煤化治理成果。(区发展改革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城市管理委、区商务局、区政务服务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2.大力发展新能源。坚持集中式和分布式并重,加快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等多种形式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科学规划风力发电、光伏发电,因地制宜开展分散式与集中式风力发电,加快实施一批“渔光互补”“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保障绿动环保能源生活垃圾及秸秆焚烧发电项目稳定运行。加快推进北淮淀示范镇地热项目建设实施。落实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拓宽可再生能源消纳途径。到2025年,全区可再生能源电力装机容量力争超过300万千瓦。(区发展改革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规划资源局宁河分局、区城市管理委、区农业农村委、国网天津宁河供电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大天然气利用规模。进一步深化与上游供应企业合作,加快建设多元化供气体系,保障全区天然气安全稳定供应,积极保障唐山LNG外输管线国家重点工程建设管道,推动南宁天然气管道具备供气条件,增加我区天然气供应渠道。有序引导天然气消费,优化利用结构,优先保障民生用气,合理引导工业用气增长,支持在大型建筑、工业园区、交通枢纽等冷(热)负荷集中区域建设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系统。支持车船采用液化天然气作为燃料。到2025年天然气消费总量进一步增长。(区发展改革委、区城市管理委、市规划资源局宁河分局、各园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4.构建电力供应保障体系。推动天津北特高压输变电工程及其500千伏送出工程、芦台500千伏变电站扩建工程等电网工程建设,完善输电通道。全力推进雪花网架建设,通过增设线间联络满足新型雪花网架调度需求,实现配电网的智能分析、网架重构及调度优化。推动新能源占比逐渐提高的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打造坚强智能电网。推进电化学储能、压缩空气储能等新型储能技术应用,推动储能系统耦合风电、光伏发展,支持新能源合理配置储能,鼓励集中式共享储能电站建设,到2025年新型储能装机容量大幅提高。引导全区各行业电力用户参与虚拟电厂构建,挖潜电力调峰能力,充分挖掘电动汽车、电采暖、空调、储能等柔性负荷,培育电力需求响应市场。落实电力市场建设,引导工商业用户进入电力市场参与交易。到2025年,本区电网基本具备5%以上的尖峰负荷响应能力。(区发展改革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规划资源局宁河分局、区交通局、区住房建设委、区农业农村委、国网天津宁河供电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节能降碳增效行动

  坚持节约优先,严格实施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强化刚性约束,实施重点工程,加快推动重点领域、重点用能设备、新型基础设施能效水平提升,建设能源节约型社会。

  1.全面提升节能管理能力。优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源头管理,严格落实节能审查制度,加强能耗强度和碳排放评估,加强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将重点用能单位全部纳入用能预算管理,优化能源要素向高质量项目倾斜,保障用能。强化能源数字化、智能化管理,推进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管理中心建设,加强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及数据定期跟踪审核,保障上传数据质量,按月度进行数据统计分析、跟踪评估。依托市场化组织搭建节能技术推广服务平台。完善能源计量监管体系,强化用能单位计量主体责任,健全重点领域能源统计制度。强化用能单位能源管理体系建设,鼓励开展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开展重点用能单位体系建设效果评价。强化节能监察法治管理,健全区级节能监察体系,加强节能监察能力建设,明确节能监察执法权限和裁量权基准,完善常态化监察机制,严肃查处违法用能行为,探索建立跨部门联动机制,综合运用行政处罚、信用监管、阶梯电价等手段,增强节能监察法治保障。(区发展改革委、区政务服务办、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统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实施节能降碳重点工程。突出抓好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商业、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节能。严格落实能效标杆约束,对钢铁、造纸等重点领域及数据中心能效进行摸底调查,建立企业能效清单,实施分类管理。按照“整体推进、一企一策”原则指导企业制定改造工作方案,科学合理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及预期目标。组织实施园区节能降碳工程,以宁河经济开发区为重点,推动能源系统优化和梯级利用,支持建设分布式能源系统,推广综合能源服务模式,探索发展智慧能源系统。组织实施城市节能降碳工程,开展建筑、交通、照明、供热等基础设施节能升级改造,推进先进绿色建筑技术示范应用,推动城市综合能效提升和能源结构转型。聚焦重点领域及企业,大力推广已取得突破的绿色低碳关键技术,支持开展产业化示范应用。开展公益节能诊断服务,针对重点领域、重点企业围绕重点用能环节、重点用能系统等查找用能薄弱环节,深入挖掘节能潜力,建立诊断改造项目库,强化诊断结果应用,到2025年,累计完成公益性节能诊断数量不少于22家。(区发展改革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住房建设委、区交通局、区城市管理委、区商务局、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区科技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进重点用能设备节能增效。围绕电机、风机、泵、压缩机、变压器、换热器、工业锅炉等通用设备,开展能效提升专项行动,严格执行能效标准。推广先进高效产品设备,开展存量用能设备节能改造。加强对重点用能设备的节能审查和节能监察。加强用能设备生产、经营、销售、使用、报废全链条管理,加强能效标识符合性审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符合国家标准要求,节能工作要求有序落实到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强新型基础设施节能降碳。加强以5G、物联网、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数据中心等为代表的新型基础设施用能管理。优化用能结构,因地制宜采用直流供电(充电桩)、“光伏+储能”等模式,探索多样化能源供应方式,倡导使用可再生能源,鼓励数据中心就地消纳可再生能源,推动有意愿的重点企业积极参与绿电交易,提高绿电使用比例。推动新型基础设施绿色设计,严格执行通信、运算、存储、传输等设备能效标准,淘汰落后设备和技术,推动高密度、高能效、低能耗的设备应用。推动既有设施绿色升级改造,积极推广使用高效制冷、先进通风、余热利用、智能化用能控制等技术,提高设施能效水平。到2025年,新建大型、超大型数据中心电能利用效率不超过1.3,数据中心电能利用效率普遍不超过1.5。(区发展改革委、区委网信办、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城乡建设碳达峰行动

