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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HS中国 法规首页 成都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全市“安全生产月” 活动方案》的通知

成都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全市“安全生产月” 活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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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成安办〔2023〕38号

颁布部门:成都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法律效力:地方规范性文件

应用分类:综合管理类

颁布日期:2023-05-25生效日期:2023-05-25

各区(市)县政府安委会,市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市属重点企业:

  根据《四川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川安办〔2023〕56号)精神,结合成都实际,制订了《2023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2023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成都市政府安办
  2023年5月25日

2023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按照《2023年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川安办〔2023〕56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成都开展2023年度“安全生产月”活动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持续树牢安全红线意识,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进一步提升全社会安全意识和避险逃生能力。

  二、活动主题

  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

  三、活动时间

  6月1日至6月30日。

  四、活动内容

  (一)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宣贯活动。

  紧紧围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特别是安全红线重要论述,政府安委会、重点行业领域主管部门、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组织开展宣讲活动、发表评论文章或心得体会。要在市、区(市)县媒体、政务微博微信刊载相关内容、宣贯情况、心得体会。各企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家谈”“班前会”“以案说法”等活动交流学习体会,进行警示教育。通过活动,以非常明确、非常强烈、非常坚定的态度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

  (二)推动安全宣传阵地示范建设。

  各区(市)县政府安办要认真落实成都市民生实事工作要求,打造应急管理和安全文化宣传示范阵地。加强统筹协调,调动各成员单位联合资源投入,推进安全宣传“五进”示范点位、安全文化示范单位建设工作,提供安全文化宣传载体。广泛深入开展应急科普“五个一”宣传活动:鼓励学校师生阅读一本安全应急科普读本,号召家庭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排查,动员乡村开展一次农机安全技能培训或自查,推动社区开展一次电动车充电安全自查,组织企业职工绘制一张逃生路线图。切实做好氛围营造,宣传、商务、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要在户外LED屏、高速公路入口、公交、地铁等滚动播放公益广告,张贴或悬挂安全标语、横幅、挂图,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组织市、区(市)县媒体、新媒体,发布安全风险提示信息,开展应急安全科普宣传。

  (三)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五带头”宣传活动。

  围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要求,积极组织宣传报道企业主要负责人带头研究组织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带头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发挥管理团队和专家作用、带头对动火等危险作业开展排查整治、带头对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排查整治、带头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的“五带头”进展情况。广泛开展“动火作业风险我知道”宣传活动,落实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向从业人员发放岗位风险告知卡和安全操作卡。开展“外包外租大排查”活动,督促企业在宣传栏张贴安全法律法规制度和安全知识,开展外包外租典型违法案例专题警示教育,对外包外租项目开展一次大排查,坚决纠正或取缔违法违规外包外租项目。

  (四)开展从业人员动火动焊等高危作业全覆盖培训。

  组织生产经营单位班组长和从业人员,全覆盖学习市政府安办制作的“电气焊作业、动土作业、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动火作业、吊装作业、临时用电作业、断路作业、检维修作业”九类高危作业视频课件,掌握风险预防控制、日常安全检查和事故应急处置相关要求。结合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等,向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特种作业证书规范培训,发放相关资料和典型违法案例,现场讲解相关要求。

  (五)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和科普宣传活动。

  在成都电台交通广播开展“应急发声”专题节目,邀请专家以案说法进行警示教育,在其他市级媒体、新媒体刊发生产安全典型事故案例、科普视频等。开展应急安全文化作品征集活动,对具有教育意义的文化作品进行展播。组织“应急科普公益行”,开设“社区小课堂”,开展应急知识有奖问答、应急科普知识展播、卫生急救和减灾技能培训体验、应急装备展示等活动。

  (六)组织开展常态化应急演练活动。

  企业要根据本行业领域事故特点,组织一次事故应急演练,开展一次从业人员自救互救技能培训,让全体从业人员时刻牢记安全生产岗位责任,熟知安全逃生出口(或避灾路线)。农村社区(村)要针对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洪涝灾害、火灾等事故灾害逃生救援,城市社区要针对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旅游景区要针对风险防控和逃生救援,学校要针对学生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地震逃生、防溺水,家庭要针对燃气安全、电动车充电安全、高楼火灾逃生等,开展科普知识宣传和情景模拟、实战推演、逃生演练、自救互救培训等活动。

  (七)开展安全生产主题普法活动。

  要采取宣讲、开设安全生产法律知识专栏等形式,持续宣贯安全生产法及涉及企业安全、消防安全、道路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承诺践诺”活动,督促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7项职责,切实担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要结合行刑衔接,加大以案释法、以案普法宣传力度,6至12月,原则上每月至少在主流媒体公布1个“一案双罚”,以及安全生产行刑衔接(含危险作业罪)等各类典型案例,形成舆论震慑。要推动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部门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在执法和治理行动中自觉做到法治宣传先行。