  坚持城乡统筹,优化空间布局,倡导绿色低碳规划设计理念,提升建筑能效水平,优化建筑用能结构,发展绿色农房和节能低碳农业大棚,加快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

  1.推进城乡建设绿色低碳转型。科学合理制定国土空间规划,构建“一海一城、两区两带”发展格局,健全城乡融合发展机制,持续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在产业园区、交通便捷的区域规划布局集体土地租赁住房,促进职住平衡、产城融合。倡导绿色低碳规划设计理念,加快新型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更新改造,新建合建雨污水泵站,改造提升雨污管网,持续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十四五”期间海绵城市达标面积不低于全区建成区面积38%。推广新型绿色低碳建材和绿色建造方式,提升高性能砌体材料、结构保温一体化墙板等高耐久可循环绿色建材应用比例。推广绿色设计理念,强化绿色施工管理,积极推广装配式混凝土建筑,鼓励新建住宅优先采用钢结构,不断提升构件标准化水平。在城市更新行动中,以内涵集约、绿色低碳发展为路径,坚持“留改拆”并举、以保留利用提升为主,严管大拆大建。到2025年,全区国有建设用地新建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具备条件的,实施装配式建筑比例达到100%。(区住房建设委、市规划资源局宁河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快提升建筑能效水平。严格实施最新的建筑设计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等标准,加强适用于不同建筑类型的节能低碳技术推广和应用。在桥北新区推动超低能耗建筑、低碳建筑规模化发展,鼓励开展近零能耗建筑和低碳建筑试点建设。积极组织学校、医院、大型商场等公共建筑实施能效提升改造,重点实施清洁能源替代、供暖系统电气化改造、高效照明光源改造。试点推行能效标识及能耗限额制度,加强用能监测,不断提升公共建筑运行能效水平。结合大型公共建筑建设改造,推动建设冷热电多联供的燃气分布式能源站。建立公共建筑运行调适制度,推动公共建筑定期开展用能设备运行调适,提高能效水平。鼓励开展基于综合气象参数的智慧供热动态调控技术应用,提高居民室内热舒适及节能水平。持续推进老旧供热管网改造工程实施,完成我市下达的供热计量项目计划,加快推进供热计量收费,采用最新采暖期供热计量修正系数。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占比达到100%,星级绿色建筑占比达到30%以上,新建居住建筑五步节能设计标准执行比例达到100%,推进公共建筑效能提升,新建建筑能效水平实现与国内先进水平同步,实施公共建筑能效提升改造面积显著提升。(区住房建设委、区城市管理委、区发展改革委、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区商务局、区气象局,相关街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快优化建筑用能结构。在城乡建筑及市政公用设施中积极推广太阳能光伏分布式、一体化应用,在城市酒店、学校和医院等有稳定热水需求的公共建筑中积极推广太阳能光热技术,持续提升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比例。深入推进清洁取暖,优化分配工业余热、电厂余热等资源,加快余热供暖规模化、产业化发展。推动宁河中央商务区重点建筑提高终端能源效率和电气化水平,鼓励建设集光伏发电、储能、直流配电、柔性用电于一体的“光储直柔”建筑。到2025年,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和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大幅提高。(区住房建设委、区发展改革委、区城市管理委、区科技局、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4.推进农村建设和用能低碳转型。鼓励农村住房通过采用新型建造技术、使用绿色建材、应用光伏发电系统等路径,推进节能改造示范项目建设。推进光伏在整村整镇应用,巩固农村清洁取暖建设成果,因地制宜选取燃气壁挂炉、地热炉具等清洁取暖方式。推广建设装配式绿色农房,鼓励使用太阳能、生物质能等解决生活热水、炊事等用能需求。扶持新建日光温室、新型保暖式大棚及钢骨架大棚等节能、节地、环保的农业设施。推广节能环保灶具、电动农用车辆、节能环保农机和标准化渔船。加大农村电网建设力度,统筹推进电网巩固提升、线路和配电变压器重过载治理等工程,全面提升农村用能电气化水平。到2025年,争取打造1个绿色低碳示范村。(区农业农村委、区住房建设委、区发展改革委、国网天津宁河供电公司、有农业的街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行动

  坚持一体推进,加快建设交通强区,推动运输工具装备低碳转型、着力构建绿色交通出行体系、持续优化货物运输结构、建设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引导绿色低碳出行。

  1.推动运输工具装备低碳转型。加快运输服务领域新能源运输工具的推广应用,鼓励公交、环卫、城市邮政、城市物流配送(接入城配平台)领域新增及更新车辆优先选用新能源车型,推动城市公共服务车辆电动化替代。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持续提高新增和更新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租赁车辆优先选用新能源汽车。积极推广新能源重型货运车辆,在钢铁、建材等行业厂内短途运输推广新能源重卡。加快推进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中重型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加快对渔业、客货运输领域老旧船舶电动化改造,推广绿色船舶。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达到汽车新车销售量的25%左右,营运交通工具单位换算周转量碳排放强度比2020年下降5%左右。(区交通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城市管理委、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区生态环境局、区商务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国邮政集团天津市宁河区分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2.着力构建绿色交通出行体系。助力“津城”“滨城”轨道线路建设,加快推进津宁市域(郊)铁路建设,结合实际需求推进轨道站点交通接驳设施建设;推进环渤海城际铁路项目建设,积极争取在宁河设站,提升区域交通可达性。配合天津市做好公交都市标杆城市建设,推进城际枢纽、客运枢纽以及市郊换乘枢纽内公交场站布局优化与综合开发;优化宁河经济开发区与滨海新区、现代产业区与天津市区及空港、宁河城区与芦台经济开发区的公交线路;提升公交站点升级改造,推广应用电子公交站牌发布公共交通实时运营信息。完善城市慢行交通系统,改善行人过街条件,加强共享单车投放及秩序治理,构建安全、连续和舒适的城市慢行交通体系。打造绿色智慧公共交通出行服务体系,建成集监管、服务、安全于一体的公交管理智能化体系,深化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ETC)在停车场拓展应用。(区交通局、区住房建设委、区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资源局宁河分局、区城市管理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3.持续优化货物运输结构。保障货运铁路路网安全畅通,持续提高大宗货物和中长途货物运输“公转铁”“公转水”等清洁运输比例,形成以铁路、水路、清洁能源和新能源车辆为主的大宗货物运输格局。优化城市配送空间布局,畅通农村货运服务,完善区、镇、村三级物流体系。鼓励钢铁企业建立原(燃)辅料和产成品清洁运输体系。(区交通局、区发展改革委、中国邮政集团天津市宁河区分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4.建设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完善交通基础设施绿色化提升改造,强化土地等空间资源集约利用。有序推进充电桩、配套电网、加注(气)站、加氢站等基础设施建设;建设精品示范绿色公路,推广交通基础设施废旧材料、设施设备、施工材料等综合利用,鼓励废旧轮胎、工业固废、建筑废弃物在交通建设领域的规模化应用,推进宁塘公路落实绿色公路建设要求,探索太阳能光伏在高速公路沿线设施应用;引导有条件的农村公路参照绿色公路要求协同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区交通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城市管理委、市规划资源局宁河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碳汇能力巩固提升行动