  (八)开展全员查找身边隐患宣传活动。

  要结合“打非治违”“安全生产大检查”“明查暗访”等工作,持续开展“安全生产蓉城行”活动,组织安全生产专家和媒体记者,深入相关地区和重点行业领域采访,曝光重大事故隐患和突出问题。要大力宣传《成都市微网格员举报奖励办法》,推广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举报微信小程序”“安全生产曝光台”“12350举报电话”等举报渠道,用好“安全隐患随手拍”,鼓励广大群众、企业员工查找身边的安全隐患。

  (九)开展“安康杯”竞赛和安全生产评选活动。

  各企业要认真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积极组织职工参加全国“安康杯”职工应急技能竞赛答题暨安全文化宣传活动,不断提高广大职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有效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要挖掘评选表扬“优秀安全管理人员”和“履职操作人员”,对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进行广泛宣传,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

  (十)开展“安全生产月”群众宣教活动。

  省、市“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在锦江区举办,省、市“安全宣传咨询日”在郫都区举办。其它区(市)县政府安委会和企业要结合实际,同步举办“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安全宣传咨询日”现场活动和网络直播,重点面向社会公众和从业人员,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全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以及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安全知识和避险逃生技能等科普知识。现场要播放公益宣传片和应急演练逃生视频,张贴公益海报,发放安全应急科普资料,回答群众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展示应急管理前沿技术和科技装备,切实提高社会公众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知晓率和参与度。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上来,高度重视、强化统筹,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认识,将“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计划,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要建立健全党委政府领导、多部门合作、有关方面协同参与的工作机制,明确分工、细化任务、精心落实。要加强活动组织实施,做好人力、物力和相关经费等保障,确保活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二)营造浓厚氛围。各级各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媒体和网站等平台作用,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宣传报道,努力形成上下一体、协同联动的宣传合力,打造全媒体、矩阵式、立体化的安全生产报道格局。要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和重点内容,创新形式和手段,营造浓厚氛围,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更加贴近基层、贴近企业一线、贴近职工群众。

  (三)确保取得实效。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把“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与解决当前安全发展、安全生产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相结合,与推动落实各方面安全生产责任相结合,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单位,防止搞形式、走过场,因地制宜开展好各项活动,切实达到以活动促工作、以活动保安全的目的。

  (四)强化考核问效。“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作为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市政府安办将对各区(市)县各有关部门开展活动及信息报送情况进行督导、抽查,并将此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考核内容。

  各区(市)县政府安办、市政府安委会成员单位、市属重点企业于5月28日前报送1名工作联系人(附件1),6月25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和活动情况统计表(附件2)。材料全部以电子版形式报送(word文档和加盖公章的pdf文档)至市政府安办联系人邮箱,不再报送纸质文档。

  联系人:谢 柯;电话:028-61885645。

  附件:1.202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表

           2.202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


202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表


姓名

 

性别

 

职务

 

办公电话

 

手机

 

传真

 

电子邮箱

 

单位名称

 

通信地址



202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联系人:    电话:    填报日期:


活动项目

活动进展情况

1.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宣贯活动

组织开展宣讲活动(   )场,参与(  )人次;发表评论文章或心得体会(  )篇;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家谈”“班前会”“以案说法”等活动(  )场,参与(  )人次。

2.锚定“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大力推动安全宣传五进

参与“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网络知识竞赛(  )人,答题(  )人次;参加线上“逃生演练训练营”活动发布视频(  )个;组织“十大逃生”应急演练(  )场,制成视频(  )个,向省安办报送演练视频(  )个。

3.聚焦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五带头宣传活动

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承诺践诺”活动(  )场,参与(  )人次;报道企业主要负责人“五带头”(  )次;开展“动火作业风险我知道”宣传活动(  )场,参与(  )人次;对电焊工等危险作业人员开展安全培训(  )场,参与(  )人次;开展“外包外租大排查”活动(  )场,参与(  )人次;开展外包外租典型违法案例专题警示教育(  )场,参与(  )人次;对外包外租项目开展大排查(  )次。

4.发挥媒体监督和社会监督作用,开展全员查找身边隐患宣传活动

曝光重大事故隐患和突出问题(  )个;开展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场、参与(  )人次;在省级以上主流媒体公布“一案双罚”典型案例(  )个,安全生产行刑衔接(含危险作业罪)等各类典型案例(  )个;接受社会重大事故隐患举报(  )次,查处(  )个,兑现举报奖金(  )万元。

5.坚持全民参与,组织开展常态化应急演练活动

企业组织事故应急演练(  )场,参与(  )人次,开展从业人员自救互救技能培训(  )场,参与(  )人次;农村村庄、城市社区、学校、家庭开展科普知识宣传和情景模拟、实战推演、逃生演练、自救互救等活动(  )场,参与(  )人次。

6.创新活动形式,开展安康杯竞赛和安全生产评选活动

各企业组织安康杯活动(  )场、参与(  )人次;各地各单位宣传报道安全生产先进集体(  )个、先进个人(  )名。

7.充分体现地域特色,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仪式、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

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仪式现场活动(  )场、参与(  )人次;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现场活动(  )场、参与(  )人次,网络直播(  )场、(  )人观看。

8.其他特色活动

活动名称(  ),组织(  )场/次,参与(  )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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