  坚持底线思维和系统观念,全面落实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控制度,实施山水林田湖海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全面提高湿地、森林等自然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提升生态系统碳汇增量。

  1.巩固生态系统固碳作用。加快推进宁河区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构建,组织编制并实施林地、湿地、自然保护地等专项保护规划,构建有利于碳达峰、碳中和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强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优化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按要求落实自然保护地分级管理制度,实施核心保护区、一般控制区分区管理,构建湿地生态保护体系,稳定湿地固碳作用。严格管控自然保护地范围内非生态活动,对七里海湿地核心保护区实施强制性生态保护,严禁人为活动对核心保护区的干扰。严格执行土地使用标准,坚决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推广实施以保护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为目标的“田长制”,严格用地准入,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加强节约集约用地评价,推广《节地技术和节地模式推荐目录》中适用的技术和模式。到2025年,自然保护地占宁河陆域面积比例提升至12.92%以上。(市规划资源局宁河分局、区林业局、区农业农村委、七里海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2.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加强七里海湿地生态保护修复,持续推进修复工程建设,全方位、系统性、科学化保护修复七里海湿地的生态,打造国家湿地保护与修复典范。全面推行林长制,加强森林经营和重点生态林抚育,提高森林质量和稳定性。围绕永定新河生态涵养区定位,通过造林绿化、水体连通、道路建设等,丰富林水生态效果。持续推进国土绿化,推动森林城市、森林乡村建设,加快建设桥北生态绿廊、沿蓟运河“带状公园”。到2025年,全区森林覆盖率达到8.01%。到2030年,全区森林面积和森林覆盖率力争有所增长,森林生态系统功能更加完善。(七里海管委会、区林业局、市规划资源局宁河分局、区城市管理委、区水务局按职责分工)

  3.加强生态系统碳汇基础支撑。依托自然资源清查统计和资产核算工作,对土地、森林、湿地等重要自然资源的数量、质量、分布、用途进行统一调查、监测评价,加强结果运用,开展碳汇本底调查、碳储量估算、潜力分析。依托七里海湿地大数据监控中心,探索开发碳汇动态监测系统,加强湿地碳汇数据库建设,实施生态保护修复碳汇成效监测评估,强化七里海湿地生态监测工作。(市规划资源局宁河分局、区林业局、区农业农村委、七里海管委会、区生态环境局、区气象局按职责分工)

  4.推进农业农村减排固碳。构建用地养地结合的培肥固碳模式,推广有机肥施用、秸秆科学还田、绿肥种植、粮豆轮作、有机无机肥配施等技术,增加土壤有机质。实施保护性耕作,因地制宜推广秸秆覆盖还田免少耕播种技术,推进退化耕地治理,加强土壤盐碱化治理,提高土壤肥力,提升固碳潜力。持续推广稻渔综合种养示范项目,鼓励合理利用稻田空间发展稻蟹、稻鳅、稻虾等综合立体种养。以畜禽养殖场为重点,对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全部配套粪污处理设施;对规模以下的畜禽养殖场加快推动粪污处理设施应建必建,持续提升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水平,加快建设现代化畜牧业展示区、农牧结合循环发展示范区。(区农业农村委负责)

  (七)循环经济助力降碳行动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坚持循环高效、节能降碳协同增效作用。推进产业园区低碳循环发展、健全资源循环利用体系、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加强固废资源化利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1.推进产业园区低碳循环发展。持续推动园区实施循环化改造,优化园区产业布局、推动产业循环链接,提升园区综合能效、提高资源产出率。推动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促进园区副产物交换利用、余热余压梯级利用和水资源循环利用,积极推广供气供热等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推动产业园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发展壮大绿色低碳产业、降低能耗强度和碳排放强度,培育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新动能。加快园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加强温室气体、物质流、能流、水流管理。到2025年,区内产业园区全部实施循环化改造。(区发展改革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生态环境局,各园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2.健全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健全废旧物资回收体系,推动“两网融合”,构建废旧物资回收线上线下综合配套体系,推进可回收物固定回收网点建设,积极推行“互联网+回收”模式,推动再生资源应收尽收。推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转型升级,鼓励再生资源综合利用企业通过兼并、重组、联营等方式集聚发展,培育再生资源龙头企业。探索退役动力电池、光伏组件、风电机组叶片、储能系统等新兴产业废弃物循环利用路径,加大综合利用成套技术设备推广力度,加强再生产品推广应用。聚焦区域重点固体废物,开展京津冀资源综合利用协同转型提升计划,加强与天津子牙和唐山“城市矿产”基地合作,探索跨地区产业协同发展模式。(区商务局、区城市管理委、区发展改革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农业农村委、区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大力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推行“垃圾不落地”,构建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全链条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推动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示范工程,科学合理预测垃圾处理需求增长和焚烧处理能力之间的匹配关系,提高生活垃圾焚烧处理水平和运营效率。按照“集中处理为主,相对集中为辅”的原则,鼓励在适宜区域配置就近就地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加强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整治过度包装,禁止或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规范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推广使用可降解可循环易回收的替代产品。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推进污水处理和再生水设施建设加强再生水在工业、景观绿化、市政杂用及生态补水等领域的梯级应用。到2025年,形成完善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体系,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比例提升至80%左右。到2030年,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全覆盖。(区城市管理委、区发展改革委、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强综合利用提升资源化水平。加强钢铁、造纸行业大宗固废综合利用,推进粉煤灰、钢渣、工业副产石膏等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鼓励企业开展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技术研发和高附加值产品推广,开展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示范工程。推进粉煤灰在盐碱地生态修复,新兴墙体材料、装饰装修等绿色建材领域的推广应用。积极开展建筑垃圾分类分质利用,推进有价组分高效提取利用,拓宽建筑垃圾利用范围,推动应用于路基回填、堆坡造景、制砖等,推广废弃路面材料原地再生利用。加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因地制宜推广农作物秸秆饲料化、肥料化、基料化、原料化、燃料化等利用方式,完善秸秆资源台账,健全农作物秸秆收储运体系,严格禁烧管控。持续推进秸秆焚烧发电的回收利用方式,探索“农户+农机合作社+稻草回收单位”的秸秆综合利用模式。到2025年,全区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达到98%以上,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保持在98%以上,城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30%以上。(区发展改革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城市管理委、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局、区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绿色低碳科技创新行动

  发挥科技创新的支撑引领作用,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加强创新能力建设和人才培养,强化创新能力,加快绿色低碳科技革命。

  1.完善创新体制机制。坚持政策化引导和市场化改革“双轮驱动”,以“市科技支撑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方案” 为指引,立足我区科技创新实际,鼓励采用“揭榜挂帅”等机制,加强低碳、零碳、负碳关键技术的攻关、示范和产业化应用。鼓励企业牵头承担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支持的绿色技术研发项目,推动企业积极参与财政资金支持的非基础性绿色技术研发项目以及市场导向明确的绿色技术创新项目。充分利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应用政策,促进重大绿色低碳科技成果市场化应用和规模化推广。开展知识产权保护联合执法行动,加强绿色低碳技术和产品知识产权保护。(区科技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创新能力建设和人才培养。积极融入天津市创新战略布局,全方位谋划重大科研设施建设,培育战略科技力量。深化产学研合作,引导科技型企业以“订单式”“任务式”等模式,加强与京津冀重点院校和科研院所联系,合作共建一批节能降碳和新能源技术产品研发创新平台。充分发挥未来科技城在全区创新格局中的引领作用,加快推动高端装备制造、民航科技、新能源新材料等领域各类创新要素聚集,加强配置科研力量,培育建设面向产业技术前沿的科技资源共享开放平台。依托“津洽会”“海河英才”“华博会”等大型活动载体,持续引入高端人才与传统产业技能人才,大力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创新人才培育工作,打造一支多层次、复合型碳达峰碳中和人才队伍。深化科技奖励、科技人才评价机制改革,优化科技人才计划与布局,加快建立完善以创新能力、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科技人才奖励评价体系,完善科技人才评价管理与服务。(区科技局、区教育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人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强化共性关键技术研究。加强对基础研究和核心技术攻关的聚焦支持,在天津有需求、宁河有基础的重点领域,鼓励科研院所及企业积极争取国家和市级重大科技项目、国家和市级自然科学基金在宁河区实施,力争产出一批具有标志性、引领性的重大创新成果。聚焦能源、工业、交通运输、城乡建设、农业、生态保护修复等重点领域,强化科技前沿基础研究布局。围绕金属材料制造、机械产品制造、绿色食品加工、新能源电池和高档包装等重点领域,鼓励科研院所和企业开展碳达峰、碳中和技术应用研究,加强节能降碳、碳排放监测等应用研究,重点发展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关键技术,提高科学研究支撑能力。(区科技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快先进适用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聚焦钢铁、造纸、铸造等高碳排放行业,加快布局节能减碳技术、工艺、材料、设备等研究项目,推广应用一批关键技术。利用国家及天津市科技项目,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科技型企业攻克低成本智能电网、可再生能源制氢、氢能冶炼、零碳工业流程再造、储能、农业减排固碳等关键核心技术。狠抓绿色低碳技术攻关,鼓励新天钢联合特钢开展氢冶金、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关键技术研发和示范应用,加速推进氢能重卡在厂内短途运输的规模化应用。加快绿色食品技术研发步伐、扶持天津市齐心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等特色农业现代化基地,积极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标志性产品,转化一批科技成果。结合我区重点行业,建立绿色低碳技术推广目录,加强可再生能源、绿色制造、碳捕集封存等技术的推广,支撑钢铁、造纸等传统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升级。(区科技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国网天津宁河供电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绿色低碳全民行动

  加强宣传引导,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督促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加强领导干部培训,把绿色理念转化为全体人民的自觉行动。

  1.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将生态文明教育、绿色低碳纳入国民教育体系,通过文化长廊、宣传专栏等多渠道开展资源环境国情教育,普及生态文明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鼓励学校设置生态文明相关课程,开展碳达峰、碳中和知识科普活动。以“新兴媒体”为依托,以世界地球日、世界环境日、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等主题宣传活动为契机,广泛宣传碳达峰、碳中和基础知识,深入社区、企业一线进行科普宣讲,增强社会公众绿色低碳意识,加强对公众的生态文明科普教育,推动生态文明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区委宣传部、区发展改革委、区生态环境局、区教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广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深入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出行、绿色商场、绿色建筑等绿色生活创建行动。持续开展“厉行勤俭节约,制止餐饮浪费”专项行动,大力倡导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和消费方式,坚决制止餐饮行业的浪费行为。加强节能环保技术推广应用,鼓励企业和居民采购绿色产品。推进居民生活用能低碳化,因地制宜发展电采暖,积极推广智能家居。推动电商设立绿色产品销售专区,加强绿色产品集中展示和宣传,扩大绿色消费需求。开展碳普惠宣传推广,充分利用市级碳普惠服务平台,带动社会广泛参与。(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区发展改革委、区住房建设委、区城市管理委、区交通局、区商务局、区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引导企业积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坚持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履行环保主体责任,加强能源资源节约,提高企业绿色创新能力。推动新天钢联合特钢、玖龙纸业等重点企业有序实施碳达峰行动,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重点用能单位全面梳理核算自身碳排放情况,深入研究减排路径,制定行动方案,加快推进节能降碳。督促纳入碳市场管控的重点排放单位按照国家要求定期公布企业温室气体排放信息。鼓励相关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依法开展碳排放信息和环境信息披露工作。鼓励工商业联合会、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充分发挥作用,督促企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区发展改革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生态环境局、区金融工作局、区工商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4.强化领导干部培训。将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区委党校要把碳达峰、碳中和相关内容列入教学计划,分阶段、多层次对各级领导干部开展培训,普及科学知识,宣讲政策要点,强化法治意识,深化各级领导干部对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科学性、系统性的认识。加强与科研院所和碳交易市场试点省市的交流,深化合作,定期邀请专家来宁河开展专题培训,尽快提升从事绿色低碳发展相关工作领导干部的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切实增强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本领。(区委组织部、区委党校、区交流合作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试点有序推动碳达峰行动

  加强区政府示范引领,推进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绿色低碳发展,开展钢铁企业能效标杆试点示范建设,形成一批可借鉴、推广的绿色低碳转型示范经验。

  1.组织开展绿色公共机构试点建设。充分利用具备条件的大型公共建筑和住宅屋顶,推动太阳能供应生活热水项目建设,开展太阳能供暖试点。鼓励在机关、学校等场所设置回收交投点,加强废弃电器电子类资产、废旧家具类资产等循环利用,鼓励有条件的公共机构实施“公物仓”管理制度。加强公共机构食堂管理,倡导节约节俭,减少剩餐浪费,常态化开展“光盘行动”。到2025年,辖区内公共机构用能结构得到优化,用能效率大幅提升,在2020年的基础上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5%、碳排放下降7%,力争80%以上的处级及以上机关达到节约型机关创建要求,建成一批节能低碳的绿色公共机构典型试点。(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区财政局负责)

  2.组织开展各类低碳试点示范。充分发挥新天钢联合特钢能效领跑者、转炉工序能效标杆示范作用,鼓励企业积累绿色低碳经验做法,加快带动钢铁行业低碳转型。协同推动天津电力“双碳”先行示范区建设,推广“新能源云”平台应用,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和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立足生态禀赋,谋划一批“无废细胞”建设试点,以点带面推动工业、农业、生活、建筑等固废废物治理能力提升,推动全区创建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实施宁河经济开发区、宁河现代产业区等园区节能降碳工程,推动能源结构优化,加强能源梯级利用,逐步打造绿色低碳园区。充分发挥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示范引领,培育一批绿色制造体系示范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现代产业区管委会、国网天津宁河供电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3.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建设。推动《天津市宁河区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实施方案》有序落实。推进生态产品供需精准对接,加强市场信息共享和产销对接,充分利用特色生态产品交易中心、展会平台开展生态农产品推介。拓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模式,大力发展特色生态农业、绿色低碳循环产业和生态文化旅游。探索金融支持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模式,开展环境权益抵押融资业务,做好林权制度改革相关工作。(区发展改革委、区商务局、区农业农村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林业局、区金融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对外合作

  (一)加强京津冀区域交流合作

  积极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系统推进承接载体规划建设,打造以未来科技城为主导,经济开发区和津冀协同发展示范区重点发展的承接载体。探索京津合作示范区、津冀协同发展示范区等“飞地”管理体制,加快推进与“飞地”一体化发展,深化产业合作,推动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协调联动发展。加强京津冀油气管网设施互联互通互济,推进南宁燃气长输管道投入运营,加快唐山LNG管道建设,强化津京第二输油管道、曹妃甸油库—天津输油站输油管道、南疆—唐山成品油管道及武清支线管道运维管理,助力天津打造区域能源枢纽。提升未来科技城和京津合作示范区的平台集聚能力,在重点领域持续开展产业合作,在汽车制造、航空科技、生物医药等领域合力打造具有辐射带动作用的产业链和产业集群。深化京津冀科技合作,借助北京等地优质技术资源,助推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升级。推进津宁市域(郊)铁路的建设,实现宁河与京津冀重要城市节点区域的枢纽直连。落实疏解清单,充实招商力量,完善京津冀推介项目库,加大对接争取、宣传推介、招商引资力度,加快北京中关村等高科技园区和产业的定向引入。(区合作交流办、区发展改革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人社局、区交通局、区商务局、区城市管理委、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开展国际绿色经贸合作

  持续优化贸易结构,大力发展高质量、高技术、高附加值的绿色产品贸易。鼓励玖龙纸业、三商食品、岳垒金属制品等进出口企业对标国际绿色标准进行技术革新,开展绿色生产,扩大绿色低碳产品进出口。引导企业积极参与进博会、广交会等知名展会,开展绿色环保相关管理体系认证和产品认证,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附加值。支持绿色食品、电动自行车和新能源电池领域重点企业谋划布局海外项目,鼓励企业开展商标和专利境外注册,发展线上推广与运营,建设跨境电商海外仓。深化能源技术装备领域合作,重点围绕高效低成本可再生能源发电、智能电网、氢能、储能、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开展联合研究及交流培训。(区发展改革委、区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国内交流合作

  坚持“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北上”与“南下”相结合,形成开放合作新格局。创新招商部门“全程代办”工作机制,拓宽与东三省、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地区对接渠道,以多种形式开展节能低碳领域交流合作。加大节能低碳行业领军企业的引进与培育,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点产品和关键核心技术,提升绿色发展能力。积极引进绿色投资机构,鼓励金融机构投资绿色产业和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带动社会资本投资绿色企业。邀请重点科研机构和行业龙头企业,举办绿色产业多元共治、节能低碳转型交流研讨会,鼓励区内企业积极参与,共享低碳技术经验,助推绿色产业发展。积极发挥第三方服务机构和市场中介组织作用,拓宽资源对接渠道。(区合作交流办、区商务局、区发展改革委、区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政策保障

  (一)加强碳排放统计核算能力建设

  严格执行市级碳排放统计核算制度,加强基础数据统计、核算、计量、评估体系建设。推动区内企业依据自身行业特点加强碳排放综合能力建设,开展碳排放核算方法学研究,建立健全能源消费和碳排放计量体系。加快遥感测量、大数据、云计算等新兴技术在碳排放实测技术领域的探索应用,提高统计监测能力。(区发展改革委、区生态环境局、区统计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七里海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全面落实法律法规标准

  深入贯彻落实《天津市节约能源条例》《天津市建筑节约能源条例》《天津市清洁生产促进条例》《天津市碳达峰碳中和促进条例》等节能减碳相关法律法规。系统梳理宁河区各政府部门现行规章制度,全面清理与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不相适应的内容。引导钢铁、造纸、建材行业重点企业开展产品生命周期碳足迹评价。鼓励相关单位和企业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区发展改革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住房建设委、区金融工作局、区司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落实财税价格政策

  加大预算收入统筹力度,加强政府性资源统筹管理,盘活各类存量资源,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对绿色低碳产业发展、技术研发等支持力度,切实保障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资金需求。完善政府绿色采购标准体系,提高绿色低碳产品、技术和服务的采购份额。严格落实天津市环境保护、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船等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确保应享尽享。实施新能源汽车停车、充电等优惠政策。落实天津市能源价格改革部署,执行最新居民用电、用气阶梯价格制度。按照国家及天津市产业政策,对高耗能高排放项目依法完善差别价格、阶梯价格政策,引导节约和合理使用水、电、气等资源和能源。探索建立绿色项目库,落实企业绿色评级、投资项目评级指南或办法,组织金融机构与绿色企业和绿色项目精准对接。(区财政局、区税务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国网天津宁河供电公司、区金融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大力发展绿色低碳金融

  推进绿色金融工作机制落实落细,加快构建与碳达峰、碳中和相适应的金融体系,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绿色低碳产业、项目的金融支持,鼓励金融机构持续深化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创新,探索推广“绿色园区贷”“环境整治贷”等融资服务。推动金融机构成立绿色专营机构和建设碳中和网点。鼓励金融机构充分运用碳减排支持工具,为绿色低碳项目提供信贷资金供给。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绿色债券、碳中和债券、转型债券等,支持符合条件的融资租赁企业利用资产证券化工具融资,推动气候友好型企业上市融资。鼓励融资租赁、商业保理、融资担保等金融机构积极参与绿色金融业务,为绿色低碳转型提供多样化金融服务。推动绿色金融和普惠金融“融合发展”,引导金融支持循环农业、农林业产业园建设、农业绿色技术创新,加大金融对休闲农业、乡村旅游、文化旅游、农村电商等支持力度。落实社会资本参与政策,鼓励社会资本以市场化方式设立绿色低碳产业投资基金。推动区内金融机构加强环境信息披露能力建设,健全金融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完善环境和社会风险的评估和管理流程。鼓励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为碳达峰行动提供长期稳定融资支持。落实绿色金融信息共享机制,提高金融支持绿色项目的精准度。(区金融局、区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建立健全市场化机制

  按照全国和我市碳排放权市场任务要求,加强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报告、监测计划、排放核查、配额清缴和交易情况等工作监督管理。鼓励重点排放单位按规定购买经核证的温室气体减排量,用于完成碳排放配额的清缴。落实市级用能权交易和碳排放权交易的统筹衔接工作。发展市场化节能方式,积极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推广节能咨询、诊断、设计、融资、改造、托管等“一站式”综合服务模式。(区生态环境局、区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在宁河区党委领导下,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体部署和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制定专项任务清单,明确目标任务。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全力推进相关工作。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调度有关部门落实目标任务进展情况,加强与市级联动,协调研究解决实施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责任落实

  各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复杂性,切实扛起政治责任,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和区委、区政府明确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着力抓好各项任务落实,确保政策到位、措施到位、成效到位。加快推动重点领域制定实施方案和保障方案,构建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严格监督考核

  将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指标纳入年度综合绩效,科学考核目标任务落实情况,建立健全综合考核评价机制,充分发挥考核导向作用。全区上下形成合力,强化统筹协调,切实履行职责,着力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对碳达峰工作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的部门加强督促指导。组织开展碳达峰目标任务年度评估,并将有关工作进展和重大问题及时向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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